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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 司考宪法复习选举制度(图表整理)司考宪法复习中尽量口诀化火图表化。宪法法条以内容多、数字多而著称,化繁为简的捷径就是尽量口诀化。口诀化的妙用在于,一个字可以记住一个知识点,一个口诀有多少字,就能记住多少个知识点,如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领导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就可以口诀化为“ 两高三主席”。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基本含义 选民直接投票选举 下一级人大投票选举适用范围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主持选举机构 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本级人大常委会
2、提出代表候选人(1)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名或单独推荐,选民或代表 10 人以上联名推荐(2)应在选举日的 5 日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名或单独推荐,选民或代表 10人以上联名推荐差额选举的比例多余应选代表名额的 1/31 倍 多余应选代表名额的 1/51/2 倍投票选举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提出罢免的机关(1)县级代表,原选区选民 50 人以上联名可罢免(2)乡级代表,原选区选民 30 人以上联名可罢免主席团、1/10 以上代表联名、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 1/5 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罢免由其选举的上一级代表罢免的法定人数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 原选举单位过半数代表通过或者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