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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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丰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管理制度 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 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 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 重新违法犯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二、衔接工作制度1、县司法局(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 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 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置帮教

2、工 作站。2、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 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 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 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3、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人 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4、安置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 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 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5、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 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 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节假日除外

3、) 。6、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 入户手续。7、刑释解教人员“回归“ 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 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 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三、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1、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 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 帮教工作站。2、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 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 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主要内容: 通知书;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谈

4、话记录;跟踪考 察表;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四、帮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的联系协调会议。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召开 一次。 会议主要内容和任务:一是汇报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各 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作用发挥和相互配合情况;二是总结 通报安置帮教工作情况;三是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四 是对重点区域、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指定帮教责 任人,落实帮教防范措施。 五、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 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 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安置帮教站

5、每半年要与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 释解教人员座谈会,接受他们的批评意见,听取他们的合理 化建议,了解他们释放后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六、跟踪考察制度 为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置 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帮教小组每季度)对本 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做好记录,认真填 写跟踪考察表,存入个人档案。七、检查考核制度 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每年对安置帮教工作办进 行一次检查,县安置帮教办对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半年进行一 次检查,安置帮教工作站对社区居委会及辖区单位每季度进 行一次检查,检查考核内容: 机构是否健全,协调作用发挥如何;

6、 制度是否完善,具体落实怎样; 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按要求建立“ 一人一档“; 与公安等部门配合是否紧密,具体作用发挥如何; 安置帮教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有何新的做法和典型事 例。 八、政治法律学习制度 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安置帮教小组每月不少于半天,认真 组织两劳释放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和时事政治以及涉及安置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与规章,不断 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的自觉性。 2、加强对两劳释放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每月不少于半天, 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防止和杜绝重新犯罪。 3、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技

7、能培训,使他们掌 握一、两门实用技术,为其就业创造条件。4、建立考核制度。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年对两劳释放人员进行 一次综合素质考试,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 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九、安置帮教目标管理制度 1、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逐步改邪归正, 重新做人,改好率达到 95。 2、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 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渠 道进行安置,使他们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安置率达到 90。 3、通过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 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3以下。 十、帮教结对子制度 安置帮教工

8、作站针对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一般采取“三帮一 “、 “二帮一”的方法进行帮教,也可以选择一些表现好的刑 释解教人员与表现差的结成对子进行现身帮教。 十一、统计报告制度 1、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年在 6 月 5 日(半年报) 、12 月 5 日(全年报)前按照内容要求,分别上报本单位刑释解教人 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2、安置帮教工作站按照上级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要求 逐级上报。3、报表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按时上报。 十二、家访回访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家访, 安置帮教工作办每月进行一次,对于重点人员随时进行家访, 并认真做好记录。 家访、回

9、访主要内容和任务: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 工作、生活等状况;听取他们对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尽力帮 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和重点人员 的监控情况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以便汇总上报。 十三、帮教管理制度 1、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使刑释解教人 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 2、普遍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 3、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 4、正面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教中帮,帮中教,为刑 释解教人员排忧解难。 5、个别谈心与集体对话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转化及 稳定工作。 十四、工作例会制度 1、县安置帮教办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学习研究会,主要是集 中学

10、习一些与帮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政 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研究通报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情况,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总 结。 2、各村(居)委帮教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工作例会, 贯彻落实县乡安置办“三帮一” 、 “二帮一”的帮教措施, 通报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和近期主要表现,并做好会 议笔录。 3、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集有关帮教工 作人员和帮教对象召开座谈会,发现典型、及时推广,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 十五、信息反馈制度 1、各村(居)委指定一名同志(可以兼任)为帮教信息联络 员,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各村(居)委帮教小组对

11、本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十五天 内必须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填报有关表格,送乡镇安置帮 教办备案,及时把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就业出路、后 续改造等情况反馈到乡镇安帮办。 3、乡镇安帮办将针对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各村(居)委反 馈的帮教信息,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指导和帮助村(居) 委开展帮教工作。 4、各村(居)委帮教小组对帮教对象出现的入党、入团、提 职、见义勇为等进步表现或出现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 县乡安帮办汇报,县安帮办也应将重要情况及时整成资料向市安帮办汇报。 十六、帮教管理要求 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安 置帮教管理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个不:不嫌弃、不歧

12、视、 不纠缠旧罪过;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 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八清楚:住址清楚、 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 楚、思想动态清楚、外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四知道: 知姓名、知住所、知罪错、知工作单位;五熟悉:熟悉家庭 成员、熟悉社会关系、熟悉面貌特征、熟悉现实表现、熟悉 从事职业。 十七、办事指南 1、刑释解教人员在工作、生活上有实际困难,社会各界人员 对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不作为或消极作为,可向县安置帮 教办求助、检举或控告。 2、求助者必须持有刑释解教人员或其家属 、居(村)委会、 所在单位的书面申请,以及所属街(镇)安置帮教部

13、门出具 的意见。提出检举、控告的,要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事情真 实性的证据。 3、求助者可向县安置帮教办任何工作人员提出申请,首问、 首办者将按限时办结制度处理。 4、申诉、控告、检举的,可以直接到县安置帮教办提出,也可以通过安置帮教工作热线提出,但必须留有当事人的真实 姓名、联系电话。县安置帮教办将按限时办结的期限回交当 事人。 5、县安置帮教办的工作热线电话:2754799 十八、服务承诺制度 1、使用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服务用语,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一次性告知办事事项,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服务水平。 2、对于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属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 事事有回音。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

14、有关政策且在其职权范 围内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 3、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来访人提出的服务事项,首问(首 办)责任人应当在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对 情况不明或不属于自己管辖业务范围的,要进行解释并负责 联系或引导。 4、帮教办及其工作人员直接受理的一般的来访信访事项,应 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来访和信访人; 情况复杂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在 15 个工作日内延长。 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按要求时限办结;没有明确 时限要求,情况不复杂的,应在来访或收件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办结;情况复杂、涉及范围宽,应在来访或收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

15、结,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交办机关或领导报告并说明情况。 5、对来访的刑释解教人员或其家属提出的有关安置帮教法律 法规和政策咨询,能解答的,应当场给予解答;解答不了或 属于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按首问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公布安置帮教公共服务的内容、程序、标准。主动接受刑 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属的咨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九、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1、首问(首办)责任人是指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属到安置帮 教工作机构(或致电)求助、举报、投诉、咨询时,首位接 洽(或办理)的安置帮教工作人员。首办的第一责任人是部 门领导,第二责任人是办事人员,第三责任人是分管领导。 2、来访人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

16、责范围内的,首问(首办) 责任人应当在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未能及 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 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来访人仍提出异议的按否定报 备制度规定办理。 3、来访人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本单位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 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应请来访人留下 联系电话并及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单位名称、 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告知来访人。事权管辖不明确的,应 及时报请领导批办。 4、对不属于系统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以说明。5、首问(首办)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 语,禁用文明忌语。要为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家属着想,不得 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良 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6、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刑释解 教人员服务的思想;加强安置帮教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执 法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二十、限时办结制度 1、安置帮教办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各项来信来访事项,都应在 限定的时间内办结。 2、安置帮教办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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