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华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5126886 上传时间:2018-03-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2.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迎宾华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迎宾华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迎宾华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迎宾华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迎宾华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迎宾华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迎宾华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补充协议 甲方: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2012年7月16日签订迎宾华府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以下称“原合同”)之内容约定,结合项目实际工期时间铺排,甲方计划于 2015年10月1日开放项目营销中心,2016年1月1日项目开盘销售,具体乙 方进驻案场时间,甲方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拟定了以下 合同补充内容。 一、合同增加的内容: (一)、新增内部认购阶段销售服务工作 1、甲方迎宾华府项目于2015年4月1日开始内部认购工作,乙方在 2015年4月7日-2015年9月30日期间,委派4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迎宾华 府项目营销部开展内部认购工作及

2、前期销售筹备工作。 2、乙方协助甲方迎宾华府项目办理职工安置房的选房相关工作,收集、2 整理客户资料及拟定认购协议、销售合同等工作。(注:甲方职工安置房(约 2万)不列入乙方销售代理业务,乙方义务协助甲方办理安置房购房手续相 关工作)。 (二)、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方式 1、正常销售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客户与甲方签订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一次性 付款的,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90%,交房时给予乙方结算代理佣金 10%。 按揭付款结算方式:客户与甲方签订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支付完首 付的,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40%,客户与甲方网签完商品房预售 合同银行按揭放款后,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

3、额代理佣金50%,交房时给予乙 方结算代理佣金10%。 2、内部认购结算方式 一次性全额付款结算方式:客户与甲方签订完迎宾华府商品房内部认 购合同并一次性付款的,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90%,交房时给予 乙方结算代理佣金10%。 一次性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客户与甲方签订完迎宾华府内部认购协议 书并支付完首付款的,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40%。客户与甲方签 订完迎宾华府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后,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50%, 交房时给予乙方结算代理佣金10%。3 按揭付款结算方式:客户与甲方签订完迎宾华府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 书并支付完首付款的,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40%。客户

4、与甲方网 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银行按揭放款后,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50%, 交房时给予乙方结算代理佣金10%。 车位一次性全额付款结算方式:客户与甲方签订完迎宾华府车位出售 合同并一次性付款的,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100%。 车位一次性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客户与甲方签订完迎宾华府车位认购 协议并支付完首期50%车位款,甲方给予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40%,客户 与甲方签订完迎宾华府车位出售合同并支付完剩余50%车位款,甲方给予 乙方结算全额代理佣金60%。 注:车位属商业销售,代理佣金均按销售额的0.9%计算。 二、合同修改的内容: 原合同第五条第四点第一小点和第六小点内容更改为:

5、4.1本项目住宅部分正常销售代理佣金均按销售额的1.0%计算,内部认购 销售代理佣金均按销售额的0.55%计算;商业部分销售代理佣金均按销售额的 0.9%计算。销售过程中,实际销售价超出甲、乙双方每期开盘时约定的部分由 甲、乙双方按85:15的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获得85%,乙方获得15%。 4.6乙方销售人员进驻销售案场(即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之日起,每30 天为一完整月,甲方每月预支付乙方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整),作为乙方在4 本项目开展工作的基本费用。 自乙方销售人员进驻销售案场(即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之日起三个月内, 项目开盘销售的,从实现销售当月起,甲方每月从乙方应得的代理费中扣除甲

6、 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基本费用,每月扣除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整),直至全部 扣完。 自乙方销售人员进驻销售案场(即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之日起,超过三 个月该项目仍未开盘销售的,甲方应从第四个月起每月预付乙方人民币3万元 (叁万元整),作为乙方在本项目开展工作的基本费用,直至项目开盘销售止; 乙方从第四个月起收取的甲方已预付的基本费用无需再向甲方返还,甲方也无 权要求返还和扣除。乙方收取甲方支付的预付基本费用不再返还的部分,乙方 给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六个月(不含六个月)该项 目仍未开盘销售的,甲方已预付的全部基本费用乙方无需向甲方返还,甲方也 无权要求返还和扣除。 乙方在每月

7、五号前给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收 到发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基本费用。 备注: 1、如甲方迎宾华府项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含当月)开盘销售,则无需 向乙方支付每月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整)的基本费用。52、如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造成超过在双方约定的开盘销售 时间(不含当月)半年以上仍未开盘销售的,双方协商后,乙方有权单方面解 除迎宾华府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3、自乙方销售人员进驻销售案场(即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之日起,如 因乙方工作原因造成该项目超过三个月仍未开盘销售的,双方协商后,甲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乙方的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