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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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充分调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势科技资源服务地方经 济建设,最广泛地动员和引 导高校、院所科技人 员深入基层、走向 社会,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研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 术, 转化科技成果,改善企业管理,切实肩负起科技工作者的时代责任, 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支撑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转型和 模式转变,加快建设以企 业为主体、市 场为导向、 产学研相结合的 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 、教育厅研究决定,启 动实施江苏省科技 服务社会“ 校企联盟” 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先期主要组织动员江苏境内 120 多家高等学校和科

2、研院所的 1000 多个主要学科与省内 2000 家企业结对合作,引 导 10000 多 名科技人员深入企业、投身 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第一线,到 2010 年底建成 2000 多个科技服务社会“ 校企联盟” 【包括高等学校 与地方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各类科技园区(基地)建立的产学 研战略联盟】,逐步建立高校、院所与企业、地方双向流 动、 长效合 作的工作体系,营造全省 纵深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氛围。2 二、联盟任务 通过高校、院所的主要学科与企业、地方建立 长期合作的校企 联盟,推动政产学研多方深 层次地紧密合作,引 导高校、院所 针对 企业创新需求开展研发活动和技术服务。一是以企 业需求

3、为选题 依据,帮助企业解决关键 技术问题,研究开 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 技术、新产品;二是在企 业中转化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提升企 业产品附加值;三是共建各类研发和服务平台, 为企业技术创新和 产业技术跨越提供科技支撑;四是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改善企 业 生产方式,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五是 为企业培养高水平研发人才和 高技能人才,带动高校、院所培养复合型人才。 三、职责分工 1、省科技厅、教育厅 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整体行动计划, 统筹协调、整 体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对校企联盟进行备案登记,加 强校企联盟 运行管理、检查督促,组织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服 务社会绩效评价, 推进行动计划取得

4、实效。省教育 厅负责指导和协调高等学校落实 有关政策,促进高等学校在校企 联盟科技人员的职称、 职务晋升等 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科技人员面向企业需求开展研发活动, 营 造科技人员走向社会、深入企 业开展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2、高校、院所 高校、院所是“ 校企 联盟” 的主体之一,要 积极主动调配内部优 势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向企业聚集,高度重 视校企联盟组建工作,3 落实专门责任部门(科技处), 组织调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 相关的主要学科与企业对接,与地方政府或园区共建产学研合作 联盟,完善有利于校企联盟长效运行的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健全 专 项资金和适合应用型科技人才的职称评定、 岗位

5、考核机制等激励 政策,激发科技人员 走向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 3、企业 企业是“校企 联盟” 的载体和主体之一,要充分 发挥技术创新 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与高校、院所联系,根据自身 创新需求与高 校、院所相关主要学科对接,为高校、院所 进驻的科技人员提供必 要的工作场所、科研设施、研发经费和生活便利等各项保障。 4、市县科技部门 一是要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有 针对性地组织当地企业与相关 高校、院所沟通,向社会及高校发布企业技术需求。二是要及 时组 织有基础、有意向的企业 主动与高校、院所 对接,帮助和指 导当地 企业和园区(基地)开展校企联盟工作, 协调解决校企联盟在运行 中的实际困难,做好相关

6、跟踪服 务。三是面向 应用的各类地方科技 计划优先支持校企联盟合作研究。四是要掌握“校企联盟” 进展动 态,及时发现和收集先进 典型和成功经验,做好宣 传和推广工作, 加强年度工作总结, 对先 进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 四、实施进度 1、2 月下旬,组织编 写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 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做好启 动准备工作。4 2、3 月中旬,召开部分高校、院所科技处长通气会, 组织高校、 院所梳理本单位主要学科情况,分析各学科与江苏产业的需求关 系,遴选出主要学科清单报 省科技厅,印 发各地方开展双向对接。 3、3 月中旬,各市科技主管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提 出预结盟企业名单和具

7、体的技术专业领域(苏南各市 150-200 家、 苏中各市 100-150 家、苏 北各市 80-100 家),并 组织他们尽快与相 关高校、院所进行对接。 4、3 月中下旬,高校、院所各主要学科与企业或地方政府(各 类科技园区)对接,每个学科可 对接多家企业,双方 协商同意后, 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由高校、院所科技处统一汇总后报省科技 厅。省科技厅对校企联盟 进行统一备案、 编号,并反 馈各市、 县科 技部门。 5、3 月底 4 月初,省科技 厅、省教育 厅联合召开“江苏省科技 服务社会校企联盟行动计划” 启动会,部署校企联盟行动相关工作, 请先进单位介绍情况,组织 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

8、会 营造良好 的工作氛围。 6、4 月到 10 月,高校、院所与企业、地方和园区等共同推 进 校企联盟建设,加快开展相关工作。 7、11 月底,省科技 厅进行成效统计和工作评估,适当 时候给 予表彰。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省科技厅、教育 厅将加强对校企联盟行动5 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 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保障行 动计划有 序开展;各市县要在鼓励自主创新、落 实“四技” 服务税收政策等方 面营造“筑巢引 凤” 的良好环境。 2、集成资源支持。建立校企联盟的主要学科方可申报省、市、 县面向应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 产学研联合创新专项资金、重 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支撑 计划、科

9、技基 础设施计划等各类科 技计划对校企联盟项目给予优先支持;校企联盟工作成效突出的 高等学校,申报科技成果 转化服务中心将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地方 政府和高校、院所设立专项资 金对校企联盟合作项目给予联动配 套支持。 3、强化考核评价。省科技厅将制定高校、院所科技服 务社会 评价体系,组织科技中介机构 对服务绩效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 为省级科技计划支持高校、院所开展应用研究的主要参考依据,并 纳入省教育厅高校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省科技厅、省教育 厅将对 结盟成效明显、 业绩突出的校企 联盟、 产学研战略联盟及有关科技 人员给予表彰。 附件:1、江苏省科技服 务社会校企联盟情报登记表2、120 所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议名单二九年三月十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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