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阮市镇金岭村等13村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采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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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诸暨市阮市镇金岭村等13村生活垃圾 沼气厌氧发酵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编号:诸广和201706 -33) 采 购 文 件 采购单位 :诸暨市阮市镇金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镇杨梅 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镇横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 镇王殿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镇青山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 暨市阮市镇绿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镇兰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包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镇潘家坞村股份经济合 作社、诸暨市阮市镇视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镇视北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镇金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市阮市镇桃园村 股份经济合作

2、社 代 理 机 构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六月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编号:诸广和201706 -3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阮市镇 金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3村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阮市镇金岭村等13村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采购项目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3、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阮市镇金岭村等13村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共13套,采购预算详见下 表。 标段 村名 采购内容 数量(套)最高限价(万元) 1 金岭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2 杨梅桥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3 横阔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4 王殿畈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5 青山岭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6 绿源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7 兰岭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8 包村村 小型生活垃圾

4、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9 潘家坞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10 视南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11 视北村 小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18.00 12 金家站村 中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25.00 13 桃园村 中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 1 25.00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范围与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

5、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2017年 6 月2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政府采购(镇乡)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 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2、自2017年4月 30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

6、年行贿犯罪记 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 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 金额:3万元整,缴纳户名: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诸暨 浣江支行,账号:19531901040008168。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7年6月30日10:30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阮市镇政府3楼 大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6月30日10:30时 开标地点:阮市镇政府3楼大会议室。

7、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飞霏 ;联系电话:13735351155代理机构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258588757 传 真:0575-87175017诸暨市阮市镇金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杨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横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王殿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青山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绿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兰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包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潘家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视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视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镇金家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阮市

8、镇桃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诸暨市阮市镇金岭村等13村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 3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4 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各标段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清单,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 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 谈判响应人资 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范围与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投标。 6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 的特定资质条件。但同一专业的谈判响应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 低的一方为依据。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 。 7 标的划分 本次采购共13个标的,投标人可以中多个标的,采购人将分别择优择 定中标人。 8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9 采购文件的 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6 月21日-2017年6月2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政府采购(镇乡)板 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

10、日直 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的,允许获取。 一、资格审查原件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件原件或公 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自2017年4月30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 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二、评审原件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未 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 10 谈判时递交原 件资料 原件资料的完整性由谈判响应人自行负责,原件资料评审的由谈判小 组负责。 11 谈判

11、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 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 金额:3万元整,缴纳户名: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 农业银行诸暨浣江支行,账号:19531901040008168。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 12 谈判响应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 ; (5)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2、(6)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要求); (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有要求); (9)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3 现场演示 不需要。 14 投标样品 不需要。 15 谈判响应文件 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十五份。 16 谈判有效期 自谈判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谈判有效期。 17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确认书发出后30日内 18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

13、分包。 19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交入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 20 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6月30 日10:30时 21 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阮市镇政府3楼大会议室 22 开标时间 2017年6月30 日10:30时 23 开标地点 阮市镇政府3楼大会议室 24 质疑与答疑时 间 供应商应在2017年6月27日12时前以书面及电子形式(包括书面文 字、传真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 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 问题,采购人将在2017年6月27日1

14、7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 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回复答 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其他 特别提醒: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按标段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国 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计 算方式:100万以内部分X1.5。 3、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6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单位和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2“谈判响应人”系指

15、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 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谈判响应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 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系指谈判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7本采购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 方也可根据采购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采购人 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

16、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 围内的,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谈判响应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 3.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4.谈判委托 谈判响应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谈判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谈判费用 谈判响应人应自行承担获得采购文件和编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 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谈判响应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 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6.特别说明: 6.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 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 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 同时,则以技术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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