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集体合同(4篇)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5057759 上传时间:2018-03-08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集体合同(4篇)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2017集体合同(4篇)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2017集体合同(4篇)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2017集体合同(4篇)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2017集体合同(4篇)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7集体合同(4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集体合同(4篇)(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7 集体合同(4 篇) 本文目录 2017 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五)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厨房集体 劳动合同范本下载出租单位:_村承租单位(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_,间数_,建筑面积 _,房屋质量_。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 月_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 无效。)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 平方)合计租金(大写):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 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

2、、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 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 途的;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 损坏的;、未经出租人书面同

3、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 用出租房屋。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 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第十

4、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 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_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镇纪委备案一份。出租人(章): 承租人( 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镇经管办经办人:年

5、 月 日集体合同(五)2017 集体合同(2) | 返回目录 用人单位名称 (盖章):_经济类型:_用人单位地址:_邮政编码:_职工人数:_甲方_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姓名:_职务: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乙方_职工首席代表:_姓名:_职务: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 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 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 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第二条 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

6、在生产经营管理活 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 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 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 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 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 法权益的原则。第五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 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六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建立劳动关系

7、。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 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用人单位工会应帮助、指 导职工与用人单位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 行情况。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 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 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内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内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1 年以

8、上 2 年以内的,试用 期不得超过 60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2 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第三章 劳动报酬第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 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原则及 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用人 单位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于每月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 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则应提前在最 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 人的工资清单。第十二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 部分以

9、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用人单位内部工 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 由用人单位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在每 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 状况,向用人单位提出增资要求,用人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 准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 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 每周工作不得

10、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需要不能实施以上 标准工时制的岗位或工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 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第十六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岗位、工种的职工,用人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 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第十七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会协商后, 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 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 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第十八条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 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

11、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休假前本人上 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 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 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 保险待遇。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 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用人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 施办法,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出要求,经 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 工福利费用,由用人单位工会协助

12、用人单位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单 位工会应当协助用人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交通、 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用人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第二十三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 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 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 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 件和劳动环境。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

13、建和技 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时,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特殊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 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用人单位工会发现用人单位违 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 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解决和组织职 工撤离危险现场。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 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 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会应建议用人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用 人单位应予以考虑。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根

14、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 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 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 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年(季 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年组织全面的体检。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 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用人单位工会应支持用人单位对危及用人单 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对女职工和未成 年工的劳动

15、保护政策。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禁止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 从事的劳动。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 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 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健康 检查。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 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 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