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广西标准)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34999586 上传时间:2018-03-06 格式:DOC 页数:39 大小: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广西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广西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广西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广西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广西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广西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广西标准)(3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ICS 13.020.30 P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 DB45/T 3822006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2006-11-20发布 2006-12-01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5/T 3822006前 言 本标准中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H、附录 I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F、附 录 G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归口。 本标准由广西地质学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长河、邓建章、汪海、陈丽峰、陆有德、丰江红。DB45/T 3822006 0 建设

2、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进行城市总 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41571993 水文地质术语 GB/T144981993 工程地质术语 GB

3、 123291990 岩溶地质术语 GB 1232819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 50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第 394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国土资发200469号) 广西膨胀土地区工业与民用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和维护条例 (广西城乡建设委员会 1985年 试行)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国家煤炭工业局 2000年) 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20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环境与水圈、气圈和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并与人类社

4、会发展紧密联系的岩石圈的上部空间。 32 地质灾害 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3 地质灾害易发区 指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34 地质灾害危险区 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较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35 地质灾害危险性DB45/T 3822006 1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 36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指进行工程建设、采矿活动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对建设工程、采

5、矿活动和规 划区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后引发、加剧地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估,并提 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建议的活动。 38 滑坡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沿某一界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9 崩塌陡峻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崩落的现象。 310 危岩 陡坡或陡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离开母岩下落的岩体。 311 泥石流 挟带大量泥沙、石块的间歇性的特殊洪流。 312 地面塌陷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地质现象。由岩溶造 成的地面塌陷称为岩溶地面塌陷;由采矿采空区造成的地面塌陷称采空区地面塌陷。 313 采空区地面沉陷地下矿体

6、采空后,采空覆岩破坏并向采空区移动,地表形成似盆状凹地的现象。 314 地裂缝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裂缝的地质现象。 315 地面沉降在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下,在地表一定范围内所发生的地面高程下降的地质现象。 316 矿坑突水在采矿过程中,地表水(江河、湖、水库) 、地下水等突然大量涌入矿坑,涌水量远远超出正常排 水能力的地质现象。 317 地基不均匀沉降软弱土地基或岩溶地基(隐伏土洞、溶沟、溶槽其上有软弱土分布、浅层溶洞)导致建筑物下沉、 倾斜、开裂的现象。 318 膨胀岩土地基胀缩DB45/T 3822006 2 膨胀岩土地基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的

7、变化,导致地表开裂、建筑物受破坏的现象。 319 管涌堤、闸、坝等挡水建筑物,在水头作用下,地基土发生流失和潜蚀,导致挡水建筑物变形、破坏 的现象。 320 水库浸没因水库蓄水,周边地区地下水潜水水位雍高,危及影响地下采矿、建筑物地基稳定和农作物生长 的现象。 321 区域地下水位下降 因集中抽排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大面积大幅度的下降。 322 海水入侵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沿海地区地下水动力条件发生变化,导致海水向陆地含水层扩侵,致使陆 地地下淡水资源遭到破坏的现象。 323 地下水污染 由于人为原因导致地下水水质恶化的现象。 324 地表移动因采矿引起的岩层移动波及到地表发生移动与变形的现象。

8、 325 充分采动地表最大下沉值不再随采空区范围增大而增加的开采状态。 326 非充分采动 地表最大下沉值随采空区范围增大而增加的开采状态。 327 超充分采动 地表最大下沉值已不再随采空区扩大而增加,此后采空区继续扩大的开采状态。 4 总则 41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在申请核准、备案前进行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 42 在已进行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拟建设项目处于危险性 大中等区段的,应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与工程特点进行单独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

9、危险性评估。 4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以及该工程建设中、 建成后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作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防治措施。 44 列入评估的主要地质灾害种类如下:崩塌、滑坡(含基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 (含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危岩、矿坑突水、采空区地面沉陷、区域 地下水位下降、地基不均匀沉降、膨胀岩土地基胀缩、管涌、水库浸没、海水入侵、采矿或垃圾填埋造 成的地下水污染。DB45/T 3822006 3 4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阐明工程建设项目或规划区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 论证工程建设区或

10、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地质灾害 防治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47 有关区域地壳稳定性、高坝和高层建筑地基稳定性、隧道开挖过程中的工程地质问题和地下 工程开挖过程中的各种灾害岩爆、热害、冒顶、片邦、突水(含矿山老窿突水) 、瓦斯突出等以及 水库渗漏问题,不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可在评估报告的地质环境条件部分适当论述。 4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对评估报告质量终生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 4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审查、备案后,方可提供项目立项、 可研、用地审批使用。组织评

11、审工作的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质量负连带责任。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评估报 告,不得通过评审。 410 本标准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代替建设工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 评价工作。 5 评估工作程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程序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6 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 61 评估范围 611 评估范围不得小于建设用地或规划用地范围,且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地质环境条件和工 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适当外扩。 612 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包括其所在的斜坡范围及其危害范围;泥石流必须以完整的沟 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的评估范围应为初步推测的影响范围。 613 道路

12、、管线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为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00米1000米范围。 614 矿山建设项目的评估范围,必须包括矿山申请采矿权范围和采矿引起的地表可能移动的 范围以及矿坑排水可能引起的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污染的范围。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评估范围,在无库区渗漏地质灾害的情况下,可以库区一级分水岭范围和 坝下、库尾1 km2 km为评估范围。 62 评估级别 621 评估级别划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见表1。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复杂程度 重要性 复杂 中等 简单 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一级 一级 较重要

13、建设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建设项目 二级 三级 三级DB45/T 3822006 4 62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见表2。 表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序号 复杂 中等 简单 1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地质灾害发育弱。 2 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三种以 上地貌单元,地形坡度大于 30。 地形与地貌类型较复杂:二种地 貌单元,地形坡度1530。 地形与地貌类型简单:一种 地貌单元,地形坡度小于 15。 3 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 大:有3条以上断层发育,3种 以上岩性。 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变化 较大:有13条 断层发育, 23种岩性。 地质构造简单,岩

14、性单一, 无断层发育,12种岩性。 4 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岩 体以碎裂、散体结构为主,多 层结构土体,有不良岩土体分 布。岩溶强发育。 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岩体 以薄层、厚层结构为主,双层结 构土体,有少量不良岩土体分布。 岩溶中等发育。 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岩体以厚层至块状结构为主, 单层结构或双层结构土体, 无不良岩土体分布。岩溶弱 发育。 5 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下水对 工程建设影响大 水文地质条件较差:地下水对工 程建设有明显影响。 水文地质条件良好:地下水 对工程建设影响小 6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 强烈:挖填方边坡高度:土质 大于15 m;岩质大于30 m,或

15、 采空区面积占矿区面积的35%以 上。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 强烈:挖填方边坡高度:土质 1015m;岩质1530 m,或采 空区面积占矿区面积的 10%35%。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 动一般:挖填方边坡高度: 土质小于10 m;岩质小于15 m,或采空区面积占矿区面积 的10%以下。 注:1、每类6项条件中,有2项符合复杂条件者即划为复杂类型。 2、不良岩土体系指软土、膨胀岩土体。 3、表中第3项主要针对面状工程。62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见表3。 表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 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 面积3km 2 的开发区、各类园区、城镇建设规划区。放射性设施、军事

16、设施、核电、 长度10km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港口 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输电线路、油气管路;20层以上建筑群(3栋)和8 层以上较大的建筑群(30栋),用地面积200亩以上;大型垃圾处理(填埋)场、水 处理厂。 较重要建设项目 面积3km 2 的开发区、各类园区、城镇建设规划区;长度10km二级(含)以上公路、 长度30km三级公路;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 垃圾处理(填埋)场、水处理厂;中、小型矿山;20层以上单、双栋和8层以上建筑群 (1029栋),用地面积50200亩;人口400人以上的新建村庄。 一般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初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