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银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银行)(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上海杉达学院金融专业教学实践基地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上海杉达学院嘉善光彪学院 地址:嘉善光彪学院人民大道 505 号 邮编:314100 电话:057384239866 传真:057384239300 E-Mail: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一、合作事项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就业的综合竞争力,使学生有机会接触社会和企业,帮助学生提高对 行业的认知度和积累工作经验,为企业输送既有专业知识、又有一定实践经历的毕业生,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 乙方建立金融专业教育实习基地订立合作协议书。 二、甲方职责 1、根据
2、每学期的教学安排,向乙方提供学生资源情况,并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合适 的、数量充足的兼职或候选实习学生。 2、为乙方到甲方开展各类适宜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活动提供便利; 3、安排乙方到学校为学生介绍企业概况、人力资源需求、行业流程、业务介绍等,并 为乙方到甲方与学生交流做好组织工作和提供方便; 4、安排学生到乙方参与各项实践活动,支持和指导学生开展活动。教育学生在乙方实 习工作期间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 三、乙方职责 1、为甲方的学生到乙方单位参观交流提供便利; 2、定期为甲方的学生提供行风监督员、银行业务学习或其他工作的机会,提高甲方学 生的行业认知度; 3、安排专人到甲方定期开展金融知识讲座
3、,内容以学校教学大纲要求为准,不涉及商 业推销等内容; 4、如招收实习生,优先向甲方提供本单位招聘实习生的需求信息及相关信息,如实习 部门、实习岗位、工作时间、岗位要求等。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合作期限暂定为两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延续一年,依此类推。如果一方在期满时欲终止本协议书,需提前 20 个工作日以书 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 五、其它 1、凡因执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上海杉达学院嘉善光彪学院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