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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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 年全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1、积极充实机构。要抓住当前机构调整改革的契机,积极争取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监督检查机构,稳定和 充实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队伍。同时,要添置必要的执法器材和设备, 力争监督检查工作“四专” (专人分管、专门机构、专项经费、专业 队伍)真正落到实处。2、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学习书本知识。重点抓好粮食流通管理 条例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 粮 食库存检查实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基础知识和工作案例等知 识的学习。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今年,省局 上半年将组织油脂库存检查培训,下半年将开展粮食流通监

2、督检查 行政执法提高班,国家局也将举办相关业务的培训。届时,各单位 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凡五年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培训的人员,今后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将不予年审确认。三是抓好横向借鉴。各 单位要努力加强与当地工商、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联系,虚 心学习他们行政执法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以提高自身的行政执 法水平。同时,今年市局将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赴其他地区向监督检 查工作有特色的兄弟单位参观学习。3、强化考核创优。认真贯彻省局下发的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 作创优考核办法 ,按照省局对各市分季度考核的做法,市局对各县、 区也采取分季考核,并通报结果。要结合年度工作,积极研究探索 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

3、新途径、新方法,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局粮食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省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 位创建活动,力争成为国家级监督检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省级监 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4、推进诚信建设。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 政执法电子政务系统的作用,及时做好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收集、 更新、录入工作。并利用信用信息对企业实现差别化监管,诚信企 业少查,失信企业多查,促进企业自律。二、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职能5、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各县、区要充分运用2012 年全国粮食清 仓查库的好经验好方法,3、4 月份间,按时间节点、检查范围、内 容和要求,组织好库存检查工作,检查要

4、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 重点企业,通过检查发现和解决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6、开展地方储备粮检查。在粮食购销淡季,常态开展地方储备粮 (含成品粮、食用油脂)库存检查。省局要求,要重点实施市县储 备粮跨市际交叉检查,确保地方应急保供物质基础安全可靠。7、抓好首次开展的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切 实查清本辖区内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以及政 策性食用油承储企业库存商品油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安全储 存等情况,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财务管理、补贴管理、轮换管理和 库贷挂钩情况。各县、区要对承储企业库存管理状况进行分析,督 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探索食用植物油库存监管

5、方式方法。8、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的资格、政策执行、台帐建立、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公示情况和有无压级压 价、代扣税费等行为,坚决打击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和损农坑农等 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稳定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夏粮、秋粮收购期 间,拟组织全市粮食收购市场联合巡查。9、加强对粮食竞价销售及出库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常年持 续开展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在地国 家政策性粮食从出库到投放市场(加工厂)各环节的跟踪检查,严 防“转圈粮”现象的发生,确保竞价销售出库的粮源顺利投放市场。10、加强对粮食应急预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各 级制定的粮食应急预案

6、 ,重点抓好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网点、 运输条件、供应网点,以及应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有关要求落实 情况的检查,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各地粮食安全应急 保障能力。市粮食局拟于5 月份组织本级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6、7 月份组织县级预案落实情况的抽查。11、开展必要库存量专项检查。按照国家新颁布的粮油仓储管 理办法 ,各县、区要积极组织对全社会粮食仓储单位开展仓储管理 专项检查,检查备案管理、粮油出入库管理、储存管理等情况,同 时要对最高、最低库存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粮食经营者认真 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保证粮食市场稳定。下半年,市局将 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2、加强军粮供应监

7、督检查。抓好全市各军供站、点对上级有关 军粮供应的规定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军供面粉强制检测制度,保障部队官兵吃上安全放心粮油。三、抓好质量监管,切实做好市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13、加强2013 年入库小麦质量监管。要按照苏粮电20113 号文 件精神,切实做好入库2013 年生产小麦的质量监管,有针对性的开 展粮食质量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在地小麦销售出库强制检验措施, 把住小麦出库关口,严防不合格小麦流入口粮市场。14、抓好成品粮油市场巡查工作。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物 价等部门的配合,抓好日常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凡重大节假日、重 大活动期间,要牵头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加工、批发、 零售等重

8、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 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15、检查粮食经营企业质量制度落实情况。继续开展收获粮食质 量调查工作,摸清原粮质量卫生状况。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粮食 经营企业执行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出证索证及出入库检验制度落实 情况,检查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和标准,完善粮食 质量档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县级 储备粮在五月底前必须完成粮食质量档案建立工作。四、广泛宣传教育,强化粮食法律法规认知度执行力16、搞好条例宣传。要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5.26” 条例颁布纪念日和“世界粮食日

9、” 等时机,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大 张旗鼓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粮食经营企业和广大人民 群众对粮食法规的认知度,增强其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17、抓好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学习贯彻。通过讲座、考试等 形式,做好粮食系统内部的学习教育,使我们干部职工熟悉新的管 理规定并自觉贯彻执行。18、做好相关信息报送。要积极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宣 传报道,及时发布信息,提高粮食部门执法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对 粮食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各县、区每月至少向粮网等有关网站 报送一条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五、积极团结协作,形成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良好局面19、搞好内部协调。要经常向主要领导报告监

10、督检查工作开展情 况,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做好机关内部(处)科、室的工 作协调配合,形成“一盘棋” 抓监督检查的氛围。20、做好上下配合。进一步做好上下级业务对口部门的工作协调 配合,对上级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要不折不扣地抓好 落实,保证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能够贯彻、落实好。21、加强左右联系。要做好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的联系与 协调,主动配合,形成抓粮食流通管理的合力。六、加大案件查处,提高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22、认真受理举报。主动接受领导机关、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 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监督。采取设置专门受理电话和信箱等方式,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

11、舆情,认真做好案件举 报和意见投诉的受理工作,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 时效性。 23、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严格落 实工作的内部流程和外部流程,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 性、有结论、有处理。建立案件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排除 对立情绪,增强相互理解,实现查处和教育相结合。2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违反国家 粮食收购政策、违反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违反地方储备粮管理 和轮换规定、违反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扰乱粮食购销市场秩序 行为,要严肃处理,震慑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各县、区本级办理 的重大涉粮案件要按程序逐级备案。25、提高

12、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要按法 定程序和法律要求,积极推进说理式行政处罚。要注重证据,保证 效果,及时查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各界监督。 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为突破口,树立粮食部门执法为民,服务为民 的良好形象,维护粮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26、做好行政处罚案卷整理保管。要健全案卷整理保管制度,严 格按照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 (苏 粮法200530 号)规定,粮食行政案卷实行“一案一卷” ,案卷材料 必须按照国家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处罚文书参考表式的格式、 内容制作。结案后,案件要及时整理成卷,严格保管。市局年底将 对各县、区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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