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1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通信导航监视设备运行、维护的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制订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民用航空地面通信导航监视系统和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运行管理的组织与实施,全体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第三条 设备运行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包括:(一) 组织与实施设备的运行,使设备按规定的技术指标正常工作,提供高质量的通信导航监视保障二) 组织与实 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实行以预防为主,定期维护和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确保设备的性能指标、环境条件符合规定三) 组织与实 施设备、器材、仪表和工具的保管及零备件和器材的保障工作第四条 各级通信导航监视主管部门,必须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或承包责任制,征集使用部 门的意见,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第五条 各类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所管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和维修方法,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和考核,取得相关执照,才能参加值班或维修设备。
凡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2未经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独立工作第六条 已经投入使用而需要停工维护和修理的设备,必须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经过修理,但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投入工作第七条 全体通信 导航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定期检查安全和防护用品,密切注视设备的危险征侯,认真查找原因,迅速排除,确保人身、设备、工具和仪表的安全第八条 本规程的附件是实施设备运行维护的细则,本规程的附件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规程附件尚未包含的设备,另作补充规定第二章 设备的运行第一节 设备运行的组织第九条 通信导航监视系统和设备的运行属于系统运行设备运行不能低于最低运行标准第十条 台站是组织和实施通信导航设备运行的基层单位各台站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订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制度; 按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设备运行质量指标; 分析可能引起设备运行不正常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设备按规定安全运行第二节 值班职责第十一条 设备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一)检查运行环境是否满足设备运行的保障条件二)检查主备用设备、天馈线系统、供电系统、遥控系统等是否正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3常。
三)按规定时间开关机四) 定时巡视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不正常情况五)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六)注意天气的变化,防止因雷雨、风雪等恶劣天气损坏设备七)填写值班等各项记录,负责处理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八)做好交接班工作,向接班人说明设备运行情况九)发生紧急情况时,按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第三节 开关机程序第十二条 开机准备包括:(一)检查相关附属设备及线路是否正常二)检查设备的各类开关、旋钮是否处于准备开机位置三)根据环境条件及使用说明书要求,对设备提前开机预热第十三条 开机及运行时必须做到:(一)开机程序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步骤操作禁止同时启动数部设备,防止启动电流过大,使电源过荷二)临时关机后重新开机,仍应按初始操作步骤进行三)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视其工作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时检查并记录其运行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应进行调 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中止工作第十四条 关机时必须做到:(一)关机的具体步骤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4(二)将设备的开关、旋钮恢复到准备开机位置第四节 开关机时间第十五条 应根据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及其它使用部门的通知开关机。
第五节 换机时间第十六条 从主用机交换 (人工或自动)到备用机工作的换机时间不能超过以下要求:高频对空通信 1 分甚高频对空通信 30 秒空管地面通信 1 分仪表着陆系统 (I 类) 航向 10 秒下滑 6 秒(II 类)航向 5 秒下滑 2 秒全向信标、测距设备 10 秒导航台、指点标 (人工交换) 2 分 (自动) 10 秒雷达 10 秒用于保证着陆过程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在人工进行主备机交换时,必 须事先与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协调 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5第六节 设备故障的处理第十七条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一)启用备用设备,维持正常保障二)立即查明故障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三)如短时间难以排除故障,应立即向台站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报告四)台站领导应及时组织技术力量抢修设备可能影响正常保障时,应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五)故障排除后,应确认设备已能正常工作,方可投入使用六)如故障不能及时排除,设备需退出保障工作时,必须报请上级批准七)设备故障现象、原因、检修措施、修复所用的时间等必须详细记入检修记录簿八)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切断该设备电源九)台站主备设备因故障均不能提供运行保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保障程序第十八条 当航路或干线机场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短时间难以排除时:(一)设备仍能单机或使用备用机提供保障的,应于当日将设备故障时间、现象、原因、检修措施、判断结果及处理意见书面形式逐级上报至地区空管局,抄报总局空管局二)设备已退出保障工作的,应立即逐级上报至总局空管局,并于当日将设备故障时间、现象、原因、检修措施、判断结果及处理意见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6书面形式逐级上报至总局空管局三)应及时将抢修设备的进展情况逐级上报至总局空管局第十九条 当航路或干 线机场的通信导航监视设备拟停工检修时,应报请地区空管局批准并向有关使用部门通报情况地区空管局批准设备停工检修时,应抄报总局空管局第七节 设备运行质量指标第二十条 通信导航设备的运行质量指标主要是设备运行正常率和设备完好率。
设备运行正常率的统计以波道或台站为基本单位,设备完好率的统计以设备台数为基本单位统计公式见附录一统计表和记录簿由多个台站或设备组成的系统,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系统进行汇总统计 第二十一条 设备运行正常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无线通信设备: 99·98%有线通信设备: 99·97%导航设备: 99·98%雷达设备: 99·98%航管自动化设备: 99·99%第二十二条 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无线通信设备: 90%有线通信设备: 90%导航设备: 90%雷达设备: 90%航管自动化设备: 90%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7第二十三条 按季和年度统计的设备运行质量指标必须按时逐级上报,并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十日前上报地区空管局通信导航部门年度统计报告于 12 月 15 日前上报民航总局空管局其中:统计年度为: 上年度 12 月 1 日到本年度 11 月 30 日 统计季度为: 一季度 : 上年度 12 月 1 日到本年度 2 月底二季度: 3 月 1 日到 5 月 31 日三季度: 6 月 1 日到 8 月 31 日四季度: 9 月 1 日到 11 月 30 日设备运行正常率和设备完好率统计表见附录。
第二十四条 设备运行不正常的原因分为:(一)人为原因: 由于 违反设备操作程序,玩忽职守、不遵守规章制度以及管理不善等引起的运行不正常二)技术原因: 因 设备固有缺陷,元器件变质、原设计考虑不周,环境条件变化,异常频率或工业杂音干扰等引起的信号不稳或设备故障三)自然原因: 由于 传播条件异变,磁暴影响,以及气象突变(如雷雨、风沙、大雪 )等引起的设备不正常运行第八节 事故差错标准第二十五条 事故差错分为事故、严重差错和一般差错三种第二十六条 各种通信导航设备在运行中不能提供正常的通信导航保障的时间,不能超过以下规定:高频对空通信 5 分航路甚高频对空通信 1 分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8终端区甚高频对空通信 30 秒航管地面通信设备 3 分其他地面通信设备 10 分仪表着陆系统 30 秒全向信标、测距设备 1 分机场导航台 3 分航路导航台 5 分雷达 1 分发电机组 5 分注: 使用油机作 为备用电源的机场导航台,由于电源不正常影响保障的时限为 5 分。
第二十七条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事故:(一)通信导航设备工作中断超过规定时限,或由于提供错误的通信导航信息,直接造成飞行等级事故、迷航、返航或紧急就近机场降落的二)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人员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的三)操作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其本身价值或修复费用在 50000 元以上的第二十八条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严重差错:(一) 由于开错设备或设备运行中断超过规定时限,造成飞行延误、取消或复飞的二) 违反操作 规程或操作不当,致使人员受伤,需休息一周以上的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9(三) 违反操作 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设备局部损坏,修理费用在5000 元到 50000 元的四) 遗漏或丢 失各种原始记录,直接影响飞行事故或飞行事故征候调查的第二十九条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一般差错:(一)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运行中断,或调错频率,用错遥控线,调谐不当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二)操作不当,致使人员受伤需休息一至七天的三)操作不当,损坏器件、工具或仪表,修理费在 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
四)迟开、漏开通信导航设备的或不能提供正常保障时间超过规定而未造成后果的五)遗漏或丢失各种原始记录的第三十条 发 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一级通信导航部门,直至民航总局空管局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尽快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发生严重差错,应及时报告上一级通信导航部门,直至地区管理局空管局,并抄报总局空管局通信导航部门,在调查和处理后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发生一般差错,由台站领导组织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第三十一条 事故 发生后,各级领导必须严肃对待,要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使所有人员接受教训中国民用航空通信 导航监视系统运行、维护规程10第三章 设备的维护和修理第一节 设备的维护第三十二条 各种设备都应该有相应的维护规程新型号的设备在启用后半年内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编写出该设备的维护规程,经总局空管局批准后列入本规程的附件第三十三条 维护工作的组织组织实施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根据本规程的附件制订维护计划,做好以下工作:(一)必要时,制订定期维护实施方案二)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种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和仪器仪表一定要定人、定机、定维护细则,并制订出定期检查校验的维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