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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集镇政府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 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 号),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 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 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 书。 (一)村委会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以粮、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 产 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各食品加工业、超市、商店、学校 集体食堂、餐馆为责任区域,以食品源 头、生产、加工、 流通消费为责任重点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 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加强对辖区内个体业主的管理,不得纵容、庇护生 产和销售不符
2、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行为。在日常管理 中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告 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 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召回、封存 报告、依法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建立大宗食品 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五)村委会应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个体经营户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在查处案件前先通 报案情。 (六)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执法人员办案 提供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为当事人说 情,不干扰办案,不搞地方或部门保护 。 (七)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食品 安全氛围。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市食安会办公室存档一份,签订双 方各执一份。张集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签字(盖章) 2011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