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标准编号:DBJ/T13-125-2010 住建部备案号: J11633-2010福建省城市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标准 Security,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urban water supply enterprise in Fujian Province 2010-05-26 发布 2010-06–30 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城市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标准 Security,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urban water supply enterprise in Fujian Province DBJ/T13-125-2010 J11633-2010 主编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0 年 06 月 30 日 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 城市供水企业安全运行管理标准》的通知 闽建科[2010]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市政公用局: 由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福建省城市供水企业 安全运行管理标准》 ,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号为 DBJ/T13-125-2010,自 2010 年 6月 30 日起实 施。
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3 关于同意福建省《福建省城市供水企业 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81 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闽建科函[2010]71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 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33-2010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 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4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科[2008]74 号文要求,由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编制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福建省城市供水企业安全运 行管理的实践经验,并根据国内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完成了本标准的报审稿,最后经专家 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 6章,主要规范供水企业的人员配置及职责、运行管理、水质管理、设备管理、 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在执行本标准中,请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注意收集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福 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 242号,邮编 350001) ,以便今后修订 时参考。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 2010 年 06月 30 日起开始实施 主 编 单 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给排水分会 主要起草人:吴灿东 兰邵华 苏淡城 洪卫真 主要审查人员:王占生 陆坤明 邹一平 魏炎光 黄振华 王仁聪 俞小军 孙少群 杨宗贵 主要参编人员:喻弼群 甄 理 陆 洋 郭俊青 黄志向 游奕平 吴元喜 杨 宇 朱丽红 肖芳苏 杨俊义 陈晓航 余庆明 5 目 次 1 总则………………………………………………………………………………1 2 人员配置及职责…………………………………………………………………2 2.1 机构设置………………………………………………………………………2 2.2 人员配置………………………………………………………………………2 2.3 岗位职责………………………………………………………………………2 3 运行管理…………………………………………………………………………3 3.1 工艺运行管理…………………………………………………………………3 3.2 工艺安全管理…………………………………………………………………7 3.3 供水调度系统…………………………………………………………………8 3.4 用户服务及投诉的管理…………………………………………………………8 4 水质管理…………………………………………………………………………9 4.1 水质要求………………………………………………………………………9 4.2 水质管理………………………………………………………………………9 4.3 水质检测……………………………………………………………………10 5 设备管理…………………………………………………………………………14 5.1 设备管理……………………………………………………………………14 5.2 设备完好率……………………………………………………………………14 6 安全管理…………………………………………………………………………16 6.1 一般性安全管理………………………………………………………………16 6.2 应急预案……………………………………………………………………17 附录 A 本标准用词说明…………………………………………………………18 附录 B 引用标准名录……………………………………………………………19 条文说明……………………………………………………………………………20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Staffing and Responsibilities……………………………………………………2 2.1 Organization Structuring………………………………………………………2 2.2 Staffing…………………………………………………………………………2 2.3 Responsibility……………………………………………………………………2 3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3 3.1 Process Operation Management…………………………………………………3 3.2 Process satety management……………………………………………………7 3.3 Water supply dispatching system………………………………………………8 3.4 Customer service and complaints management………………………………8 4 Water Quality Management……………………………………………………9 4.1 Water Quality Requirement………………………………………………………9 4.2 Water Quality Management………………………………………………………9 4.3 Water Qulity Investigations………………………………………………10 5 Equipment Management…………………………………………………………14 5.1 Equipment Management………………………………………………………14 5.2 Perfectness Ratio of Plant……………………………………………………14 6 Security Management……………………………………………………………16 6.1 General Safety Management…………………………………………………………16 6.2 Emergency Planning……………………………………………………………17 Appendis A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s…………………………18 Appendis B Normative Standards………………………………………………19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0 7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对城市供水企业的运行监管工作,统一监管办法和标准,提高供水企业生产 运行安全和管理水平,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城市供水条例》 、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城镇供水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评估指 南》 ,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公共供水企业及自建供水设施对 外供水的单位的运行管理乡、镇、开发区集中式供水企业可参照执行 1.0.3 从事供水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自觉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供水)行政主 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供水企业管理 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企业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 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调整或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0.4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供水企业的运行监管工作;各市(县) 建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辖区内城市供水企业的运行监管工作 1 2 人员配置及职责 2.1 机构设置 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针对水源取水、水厂生产运行、输配水管线管理、生产技术、水 质检验、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职能设置相应的机构 2.2 人员配置 2.2.1 应根据企业设置的机构,相应配备管理人员和生产运行人员 2.2.2 生产岗位包括泵房运行工、净水工、化验工、特种设备操作工、管道工、营销员等。
2.2.3 生产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 2.2.4 新的生产岗位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2.3 岗位职责 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2 3 运行管理 3.1 工艺运行管理 城市供水企业应执行《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制定运行管理 技术规程,建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3.1.1 取水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已建立地表水取水口的防护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视 2 汛期及洪涝期间应组织专业人员了解上游汛情,检查取水口构筑物是否完好及防汛 防洪物资储备是否充足,防止洪水危害和污染 3 取水口应设有格栅并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清理杂物 4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的卫生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形式和附近地 区卫生状况进行确定单井或井群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不得修 建厕所,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3.1.2 原水输水管线(渠道)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立原水输水管线(渠道)和沿线设备的定期巡查管理制度 2 应定期进行全线巡查,当发现危及城市输水管线(渠道)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上 报有关主管部门。
3 压力式输水管线应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运行,沿途管线宜设置压力检测设施进行监 测 4 原水输送过程中不应受到环境水体污染,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5 原水输水管线的排气阀应建立周期性拆洗、维护的制度;泄水阀应建立相应的维护 制度 6 原水输水管线应确保不间断供水,单条输水管应在管线终端修建贮水池或采取其他 安全供水措施如有爆漏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时限完成止水及抢修 7 长距离输水管线应符合《城镇供水长距离输水管(渠)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93 -2005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