最新加油站转让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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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加油站转让合同模板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加油站转让事宜,共同达 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转让标的为位于 省 市 县( 镇)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 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见附件一证照 清单)。2、编号为“ 府国用( )第 号”项下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 权(见附件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土地租赁(承包)权( 他项权,位置、面积等见附件二) ,具体权利 由甲乙双方与该土地使用权人另行约定。3、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见附件三资产清

2、单) 。二、声明和保证1、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 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权利瑕 疵或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2、甲方保证该加油站为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永久性加油站。 3、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并取得本次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批准和授权 等,确保乙方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或继承其所 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排除、限制或减少。4、甲方保证在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之前,继续履行必要的义务,确 保合同转让标的持续合法、有效,其价值、权益等不受减损。、甲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 准确;所交付给乙方

3、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三、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目标企业设立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申报材料之日起 日 内,负责办理并取得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预核准的企业名称为 加油站(下称“目标企业”) 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办理该加油 站资产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和资料。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甲方负责办理和完成目标企业 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刻立公章等事项,取得工商登记部门 核发的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等目标企业 正常经营运作所需的一切证照;协助乙方重新办理目标企业的银行基 本帐号和注销原加

4、油站名下的所有银行帐号;并将原来的加油站经营 手续注销,将注销证明及新办证照原件交付乙方。目标企业名称及负责人等由乙方指定,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柴 油、汽油、润滑油零售、便利店”等内容。 (二)资产交付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1)将加油站全部资产和资质权利证件、证书原件等移交乙方。2)将该加油站现行有效及历史形成的所有票据、证照、公章、财 务章、其他印鉴,文件、帐册、油站设计图纸、油站建筑施工图纸、 竣工验收图纸、资料,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 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乙方。上述所有资产、文件、实物等交接完毕,甲方、乙方签署加油 站移交证明 。自双方签署该加

5、油站移交证明之日,乙方正式接 管该油站。2、甲方应对加油站原雇用人员另行安排或者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 系,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 甲方、原加油站(或油库)雇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三)房产过户及证照办理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该加油站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证项下全部权利过户(或甲方将与加油站土地使 用权人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并负责在该合 同签订后起 日内将加油站所租土地的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变更) 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并将相关的证件原件移交给乙方, 办理更名所需

6、费用、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取得的新房地产权证上,土地使用性质须为“加油站商服用地”,土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土地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自新证签发之日起 算应不低于 年。2、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办妥加油站所有证照包括但 不限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批 复以及消防、环保、计量、防雷设施等证照的变更手续,将批复和 变更后的证照原件及现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等移交给 乙方。3、在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一次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证年审时,甲方应负责办理并取得新的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和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加油站经营所需的所有新核发的经营资质、 证照,并将证照原

7、件交付给乙方。(四)甲方负责合同转让标的移交乙方前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安 全、环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政府及公共事业单位缴纳的所有税 款、规费、员工工资、保险等),并保证其不会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 动造成任何影响。该加油站移交并由乙方实际经营控制期间所产生 的债权债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四、转让费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让标的转让费总额为 万元整(人民币,下 同)(¥ 万元),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价 万元( ¥ 万元)、房 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作价 万元(¥ 万元)、经营资质、证照等作价 万元(¥ 万元)。该转让费已包含乙方因受让该加油站及相应资质、权利等而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8、办理该加油站及该地块的各种资产、 资质、证照及经营资料转让所需各类费用、各种行政收费、税收等。 该转让费按以下方式支付:(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元),该定金可冲抵转让费。(二)自双方签署加油站移交清单),乙方实际接管该加油站之 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元整(¥ 元) 。(三)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三) 款规定义务后十个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元整(¥ 元) 。(四)在甲方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变更登记并将原件移交乙 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转让费余款 元整(¥ 元)。(五)上述每笔付款均由乙方以银行转帐方

9、式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 帐户(银行帐号: 开户行: 单位名称: );上述定金及每笔转让费付 款前,甲方均应向乙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并经乙方认可的税务发票。五、不可抗力事件(一)由于地震、台风、水灾、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 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 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七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 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 同。(二)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所付费用在合同 解除之日全部

10、返还给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加油站移清单的 内容将该加油站交还甲方,乙方已作装修及改造等,甲方应作价补 偿。若加油站出现毁损(不可抗力、正常磨损及乙方装修、改造等因 素除外),则乙方应按价赔偿,但乙方在实际控制及经营该加油站期 间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六、合同违约、解除及其处理方法(一)如该加油站的经营资质、证照等不能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 人名下,即构成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合同 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收到的所有转让费,双倍返还乙方定 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照加油站移移交清单 的内容把该加油站退回甲方,但乙方经营期间的受益由乙方享有。(二)

11、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相应的手续, 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天(¥ 元天),违约 金可由乙方直接从转让款中扣除;如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 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已收到的转让费,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合 同解除后,乙方按照加油站移交清单的内容将该加油站交还甲 方,但乙方经营期间的受益由乙方享有。(三)如甲方未按第三条的规定办理或配合办理报批手续或履行合 同中规定的其它义务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未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宜必须提 供的资料的,即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 元整/天 (¥ 元 天) 。若乙方逾期付款满

12、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 乙方定金,同时将乙方已付款项退还乙方。七、知识产权和保密无论本次加油站转让是否成功,双方均应对因本合同而知悉和取 得的对方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或自行使用; 该保密义务至相关资料被公开之日止。八、其他(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 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三)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 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签名:地址:电话: 传真: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签名:地址: 电话: 传真:文章地址:/fanen/zhuanranghetng/223234h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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