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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话费、移动电话业务协议书 甲方(申请人):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岫岩分公司 负责人:张喜波 甲方以本人名义自愿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岫岩县农村信用社)办理定期储蓄存款, 每5万元可申领由乙方提供的价值250元移动电话一部、自选189号段手机卡(含350元 话费)一张,共计价值600元。现就此业务的开展,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对于乙方指定的如下具体业务规则、甲方同意遵守。 (一)甲方在办理申领移动电话及电话卡业务时,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全 部真实、准确、有效,并愿对其提供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指定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存入定期储蓄存款; (三)甲方凭信用
2、社网点开具的定期存单及此协议书,到指定地点按其存款金额每五 万元领取移动电话一部、自选189号段手机卡(含350元话费)一张; (四)甲方如提前支取已办理申领移动电话及手机卡业务的定期存款,即视同违约行 为,每提前支取5万元收取500元费用,支付乙方为其提供的(移动电话250元及话费 350元)费用,此费用由办理业务的信用社网点代收; 第二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所提供的189号段内自主选择电话号码。 第三条乙方对其发放的移动电话卡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如实告知甲方,并在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乙方指定为甲方办理定期存款的农村信用社对甲方存入的定期储蓄存款应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第五条未经甲方同意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有权机关的请示,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擅自 透露甲方的任何资料。 第六条本协议一经甲方申请、甲方即被认定为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有理解和认识,并 承诺遵守。 第七条本协议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机关有关规定的约束,本协议在执行 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采用协调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协议由信用社代为保管。 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定期存款支取时为止。 申请人签名 :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