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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实验基本操作中的“不”15 例 (1)实验室里的药品,不能用手接触;不要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去闻气体的气味,更不能尝 药品的味道。(2)做完实验,用剩的药品不得抛弃,也不要放回原瓶。 (3)取用液体药品时,把瓶塞打开不要正放在桌面上;瓶上的标签应向着手心,不应向下 ;放回原处时标签不应向里。 (4)如果皮肤上不慎洒上浓 4 ,不得先用水洗,应根据情况迅速用布擦去,再用水 冲洗;若万一眼睛里溅进了酸或碱,切不可用手揉眼,应及时想办法处理。 (5)称量药品时,不能把称量物直接放在托盘上;也不能把称量物放在右盘上;加法码时 不要用手去拿。(6)用滴管添加液体时,不要把滴管伸入量筒(试管)或接触筒壁(
2、试管 壁)。 (7)向酒精灯里添加酒精时,不得超过酒精灯容积的,也不得少于容积的。 (8)不得用燃着的酒精灯去对点另一只酒精灯。熄灭时不得用嘴去吹。 (9)给物质加热时不得用酒精灯的内焰和焰心。 (10)给试管加热时,不要把拇指按在短柄上;切不可使试管口对着自己或旁人;液体的 体积一般不要超过试管容积的。 (11)给烧瓶加热时不要忘了垫上石棉网。 (12)用坩埚或蒸发皿加热完后,不要直接用手去拿,应用坩埚钳夹取。 (13)使用玻璃容器加热时,不要使玻璃容器的底部跟灯芯接触,以免容器破裂。烧得很 热的玻璃容器,不要用冷水冲洗或放在桌面上,以免破裂。(14)过滤液体时,漏斗里的液体的液面不要高于滤纸的边缘,以免杂质进入滤液。 (15)在烧瓶口塞橡皮塞时,切不可把烧瓶放在桌上再使劲塞进塞子,以免压破烧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