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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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工身份证号 单位公积金帐号 职工人个公积金帐号 住 房 公 积 金 提 取 理 由请在括号内填写提取理由序号( )1、离休、退休。2、购房。3、偿还购房贷款。4、户口迁出武威行政区域。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7、房屋装修。8、其他原因。 初 审 情况 公积金金额 初审人员 签 章 公积金提取额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意见:(财务章)年 月 日 职工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公 章)年 月 日 归集支取科(管理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中心领导(管理部主任)审批意见:(盖 章)年 月 日提 取 须 知 职工符合下列情

2、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异地 购房的。 1、购买商品房的, 提供 3 年内的商品房买卖( 销售) 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发票。2、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已过户于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 权证或契税发票。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 4、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缴款证明。 5、购买农村社区住房的,提供 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缴款证 明。 6、在城镇、 乡镇、 农村建造、翻建住宅的,提供建 设部门施工 许可证;大修的须出具该房屋行政 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 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7、

3、异地购房。异地 购房是指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武威地区以外购买住房的情形。 购房 职工须提供异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发票。以上购房支取中要件时间确定以商品房合同签订日期、 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 契税发票 日期任一日期中最近的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 一次。 购 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 积金 须提供: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 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 的户籍证明)。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 产抵押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联保贷款只须提供公积 金中心信贷部门出具的还款余额单即可;商业银行购房贷款须提供银

4、行借款合同和银行还款余额清 单。 (三)租赁住房的。租住公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 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 提 供房产管理部门当年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单身的还须提供单 身证明。(四)离、退休的。提供组织、人社部 门的离、退休 证明。 (五)调离或户口迁出武威市行政区域的。 调离的提供有关部门(单位)调动证明;户口迁出的提供 户口迁出证明。 (六)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企业职工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辞 职、解聘、开除的,提供人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

5、亡证明及单位介 绍信。 (八)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低保证明。(九)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子女普通高校学费的。申 请人需提供当年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及所在社区 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十)因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经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住院诊断证明、 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十一)装修自住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无住房公积金担保的。正常 缴存满 8 年,并在 8 年之 内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需提供 8 年以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可提取本人及配偶 全部余额的 50%。(十二)支付物业费的。 申请人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十三)停缴住房公积金且无贷款余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 职业者自停

6、缴之日起满一年的。可凭本 人身份证,在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表单位加盖公章处粘贴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即可。(十四)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住房公积 金按原单位实施封存管理的。 单位的住房公 积金单位账户已整体封存并且连续停缴达 24 个月以上, 职工本人前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的,只需提 供身份证,在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表单位加盖公章处签字并粘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提取。 职工在办理提取时,提供 职工本人身份 证和提取资料(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代他人 领取的, 须 同时出具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以房屋 产权拥有人配偶身份提取的, 应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婚 姻关系的户口簿。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工,提交本申 请表及相关资料并经初审合格的, 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双休 日除外)到市中心服务大厅(水务大厦一楼东侧)或各县管理部营业厅办理提取。 本表可在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主管或中心(各县管理部)营业大厅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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