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鸭河口电厂事故调查管理标准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5105627 上传时间:2018-03-09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阳鸭河口电厂事故调查管理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南阳鸭河口电厂事故调查管理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南阳鸭河口电厂事故调查管理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南阳鸭河口电厂事故调查管理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南阳鸭河口电厂事故调查管理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阳鸭河口电厂事故调查管理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阳鸭河口电厂事故调查管理标准(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事故调查管理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的管理职 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电发2000643号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河南省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二类障碍考核统计规定 3 管理职能 3.1发生特大事故由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2发生重大事故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为首组成事故调查组 进行调查。 3.3一般事故(含障碍)但原因比较复杂,性质、责任比较难确定的, 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组织调查。 3.4一般事故(含障碍)且原因比较清楚,性质、责

2、任比较明确的由 安监部负责组织调查。 3.5一般事故(含障碍)的事故报告由责任部门相关专业专工负责填 写。 3.6发生事故障碍的部门应尽快报安监保卫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 及时组织分析并接受调查。3.7发生异常和未遂由发生部门考核并按月统计,次月 5日前报安监 保卫部备案。 3.8各部门应建立事故、障碍、异常档案。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事故及障碍的标准 4.1.1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一类障碍)标准,按 国电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000年版)的规定执行。 4.1.2二类障碍标准:按河南省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二类障碍考核统 计规定执行。 4.1.3设备、运输工具、化学品

3、泄漏经济损失大于 5万元,小于 10 万元也算一类障碍。 4.2 异常标准 4.2.1辅助设备发生异常情况,被迫停止备用,且超过24h投入者。 4.2.2由于人员过失引起辅助设备停止运行或停止备用,而未造成 严重后果者(即未构成二类障碍及 以上事故者) 。 4.2.3由于异常情况,被迫使机、炉、电的主要设备出力降低,需 要转移到其它设备(未构成障碍者) 。 4.2.4一般辅助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主要部件损坏。 4.2.5因运行、检修人员操作维护不当,电动机或机械、轴、泵、 轴瓦温度、振动超过规定范围。4.2.6因人员过失或设备缺陷造成主要辅机及辅机的电动机过热冒 烟,经冷却后仍可用。 4.2.7

4、20kW以下的电动机绝缘损坏或所带机械设备损坏者。 4.2.8主要热力系统的装置和阀门损坏或者无法操作。 4.2.9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连排安全门动作,或定排、大气扩容器 大量冒汽者。 4.2.10设备发生异常后,该报警的信号未能报警者。 4.2.11检修人员消缺时,未经运行人员许可,擅自动设备、系统者。 4.2.12主要仪表误差超过最大允许值连续24h者。 4.2.13各种自动装置、保护、声光信号装置应投而未投、应退而未 退,误投误退者(不包括电气设备保护及机、炉主要热工保护) 。 4.2.14主要电气设备保护及机、炉主要热工保护因保险熔断或断线 保护失去,在30min内恢复者。 4.2.15

5、热工电气主要仪表失灵、停用超过4h,或指示不准确在24h 内未恢复者。 4.2.16锅炉油枪、点火装置故障影响点火和升温、升压者。 4.2.17凝结水含氧量或硬度连续6h不合格者。 4.2.18由于设备漏水漏汽或水冲洗使电气设备绝缘不合格者。 4.2.19电除尘电场退出或堵灰。 4.2.20煤仓、粉仓、渣仓满仓,灰库、磨煤机满罐。 4.2.21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故障未恢复者。4.2.22未按规定切换设备、排污、打焦、吹灰、试验者(特殊情况 除外) 。 4.2.23取样装置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取样,接到通知8h不能 恢复者。 4.2.24设备异常运行或燃烧不稳,被迫投油助燃者。 4.2.25检修

6、中或检查时发现设备内(如壳体内、容器内、管道内) 有遗留物。 4.2.26错停、错开、误碰、误动、误拆、误装、误接、误整定使主 要辅机及其附属机械开启或停运者;误开、误关、忘开、忘关造成 汽、水、油、煤、氢、粉、风等系统或设备异常运行者。 4.2.27由于检修质量不良或维护不当,使设备泄漏加重,并需要停 止使用者。 4.2.28除特殊情况,不合理的运行方式、持续超过8h未及时进行 调整者,若在交接班时发生则分别统计。 4.2.29运行人员不能准确及时地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4.2.30在工作中不能及时启停设备,不能及时开工,不能按时抄表 巡回检查以及运行参数超限者。 4.2.31机械车辆将生产建

7、筑设备碰坏者。 4.2.32丢失、损坏、损伤各种仪表、仪器和设备部件价值100- 3000元者。 4.2.33在高3米及以上抛、落危险物未造成后果者。 4.2.34棉、纱、布、绳等物品缠在转动机械上或卷入风道内。4.2.35主变、辅变、启动变、汽机主油箱、密封油箱及其它油箱误 操作、未及时检查或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跑油者。 4.2.36集控、网控、燃控、机房及主要设备、炉本体主通道失去照 明危及机组安全运行者。 4.2.37锅炉、汽机、发变组主要参数超过规程规定的最低要求的允 许值(经安保部核定) 。 4.2.38安全门误动或高低旁误动。 4.2.39就地电视水位计或CRT水位指示失常2h不能恢复

8、者。 4.2.40制粉系统冒粉。 4.2.41炉热回收水箱水质合格,有条件回收而未回收,未及时启动 打水或因为人员过失造成热回收水箱溢流者。 4.2.42因运行、检修人员过失造成灰渣系统堵塞或跑灰,影响设备 安全运行或造成污染者。 4.2.43由于人员过失,锅炉水压试验超过最大压力标准,违反规程 规定升降压速度过快者。 4.2.44由于操作不当,使汽包上下温差、主汽温差、再热器温差等 超过允许值。 4.2.45一般辅助设备,如氢冷、凝补水系统装置联锁装置误投、误 退者。 4.2.46调节系统失灵,使机组出力摆动范围超过额定出力的15%。 4.2.47汽机膨胀、应力报警,但未引起后果者。 4.2

9、.48未按规定投入盘车或盘车运行中跳闸时间超过5min。4.2.49一般热工自动装置故障停止时间超过48h。 4.2.50低压开关振跳,6kV及以上开关振合。 4.2.51误投或忘送运行及备用开关的操作、合闸电源者。 4.2.52联系不清或操作错误,误停误送辅机电源未造成后果者。 4.2.53汽机低压油箱油位看不见或油质变黑、接通知24h未恢复者。 4.2.54不能按试验维护制度定期进行声光信号试验、定期清扫、备 用电机定期测绝缘者(包括测量错误未构成后果者) 。 4.2.55低压电机故障,热偶元件不动作。 4.2.56主变强冷油泵在运行中跳闸,使主变温度较前上升10度者; 主变冷却风扇6-9

10、月份停运一组或两台且12h之内不能恢复,使温 度升高者。 4.2.57二次回路的保险熔断或断线,影响主要设备的操作和保护, 在30min内未恢复者。 4.2.58 1kW以上的低压电机或6kV以下开关、电缆运行中发生故障 者。 4.2.59高压试验误加电压,误接地线,未造成后果者。 4.2.60中央信号盘主要信号故障(如事故喇叭等) ,接通知后8h不 能修复者。 4.2.61事故照明不能正常切换或退出运行8h不能修复者。 4.2.62 380V不接地系统发生接地时间超过8h,直流接地时间超过 2h者。4.2.63 6kV以上系统接地时间超过1h,但未超过2h者。 4.2.64蓄电池不能按期充放

11、电。 4.2.65发出未办好安全措施的工作票或工作票未终结就拆除安全措 施未造成后果者。 4.2.66主要生产电话不通,2h不能恢复者。 4.2.67重要阀门损坏(没有影响主机运行) 。 4.2.68正常运行中,380V及以下低压母线瞬间失压,未造成后果者。 4.2.69专用盘失电,但未影响设备安全运行者。 4.2.70工作中发生低压触电或经他人协助脱离电源者。 4.2.71原煤仓空仓1h以上,未造成锅炉减负荷者。 4.2.72运行皮带损坏5米以下,或横向损坏0.5米以上者。 4.2.73有较大“三块”掉入煤仓将给煤机卡死、链条拉断,未影响 机组负荷者。 4.2.74煤中有杂物,不能卸煤或造成

12、不能上煤者。 4.2.75由于皮带粘接质量不良开胶,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返工处理 者。 4.2.76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推煤机掉链、滑坡、翻车而未损坏者。 4.2.77运煤、输煤系统(斗轮机、翻车机等)损坏,停用24h以上, 72h以下者。 4.2.78未按要求掺配煤比,影响锅炉负荷、投油等但未引起严重后 果者。4.2.79由于操作不当或监视不严,造成煤仓、落煤管处严重溢煤达 2吨以上者。 4.2.80造成粉仓粉位无法监视者。 4.2.81起吊装置或电梯失去备用、未造成障碍者。 4.2.82铁路调度错下命令或扳道工听错命令将道岔搬错,但未造成 后果者。 4.2.83由于皮带秤故障停运行8h 以上,指

13、示不准超过24h者。 4.2.84由于化学监督失职,对汽水品质不合格不能及时发现者。 4.2.85由于操作不当或监视不严导致除盐水箱水位在低水位线以下, 当班不能恢复者。 4.2.86药品用错,取样不准或误取样影响化验准确性者。 4.2.87操作不当,使酸碱系统(包括泵在内)跑、冒、喷酸或碱, 需停运处理者。 4.2.88入库药品质量分析把关不严,或使用不合格的药品影响汽水 品质或除盐设备的正常运行者。 4.2.89药品鉴定错或标准试剂配错,标准试验曲线标错、校错,影 响汽水分析结果和造成浪费者。 4.2.90人员过失造成误放油、混油、跑油者。 4.2.91造成粉管、灰管、仓泵堵塞者。 4.2

14、.92由于发生漏油、积粉、高温、明火等造成的着火。 4.2.93给煤机、输渣机链条断,捞渣机、灰渣泵等设备故障未影响 机组带负荷者。4.2.94其它异常情况经安保部认定为异常者。 4.3 交通事故的标准 4.3.1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 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4.3.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 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4.3.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3.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

15、 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 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4.4 事故报告的填写 4.4.1人身伤亡报告 、 电网事故(一类障碍)报告 、 设备事故 (一类障碍)报告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事故填报手 册规定填写。 4.4.2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的负责人必须尽快报告安监保卫部, 并说明简要情况、原因,以便及时向省电力公司报告。 4.4.3 特大、重大人身事故,一般人身事故;特大、重大电网事故; 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的事故报告由上级事故调查组的有关技术人员 填写。 4.4.4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一、二类障碍)的事故报告由责任部 门或主要责任部门相关专业专工

16、填写。 4.4.5重伤事故报告由安监保卫部所属专业安监专工填写。 4.4.6轻伤事故报告由责任部门安全员填写。 4.4.7煤质问题造成的事故(一类障碍)报告由运行部专工填写。 4.4.8事故(障碍)报告一式两份,必须在发生后三日内报安监保 卫部。 4.4.9人身事故报告书一式五份,十日内报安监保卫部。 4.4.10各部门事故报告必须有部门主任签字。 4.4.11事故填报软件中的公司“下属单位”编号统一规定为:运行 部 01;检修部 02;燃料部03。 4.5 事故调查规定 4.5.1发生事故(障碍)后,当事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第一手资 料和线索,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安监人员。 4.5.2各部门(包括丰源公司和维护队伍)发生事故后,当值值班 人员或现场作业人员在下班离开现场前,必须尽快写出事故的原始 材料及事故初步原因分析,保证其客观、真实性,及早报告部门领 导和安监保卫部。 4.5.3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 速抢救伤员。未经安监保卫部检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 动。 4.5.4跳机后运行人员必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