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申办条件和提交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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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申办条件和提交资料清单 一、申报条件(一)申办医疗机构 1、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 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 (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 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2、申办门诊部以上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

2、医疗事故; (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6)非在职人员。3、申请设置个体诊所,除应当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年以上; (2)在医疗机构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3)外地户口的人员除具备(2)外,职称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 4、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 (4)发生二级

3、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 (2)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并符合规定的资金、仪器设备、卫生技术人员 以及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必要设施;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4、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与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不符; (2)不符合郑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投资资金不到位; (4)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 (5)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及X光室验收不符合要求; (6)消毒供应室设置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的技能考 核不合格。二、医疗机构提交材料清单(一)申请诊所企事业医务室(卫生所)程序及需提交材料: 第一步:申请设置诊所企事业医务室(卫生所)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

5、、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核表; 4、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填写法人代表(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 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 未返聘证明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守法证明等。 5、资信证明 包括投资总额证明及流动资金银行存款证明等 6、筹建医疗机构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合同)等。 7、选址方位图(附照片)。 8、企事业单位申办诊所所提交的资料除上述规定外,应增加企事业单位关于成 立内部医疗机构的文件及申办单位的基本资料:(1)事业单位:提供政府批文、 机构登记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等。(2)

6、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等。(3)主要负责人的基本资料还 应包括在编证明、任命文件等。 9、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初审意见。第二步:诊所和企事业医务室(卫生所)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 2、医疗机构筹建情况的自查报告; 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4、医疗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建筑设计平面图、科室布局平面图(附照片); 6、所内人员花名单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提供所内其他人员花名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医护技基本情况表)并附身 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

7、书等,诊所提供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明、未返聘证明等)等。企事业内 部医务室还需提供的在编人员提供在编证明,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书和非在 职证明。 7、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8、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 9、医用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 10、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初审意见。 (上述表格均可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 注:所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纸张:A4纸;填写内容须电脑 打印;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报材料其它。 (2)资格证明证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均为审原件留复印件,复 印件上需本人签字

8、或单位盖章;资信证明、非在职证明等须提交原件。(二)申请门诊部、医院需提交材料: 第一步:申请设置门诊部、医院需提交材料清单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核表; 4、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另附,单独装订成册); 5、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填写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 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退休证、退伍证、失业证、辞职证 明、未返聘证明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守法证明等。 6、申办单位的基本资料 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等。 7、选址报告8、

9、由两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个自然人以上合 伙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股份制医院提交 组织章程。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 (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及有关疾病发病率; (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类别、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服务方式、服务对象、服务时间、诊疗科目、科室设置、床位数(牙椅数)、 组织结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备、占地和建筑面积、业务用房面积。 (6)拟

10、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通讯、供电、上下水道、卫 生设施、消防设施设置方案,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投 入预算)及5年内的成本效益分析; (7)拟设医疗机构在服务半径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相互影响情况; (8)申请人的资信证明。包括投资总额证明及流动资金等(提供银行存款或资 产评估证明)。 注: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可以省去(2)、(3)、(4)、(7)项内容。选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选址的依据; (2)选址所在地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布局的关系。提供 医院选址方位图; (4)筹建医疗机构场地的土地产权

11、或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 书(合同)等。 (5)拟设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或用地是否符合医疗、卫生要求。提供建筑设计平 面图、科室布局平面图和立体效果图。第二步:门诊部和医院申请执业登记需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2、医疗机构筹建情况自查报告; 3、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企事业内部医疗机构同意备案书; 5、机构用地、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6、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布局平面图; 7、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8、人员名单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材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 技术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在职证明等;

12、医护技人员花名 单,同时提供每个人员的基本情况表,并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医 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民营医院还需提供非在职证明,企事业单位医 院还需提供的在编人员提供在编证明,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书和非在职证明。 9、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10、医疗机构技术操作规程; 11、医疗机构用房的消防验收情况 12、医用污水、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 13、放射科(X光室)的验收情况。 14、个人合伙设置的医疗机构,还应提交协议书;股份制医疗机构还应提交组 织章程。 (上述表格均可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 注:所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符合以下要求:、(1)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其中一份为正

13、本;纸张:A4纸;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装订顺序:封面目录 申报材料其它。 (2)资格证明证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均为审原件留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字或单位盖章;资信证明、非在职证明等须提交原件。 三、医疗机构变更事项需提交的材料 (一)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址需提交的材料 1、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医疗机构用房的合法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租赁合同; 4、选址方位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布局平面图; 5、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门诊部以下机构可省略) ; 6、人员名录和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同执业登记要求) ; 7、医疗机构规章制

14、度、技术操作规程; 8、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10、放射科(X光室)的验收情况; 注:诊所(可省去5、8、9、10项)需提交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的初审意见。 (上述表格均可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 (二)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 1、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公办医疗机构须提交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相应的任免文件; 民办医疗机构可提交任免文件或双方签署的协议;4、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同执业登记要求) ; (上述表格均可在

15、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 (三)医疗机构变更床位(牙椅)需提交的材料 1、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变更床位(牙椅)的原因、理由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上述表格均可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 (四)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需提交的材料 1、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拟增设诊疗科目人员名录(门诊部以下机构可省略)及资格证明材料;4、拟增设诊疗科目相应的医疗设备名录及购买发票、合格证及复印件;5、拟增设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平面图; 6、拟增设诊疗科目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

16、术操作规程;7、拟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五)医疗机构变更所有制形式需提交的材料 1、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变更所有制形式的原因和理由; (上述表格均可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 (六)医疗机构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的材料 1、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变更注册资金的原因和理由;4、符合规定的验资证明及出具单位资质复印件; (上述表格均可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网址 )。 、四、医疗机构校验 (一)医疗机构校验的条件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验不予通过,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一至六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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