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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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普宁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 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能力和地震应急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 限度减少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证教学秩序, 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普宁 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 ) 。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 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 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 、 广东省教 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 普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普宁市教育系统地震灾害预防、应

2、急, 震后救灾与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 (四)工作原则 采取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教育系统防震 减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 作。在日常工作中,各学校要有计划地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 防震知识教育,强化全体师生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地震灾 害发生时,本预案的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到机关集中,听从领 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在应急工作中,要树立“以人为本”2 和“一切为了师生安全”的思想,以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为宗旨, 积极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机构与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学校 地震救灾应急处置组织工作。 组 长:李悦双 党组书记、

3、局长 副组长:赖志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创钰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锡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贤艺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 员:陈映标、许晓明、马勤、苏利发、黄少海、黃锦 彬、陈炎洋、柳文龙、郑国强、王建鹏、黄捷鑫、 陈怡明、黄镇波、杜文波、杨子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和应急疏散组,局安全 办负责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督促学校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并组织演练;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通知学校,并要求学校立 即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工作,启动应急 预案;地震发生后,负责学校处置地震灾害的应急职责工作, 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收

4、集灾情并向上级汇报,必 要时争取支援。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签发有关灾情、3 应急工作情况的上报或下达文件;组织召开地震应急处置领导 小组成员会议;安排领导小组各成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负责 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2、副组长:分别按挂钩形式负责本单元应急疏散组、抢险 救灾组工作,在第一时间到第一线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抢险救 灾等工作。 3、办公室及职责:主任由赖志良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黃 锦彬、苏利发、黄少海、杜文波、杨子朕担任,成员在局各股 室站抽调。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整理报告、汇报等材 料;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部门间的联系工作;制定 全市教育

5、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拟定应急救援工作程序;草拟开 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传下达工作;协调各专业组 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 指导学校组织制订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接受学 校地震灾情报告;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 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宣传报 道工作;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4、抢险救灾组职责:组长由陈锡鹏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 马勤、柳文龙、陈炎洋、郑国强、黄捷鑫担任,成员在局各股 室站抽调。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抢险救灾,抢救被埋压人员, 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负责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配合 有关部门尽快恢

6、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负责可能发生 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抢救的组织工作。 5、应急疏散组职责:组长由陈创钰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4 陈映标、许晓明、王建鹏、陈怡明、黄镇波担任,成员在局各 股室站抽调。组织师生有序、快速疏散;指导学校制定地震应 急疏散平面图、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组织师生开 展简单救护等;负责受伤师生的安置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 计,并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安置工作(吃、穿、住、用) 。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 速传递预警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地震的单位和个人在第

7、一 时间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 报、谎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 报告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各学校保 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地震情况利用电话报告后,接报 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告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市 地震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 信息,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意见报告 市委、市政府。地震应急领导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意 见编发信息。5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地震发生基

8、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 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学校、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3)校内外公众方面的反应; (4)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各学校应相互支 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 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以及人员培训工作。学校 应积极开展地震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普及教育, 增强忧患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应将预防地震安全教育纳 入教学活动中,聘请地质、地震、气象等领域的专家,定期进 行应对地震灾害知识能力讲座和培训,开展

9、经常性的演练活动, 提高师生防震避险救护能力,提高管理团队理论素质和实践技 能,提高应对地震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地震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教 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组建由本系统、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地 震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逐步建立地震应急处置物资储备, 确保地震预防、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 好应急避险场所设置、建设、维护工作。6 四、地震灾害应急处置 (一)地震灾害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 产生的影响,将地震灾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IIII级。 I 级地震灾害。指学校所在

10、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 损失的地震灾害。 II级地震灾害。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失、对 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地震灾害。 III级地震灾害。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 产生一定影响的地震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地震灾害预报后,各学校即可 宣布进入预备应急反应期。教育系统的应急反应主要包括:启 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根据市 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组织避震疏散;配合有关部门 开展震情监测工作;督促检查防震的准备工作;防止地震灾害 谣传或误传;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根

11、据当地政 府通知,解除地震预警。 (2)地震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教育局地震救 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运作,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 协助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各司其职,通力7 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工作,同 时了解各学校的灾情,及时向普宁市政府、揭阳市教育局报告 灾情和工作情况。 2、应急处置 (1)学校先期应急处置 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地震灾情 信息;组织指挥师生员工迅速转移疏散到避难场所;做好安置 和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积极开展自救、互救;采取 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

12、造成更大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 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后勤 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2)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 地震发生后,市教育局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 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在市指 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包括: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 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指挥各部门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 工作;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迅速开展抢救、自救; 建立避难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协助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发 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

13、加以监控,及时 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发生; 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必 要时请求援助;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8 有关信息,协助民政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灾情,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等。 3、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 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经市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状态。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与恢复 1、灾后救助 地震应急处置完成后,教育局和学校应马上把工作重点转向 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按照当地政府善后工作

14、计划,协助做好地震中受伤人员 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地震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协 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 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转移安置工作。协 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供应。 (3)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 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4)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学校治安管 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 安。 (5)次生和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 衍生灾害地区的学校及其设施采取紧急

15、处置措施,加强监控,9 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检查设备设施安 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 (6)地震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受灾学校灾害损失 评估。做好应急资金申请协调准备。 2恢复重建 (1)教学秩序恢复。地震救助工作完成后,最短时间内恢 复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临时搭建校舍、借 (租)用房屋、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2)教学设施重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 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二)总结 总结应急响应工作的经验教训,上报市抗灾救灾指挥部办 公室。 (三)奖励和处罚 1、奖励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

16、教育局或上报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及时排除险情, 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处罚 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 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 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 务的;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不及时10 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在临震应急期或震 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阻碍抗灾救灾人员执 行公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散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有对 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普宁市教育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报市 应急办备案。为确保地震灾害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 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二)本预案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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