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安全技术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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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JS J0520-2012 第1页共8页 玻璃纤维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 * *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 * * * 化学品中文名: 连续玻璃纤维产品,包括合股无捻粗纱、直接无捻粗纱、干法短切原丝、湿法短切原 丝、无捻粗纱布、粉剂短切原丝毡、乳剂短切原丝毡、连续玻璃纤维纱、商品丝饼、割断 原丝、膨体纱 生产企业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 669号 邮编: 314500 传真号码: 客户服务:+86-573-88181388 国际销售:+86-573-88181058 国内销售:+86-573-88136222 企业应急电

2、话(北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 8:3016:40) : 客户服务:+86-573-88136367 国际销售:+86-573-88181025 国内销售:+86-573-88181016 电子邮件地址: 客户服务: 技术说明书编码: Q/JS J0520 生效日期: 2012 年 3月 8日 标准代码 J125-01 代替标准号 Q/JS J05202010 主要起草人 韩 涛 标准化审查 孔健伟 版次 修改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改实施日期 审 核 李子强 第4版 第0次 2012-03-08 2012-03-08 / 批 准 陈纪明 日期 03-07 Q/JS J0520-2012 第2页

3、共8页 * * * * 第二部分:成份/组成信息 * * * * 主要成份: 纯品,材料成份如下表: 产品名称 玻璃,% 浸润剂, 粘结剂, 水分, 合股无捻粗纱 98.099.5 0.051.80 / 00.20 直接无捻粗纱 98.799.85 0.151.10 / 00.20 干法短切原丝 98.2599.9 0.101.65 / 00.10 湿法短切原丝 87.892.0 00.20 / 8.012.0 无捻粗纱布 98.899.85 0.151.00 / 00.20 粉剂短切原丝毡 92.4598.35 0.351.35 1.36.0 00.20 乳剂短切原丝毡 93.0596.65

4、 0.351.35 3.05.4 00.20 连续玻璃纤维纱 98.699.2 0.801.20 / 00.20 割断纤维 8592 / / 8.0-15.0 商品丝饼 99.299.7 0.300.60 / 00.20 膨体纱 99.299.9 0.100.60 / 00.20 CAS号: 玻璃纤维:65997-17-3 浸润剂: 无 浸润剂: 浸润剂是各种化学物质的混合物,用于涂覆玻璃原丝表面。浸润剂所含的大部分物质 是由无反应活性的高分子量聚合物组成,通常是无活性的天然成分(比如淀粉) ,不属于 EINECS 和 ELINCS 附录中所列物质。 在有些情况下,浸润剂可能含有有机硅烷类物质

5、或其他物质。由于这些物质浓度极低 (低于总质量的 0.1%)并且它们可能会在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中发生聚合,因此即使这些 物质有可能被列入危险物质,制造商一般也会忽略这些物质的危害。 * * * *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 * * 根据欧盟 67/548/EEC、 99/45/EC 和 ST/SG/AC.10/30/Rev.2 及其最新修订版的指 令,玻璃纤维产品属于物品,它们并不属于危险物。 危险性类别: Q/JS J0520-2012 第3页共8页 无资料。 侵入途径: 食入、吸入、皮肤接触和眼睛接触。 健康危害: 食入:一般情况下,食入这种材料的可能性不大。但是,食入玻璃纤维可能会引起

6、肠 胃不舒服。 吸入:吸入玻璃纤维粉尘和微粒可能会引起鼻子、喉咙和呼吸道过敏。 皮肤接触:接触玻璃纤维粉尘和微粒可能会引起暂时性皮肤过敏。 眼睛接触:接触玻璃纤维粉尘和微粒可能会引起暂时性眼睛过敏。 环境影响: 长期接触玻璃纤维环境可能会引起暂时性影响。 燃爆危险: 无资料。 * * *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 * * 皮肤接触: 如皮肤过敏,用肥皂和冷水冲洗。千万不要用热水冲洗,因为热水会使皮肤的毛孔张 开,使玻璃纤维刺得更深。如果玻璃纤维刺入皮肤,用一条毛巾帮助拔出。为避免进一步 恶化,不要擦、抓已经感染的皮肤,如果持续过敏应到医院就诊。千万不要用压缩空气来 清除皮肤上的玻璃纤维。

7、 眼睛接触: 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 15 分钟。如持续过敏应到医院就诊。 吸入: 如果吸入应迅速将人员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如果持续过敏应到医院就诊。 食入: 一般情况下,食入这种材料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应观察几天,确 信肠胃是否不适。不要让他呕吐,除非医务人员要求这样做。如果持续不舒服应到医院就 诊。 * * *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 * * 燃烧等级: Q/JS J0520-2012 第4页共8页 不燃;但附在玻璃纤维上浸润剂和包装材料可以燃烧。 有害燃烧产物: 燃烧主要释放物为一氧化碳、氢、二氧化碳和水。其他还释放微量的未确定混合物。 灭火方法: 灭火剂使用干

8、的化学药剂、泡沫、二氧化碳和水。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在救火过程中,使用自给式呼吸器和穿上充满掩护体的防护服。 * * *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 * * 如果泄漏在地上,就作为废物用铲子铲掉,放入一个专用容器内,并有一个专门堆放区; 如果泄漏在水中,会在排水沟或池塘的底部沉积和分散,就不易清理干净;但是,这些材料 在水中是没有危险的。 * * *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 * * 操作注意事项: 应尽量避免包装破损,保持产品在包装中;尽可能产生最小的粉尘,使工作环境清洁; 避免不合理的操作产生碎屑。 储存注意事项: 保持产品在包装中直到使用,预防灰尘污染。 * *

9、*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 * * 最高允许浓度: 国内外卫生标准如下表: 成分 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允许极限 (8小时平均重量) 美国政府卫生协商会允许极限 (8小时平均重量) 粉尘总数 15 mg/m 310 mg/m 3可吸入微粒 5 mg/m 33 mg/m 3可吸入纤维 / 1 fibre/ml Q/JS J0520-2012 第5页共8页 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如下表: 成分 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允许极限(PC-TWA) 总粉尘 3mg/m 3呼吸性粉尘 - 超限倍数 6mg/m 3注:1.PC-TWA即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 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10、2.在符合 PC-TWA的前提下,超限倍数是 PC-TWA的2倍。 工程控制: 生产区域密闭,保持一定的环境相对湿度。 呼吸系统防护: 在粉尘浓度较高的环境中工作,应戴一个合适的口罩。 眼睛防护: 戴玻璃护目镜和脸部防护物。 身体防护: 推荐穿长袖、长裤,宽松合身的正规工作衣服;皮肤过敏主要出现在接触点,如:脖 子周围和腰部。 手防护: 戴手套;皮肤过敏主要出现在接触点,如:手腕和手指之间。 * * *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 * * 产品的外观和性状: 闪点: 白色或黄白色固体;无味。 无意义。 PH 值: 引燃温度: 无意义。 无意义。 熔点: 爆炸上限: 800C。 无意义。 沸

11、点: 爆炸下限: 无意义。 无意义。 相对密度: 溶解性: Q/JS J0520-2012 第6页共8页 是水的2.6倍。 不溶。 相对蒸汽密度: 无意义。 主要用途: 玻璃纤维属无机非金属材料,用于塑料增强、吸音和绝缘。 * * *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 * * * 稳定性: 这种物质是稳定的。 禁配物: 无。 避免接触的条件: 无。 聚合危险: 不能发生。 * * *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 * * 急性毒性: 无。 刺激性: 玻璃纤维粉尘可能会引起皮肤和眼睛的过敏。食入玻璃纤维可能会引起喉咙、胃和肠 暂时的不舒服。吸入可能会引起咳嗽、喷嚏、鼻子和喉咙过敏。根据现有

12、的经验,吸入玻 璃纤维可能会引起呼吸困难、充血和胸腔硬化。 致癌性: 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RAC)是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部分,它断定玻璃纤维不是人类致癌 物质,因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玻璃纤维能导致人类和实验中的动物引发癌症。 * * *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 * * 到目前为止,对于这种产品没有资料可利用,玻璃纤维产品没有被列入对动物、植物 和鱼类有害的行列。 Q/JS J0520-2012 第7页共8页 * * *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理 * * * *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案(RCRA)危害分类: 为无危害固体废物。 废弃注意事项: 处置废弃物应根据当地的保护环境规则。 * * *

13、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 * * 危险性分类及编号: 无。 UN编号: 无。 包装标志: 无。 包装类别: 无。 包装方法: 无。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中应避免翻滚,受潮。 * * *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 * * 综合环境反应污染和责任法案 (SARA)III: 危险种类: 急性健康危险: 有 慢性健康危险: 无 火灾危险: 无 压力危险: 无 反应危险: 无 应报告成分: Q/JS J0520-2012 第8页共8页 第302/304部分: 无 第313部分: 无 清洁空气法案 : 没有成分被列入。 工作场所危险材料信息系统 (WHIMIS)规定(加拿大) : 不受控

14、制。 工作场所危险材料信息系统 (WHIMIS)分级: 无。 国家化学品目录: 基于巨石产品生产所在国家对化学品销售和使用的强制规定,涂有处理剂的玻璃纤 维产品所含的每一种化学成分应列在产品生产国的国家化学品目录上。 然而,连续玻璃纤维产品在下列国家化学品目录上是一种物品(articles) ,因此在 这些目录上并没有列出相关信息: 欧盟现有化学物质目录:EINECS/ELINCS 美国 EPA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 加拿大化学品注册规章:NDSL/DSL 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CSCL 澳大利亚化学物质目录:AICS 菲律宾化学品和化学物质目录:PICCS 韩国现有化学品清单:(K)ECL 中国新化学物质清单 * * * * 第十六部分:其他资料 * * * * 填表时间: 2012 年 3 月。 填表部门: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品质监管部。 数据审核单位: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修改说明: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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