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商品陈列手册

上传人:lizhe****0920 文档编号:35001166 上传时间:2018-03-06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6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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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便利店商品陈列手册 (2010 年版) 为加强执行 uSmile 昆仑好客标准,推动便利店商品陈列管 理工作,依据非油业务运作手册 ,制定便利店商品陈列手 册(2010 年版) 。 本手册适用于中国石油所有自营加油站便利店。 一. 总则 1.1 陈列的意义 商品陈列是以商品为主体,利用其固有的性能、形状、体 积、色彩、样式等属性,通过各种展示方式的选择或组合,向 顾客展示商品特点,通过视觉与顾客沟通,增强商品的感召力 ,从而加深顾客对商品的了解、促进顾客做出购买决定的商品 促销手段。商品陈列是便利店商品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1.2 陈列的目的 1.2.1 营造饱满、舒适、美观的购物环境,使顾客

2、易于“看到 ”、“鉴别”商品,做出购买决定。 1.2.2 在满足顾客的计划性购买的同时,刺激顾客的冲动性 购买。1.2.3 引导顾客按我们设计的路线在店内通行,看到、看清 尽可能多的商品,提高购买的机会。 1.2.4 引导顾客购买我们推荐的商品。 1.2.5 展示企业形象,使连锁经营管理标准化。 1.2.6 扩大销售收入,提升盈利能力。 二. 陈列的原则及陈列要求 2.1 顾客安全原则 严格控制商品品质,杜绝过期、变质、异味商品上架,同 时,商品、促销品摆放必须稳固,陈列设备和货架无松动、脱 落等风险,确保顾客购物安全。 2.2 顾客便利原则 2.2.1 陈列商品应利于顾客自由方便地拿取。 2

3、.2.2 不能将带有外箱的商品陈列在货架上(整箱销售商品 、货架底层储存商品除外)。 2.2.3 在做堆头量感陈列时,如陈列高度过高,可在商品旁 边再堆放一些该类商品,以方便拿取。 2.2.4 对玻璃、塑料、陶瓷等易碎商品,应注意陈列高度, 避免让顾客产生顾虑。 2.2.5 商品可以很方便地放回原处。 2.3 显而易见原则 2.3.1 所有商品必须以促销面、中文标识面向顾客(通道) ,并且同一商品方向必须一致。 2.3.2 任何商品均不得被其它商品遮挡。 2.3.3 有不透明外包装、或其它原因无法“看清”、“鉴别”的 商品必须至少保持有一件撤除外包装陈列。 2.3.4 体积较小的商品应该陈列在

4、货架的中上层。 2.3.5 有效利用商品形状、色彩。要注意相邻商品外包装形 状、色彩搭配的艺术性,使顾客感到舒服、醒目,容易区分。 2.3.6 有效利用照明。店面及展示柜的照明要达到标准的 照明度,使顾客能看清楚商品。 2.3.7 商品的标价要醒目,价签位置要统一: 2.3.7.1 货架陈列,除最下层货板外,牌价卡应放置在该商 品的左下方,且从上到下保持垂直,作为不同商品的分隔。 2.3.7.2 所有陈列销售的商品都必须有价签,包括端头挂件 、卖场内主路线上存放的商品。重复陈列时,必须分别有牌价 卡。 2.3.7.3 所有特价商品应有特价 POP、新品有新品 PO P,价签, POP 上商品品

5、名、规格、价格等要齐全、清晰。 特价 POP 要明显,明确标注品名、规格、特价、原价,特价周 期。新品 POP 要对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等做出说明。 2.3.8 有尺码的商品,必须标明尺码并按顺序陈列。 2.3.9 同类商品按价格的递升顺序陈列(按路线从上到下、 从前到后、从左到右)。以使顾客首先看到低价位商品,产生 便宜的感觉,同时也便于顾客找到符合自己心理价位的商品。 2.4 饱满陈列原则 2.4.1 货架上商品数量要充足。原则上,所有货架、端头、 散装柜、展示柜及各种特殊陈列都必须做到放满陈列,而不是 只保证前排丰满,要求商品间距不超过 40mm。 2.4.2 货架陈列商品缺货:不

6、允许拉大原相邻商品的排面或 用其它商品填充;应置放“商品暂缺,敬请谅解”的告示。 2.4.3 各种特殊陈列商品缺货时,应及时更换陈列商品的品 种。 2.4.4 出现特殊陈列位置商品缺货时,便利店应与供应商交 涉,三天内无法满足时,可撤除该商品陈列位置,并同时报上 级非油业务管理部门。 2.4.5 当商品不足以放满陈列时,便利店必须随时做商品的 前进陈列,保持前排陈列面的丰满。 2.5 商品属性原则 2.5.1 定位陈列时,货架各层面应安排不同属性的商品。 2.5.2 货架按高度可分为四段,四段所对应的商品应各有侧 重: 2.5.2.1 上段是指与顾客视线持平及以上的高度(1.51.8 M);该

7、段通常陈列一些推荐商品、有意培养的商品。 2.5.2.2 黄金陈列线(0.91.5M),处在货架的第一、二 层。这是人眼最容易看到,手最容易拿取的陈列位置,是最佳 陈列位置。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高利润商品、自有品牌商品、独家代理或买断商品和在上段已经培养成熟的商品、畅销商品 ,忌讳陈列无毛利或低毛利商品。 2.5.2.3 中段(0.50.9M),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一些低 利润商品或为保证商品的齐全性而不得不销售的商品,也可以 陈列原来在上段或黄金段上已进入衰退期的商品。 2.5.2.4 下段(0.5M 以下),通常陈列一些体积较大、重 量较重、易碎、毛利低,但周转相对较快的商品,也可以陈列 一些

8、消费者认定品牌的商品或消费弹性低的商品。 2.5.3 将必需商品与刺激性商品有机结合。为引导顾客在卖 场内沿设计的路线通行,延长顾客在便利店的滞留时间,使更 多的商品让顾客“看到”和有被选择的机会,可以根据设计的顾 客流向将刺激性商品放在主通道上及两边,然后是准必需品, 而将生活必需消耗品及热销商品放在路线的深处。 2.5.4 要重视对货架临近端头第一组、岛式陈列四周视线开 阔区域及特殊陈列位置的商品选择。 2.5.5 要兼顾到消费者的购物习惯,尤其是主要顾客群和商 品的主要消费对象的购物习惯。 2.5.6 要利用灯光、刺激性商品等措施对便利店的死角、转 角等加以改善,提高陈列空间利用效率。

9、2.5.7 便利店入口迎面的端头、地堆等陈列的商品中一定要 有价格特别有吸引力的品项,以使进店顾客形成“价格便宜”的 先入为主的印象。 2.5.8 优先选择货板整齐叠列、然后是悬挂陈列、然后是货 品堆积,对没有立体感的商品应尽可能悬挂销售。 2.6 适当原则 根据销售情况、促销的需要,便利店上一级非油业务主管 部门可以在小类陈列范围内对陈列排面进行调整,给销售高的 商品、促销商品以大的陈列面。但陈列面的调整要本着“必需、 适当”的原则进行: 2.6.1 最大陈列面,不超过一节货架长度的一半,最小陈列 面不小于 10cm。促销商品的最小陈列面不小于 20cm,且不小 于同组货架中非促销商品的陈列

10、面。 2.6.2 执行该原则时应同时满足“垂直陈列”的原则。 2.7 先进先出原则 2.7.1 商品补货时应将原有商品取下,将补充的新商品放在 后面(或底部),原有商品放在前面(或上部),以保证所有 顾客都能购买到新鲜的商品。 2.7.2 补货的顺序为“货架货架顶店内仓库仓库”。 2.8 同类商品垂直陈列原则 2.8.1 同类商品垂直陈列,是指将同一系列(原则上是同小 类)、同一品牌不同规格、香型、口味的商品根据大小、尺码 等按从上到下的方法进行陈列。 2.8.2 垂直陈列的好处是: 2.8.2.1 避免顾客在挑选商品时需要横向移动。 2.8.2.2 使同类商品成直线式的系列陈列,从而提高商品

11、的 丰满感。 2.8.2.3 使同类不同品牌的商品平均分享到货架上不同的段 位的销售利益。 2.8.2.4 使便利店的陈列整齐美观。 2.9 整齐整洁原则 2.9.1 随时做好货架的清理、清扫工作。 2.9.2 陈列的商品要清洁、干净,没有破损、污物、灰尘, 不合格的商品要及时从货架上撤下。 2.9.3 随时整理货架上的商品,保持单体及整体整齐陈列、 前进陈列。同层商品的外沿必须保持在一条整齐的直线上,商 品分隔线必须保持垂直,同一单品原则上不得跨货板陈列。 2.9.4 货架顶、底部是便利店陈列的一部分,同样要保持清 洁、码放整齐。 三、定位陈列法及陈列要求 3.1 定位陈列法的含义 定位陈列

12、法是指将商品在货架上做集中陈列。定位陈列法 要求商品陈列位置经过配置后,所陈列的位置及排面不经常变 动,形成常性陈列状态;定位陈列法是便利店商品陈列中最常 用、使用范围最广的方法。 3.1.1 便利店每一个商品都必须有一个陈列定位,进行其它 特殊陈列时,原确定归属的位置也必须重复陈列。3.2 主要类型 3.2.1 集中陈列:把同一种商品(一个小分类)集中在一个 地方。 3.2.2 整齐陈列:即将商品按货架的尺寸整齐地排列、堆 积,目的是突出商品的量感,从而给顾客一种刺激的印象。 3.2.3 错位陈列:是整齐陈列的一种变化形式,即在同一排 货架上,针对不同的商品将货架调整成不同高度,使商品陈列

13、错落有致,活跃陈列气氛。 3.3 陈列要求 3.3.1 商品集团按纵向原则陈列 商品集团可以理解为商品的小分类,小分类又可以分为明 细类和单品项。商品集团中,明细类按从左到右的原则展开陈 列空间,同明细类不同品项按从上到下的方法陈列商品。 3.3.2 明确商品集团的轮廓,方便顾客挑选。 3.3.2.1 商品群(按明细类)必须严格区分;区分交界线上 下要保持垂直。原则上使用货板交接处作为交界线。 3.3.2.2 作为特例,知名品牌的同一集团(同小类不同明细 类)的商品可以集中陈列。 3.3.2.3 相邻商品造型、包装、色彩相近时,应利用价签、 POP 或利用商品自身的外观不相近的一个要素加以区分

14、。 3.3.3 要把好的陈列位置给利润高、周转快的商品。3.3.4 要力求打破货架陈列的单调感,应该对货架层板的高 度进行灵活的调整,并根据商品外型选择不同的陈列工具(如 :货板陈列、悬挂陈列),从而使陈列更有生气。 3.3.5 原则上陈列商品与上层层板不超过 50mm 间距,货 架最底层货板之间的间距要高于其它各层。货架不允许露出白 板。 3.3.6 要将相关联的商品陈列在一起 。这类商品不属同一 商品集团,但将这类商品集中陈列在一起时,能提示顾客购买 的必要性、激发顾客潜在的购买欲望,引导顾客的消费。当商 品做“关联陈列”时,该商品必须在原所属位置做重复陈列。 3.3.7 要给大小商品不同

15、的位置。货架的上层陈列体积较小 的盒、听、袋装商品,以吸引顾客视线;而后从上到下陈列的 商品应该是从小到大。 四、特殊陈列法及陈列要求 4.1 特殊陈列法的含义 特殊陈列法是以定位集中陈列为基础的变化性陈列方法, 目的是提高商品的自我展示力,创造平价或便宜的价格形象, 压缩、平衡库存,增强广告效果,激发顾客的冲动性购买,提 高销量。 4.1.1 原则上,做特殊陈列的商品不应该是必需品,而应是 刺激性商品,如:特价商品,新品,积压商品,季节畅销商品,节日商品等促使顾客进行计划外购买的促销商品,以及独家 买断、代理的高利润商品和树立价格形象的经典商品。 4.2 主要类型和陈列要求 4.2.1 落地

16、整齐陈列:将商品整齐堆积在一起,原则上地堆 长 500mm,高 700mm,宽 800mm。 4.2.1.1 所选商品一般是:要大量推销的商品;折扣高的商 品;季节性商品。 4.2.2 随机陈列:一般使用仓储笼,将商品随意堆积起来, 目的是给顾客一种“廉价”的感觉。 4.2.3 盘式陈列:是整齐陈列的一种变化形式,目的也是表 现量感,区别是盘式陈列不将商品从纸箱中取出,而是将纸箱 从一定的位置切开,形成盘状,再以盘为单位做堆积。 4.2.4 兼用随机陈列:是整齐陈列和随机陈列的结合,即在 整齐陈列的旁边再随机陈列一些商品,便于顾客拿取。 4.2.5 端头陈列:端头是指双面陈列架的两端。端头是顾客 通过流量最大、往返率最高的地方,而且三面可以看到商品。 4.2.5.1 端头商品的品项及数量按下列办法确定:单品或同 一商品的不同规格;关联性商品或同品牌且同种类的商品。 4.2.6 悬挂陈列:对无立体感或细长形的商品悬挂起来,从 而满足商品的“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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