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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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莒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DZH2016-081招 标 单 位: (盖 章)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 年7 月 20日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安装项 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莒县教育局。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编号:160664。 4、采购金额:206.38万元。5、招标内容:多媒体教学设备170套,主要设备包括:短焦投影机、电子白板、 高拍仪(

2、展示台)、推拉黑板、多媒体讲桌、音箱、音频线路、电源插排等。 (采购清单 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说明)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 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6.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音响行业协会颁发的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企业贰级及 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到公司 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6.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3、标。 7报名时间及要求: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持营业执照(三证合 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 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 一套,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2 8.1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

4、共 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莒县教育局 地 址:莒县后营路 联 系 人:庄绪东 06336222316招标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财富大厦十楼)邮 编:276500电 话:0633-7771678传 真:0633-7771678 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

5、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 项 号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莒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内容:主要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说明 招标编号:SDZH2016-081 2 招 标 人:莒县教育局 地 址:莒县后营路 联 系 人:庄绪东 联系电话:06336222316 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财富大厦十楼) 联 系 人:白晓林 联系电话:13793436988 4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

6、法提供 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音响行业协会颁发的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证 书。 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到公司 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4、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提供不少于40,000.00 元的投标 保证金,必须从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帐户中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日照银行莒县支行 帐 号:81010

7、22014210024860001 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账单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标段并 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凡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帐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携 带原件备查。 投标单位持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到莒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开具进账证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出具的进账证明,开具山东省内部往来 票据交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凭借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办理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的不准参加开标会议。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在投

8、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法定工作 日,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书,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 拒绝。 6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光盘1份 电子版中内容:包括投标文件正本里的全部内容(含商务、技术文件)。 7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 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 9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 支行10楼)

9、。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 5 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1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 13 中标通知:中标公示期结束后, 招标人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4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15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206.38万元,各投标单 位的报价不得超

10、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 16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 释和说明。 17 设备采购安装工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8 设备采购款支付方式: 1、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在设备安装期间无预付款。 2、项目整体设备采购安装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至合同价 款的60%,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5%留做质保金。 3、本次采购招标,整体系统质保期不得低于三年(投标人可以承诺延长质 保期),质保金在承诺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1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号)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承担。 6 20 1、开标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有关现场审核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 权委托书及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详见相关条款要求。 2、投标文件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 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及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 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履

12、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金额 的 10%提交。 23 合同谈判与签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报价包括设备制作、运费、设备安装、设备 调试、验收、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 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 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7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本项目已由有

13、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人:莒县教育局。 1.3项目名称:莒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4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 2. 招标范围 主要采购内容为:设备采购安装。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清单及设备技术指标 要求)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 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承担。 4. 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4.1

14、售后服务要求 4.1.1中标人应提供以下项目实施服务: 负责整个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输、培训,并保证系统质量; 4.1.2投标人必须提出详细的系统安全方案及相应管理措施。 4.1.3投标人应提出具体、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详细的项目组织管理、项 目进度安排、实施人员安排等相关文件。 4.1.4工程各项功能应符合相关建设规范要求,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技术参数 要求,结合现有情况,合理对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进行配置。 投标人所投方案中相应条款不得存在负偏离,并保证整个系统整合使用,否则评 标委员会有权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4.2保修期服务 4.2.1中标人对所提供软硬件在初步验收后提供免费保修

15、服务三年,免费保修期 可以自行承诺延长,终身维护。在保修期内发现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伤, 中标人应免费修复。 (人为及其他原因除外) 4.2.2保修期内,设备维修、更换、故障排除等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工程师差旅 费等各种支出)由中标方负责。 4.2.3故障响应、故障排除时间,投标人应为使用单位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 每拖延一次扣3000元。 8 4.3保修期后服务 4.3.1保修期后,中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设备提供终身技术支持,设备维修、更换 只向使用单位收取工本费。 4.3.2中标人应为使用单位提供及时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重大事 故,必须以最快速度抵达现场。 针对以上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每种设备和软件的特点及其具体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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