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审批表申报学校专业名称专业类别专业化方向基本学制申报新增专业的基本情况招生对象申报理由1、开展行业、企 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2、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专业师资条件:建立“双师型 ”教师团队 ,应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并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专任教师应为相应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备所需要的业务能力专业实习实训条件:开设专业必须的经费、校舍、仪器设备、 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提供设备清单、校企合作的相关佐证)申报新增专业具备的基本条件其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学校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自治区教育厅主管业务处室意见 (盖章)经办人: 年 月 日本表一式三份,其中申报学校一份,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两份。
人才培养方案中应体现:课程设置:公共基础课(占 1/3) 专业技能课(占 2/3) 其中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文化、体育与健康、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技能方向课程 教学时间: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累计假期 12 周,周课时一般为 28 学时, 三年制总学时约为 3000-3300 学时 佐证资料(一套)(教职成厅 2010 年 9 号) (一)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人才培养方案) (二)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学习资源、校企合作等基本条件;(实习实训条件) (三)完成所开设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 (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从事该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应保持 相对稳定 (师资条件)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 须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习实训条件应包含 校内实习实训条件 校外实训条件、校企合作协议 (专业目录中也有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