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册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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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会新闻组工作制度手册 新兴强部,闻达重邮 序新闻组自 2010 年组建以来,以其务实的态度和新鲜的视角圆满完成了大大小小的新闻报道工作。不论是新闻采编还是微博直播,新闻组都能以较强的专业技能克服工作中的困难,把本职工作做好、做精,这也充分体现出一个组织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我国著名新闻理论家甘惜分教授曾说,新闻是一种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可见,做新闻是一件严谨的事情,而部门特性又要求大家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本书正是以此为出发点,罗列日常工作中容易碰到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本书以平实的叙述风格,针对工作的重点、难点加以分析并佐以相关实例说明。大致结

2、构分为管理制度、工作技能、精品活动实例、日常礼仪等几个部分。以介绍工作技能为主,着重从新闻稿写作、微博直播注意事项、图文编辑等方面展开,试图帮助读者拨开迷雾,指引方向。前路的探索定能为后面的征程做坚实的铺垫,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各成员悉心整理以往比赛和活动的图片及文字,在大量的一手珍贵材料中择优选取、择重选取,最终得以完成编写工作。本书历时数月、最终在学校和校学生会的大力支持下得以编纂完成,在此一并表示由衷的谢意。希望本书能给读者带来切实的帮助,同时,编纂小组的辛勤付出,希望能在今后更多人对此书的不断补充和完善中得以慰藉。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会新闻组工作制度手册编纂小组 2011 年 4 月 28

3、 日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会章程(重庆邮电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7 年 6 月 2 日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领导下,在共青团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具体指导下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本会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重庆市学生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其一切活动以宪法为最高准则。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意识,掌握现代科

4、技文化知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新世纪合格人才;(二)围绕校党委、行政的中心任务,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时代特点、青年特点和学生会的自身特点,相对独立的开展工作,努力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校园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三)起到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四)倡导和组织同学积极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五)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答复,协调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关系。参与涉

5、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协助学校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广大同学的爱校情节,促进有重邮特色的校风和学风建设;(六)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研究生会的联系,加强与国内外兄弟院校的联系,互相交流经验,促进与兄弟院校学生会及其他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友谊与合作,以便给同学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第二章 会 员第三条 凡取得重庆邮电大学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第四条 凡会员应支持学生会工作,依本章程规定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直接或间接参与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6、(二)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所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促进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的良好发展;(三)尊敬教职员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中国共产党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共青团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本会的章程,相对独立地开展

7、工作。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其常设机构是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委员会。(一)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经校团委同意,报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举行;(二)学代会代表按照程序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代表参加才能召开;(三)学代会选举学生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少决定当选与否,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第九条 重庆邮电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和通过上一届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修改和通过本会的章程;(四)选

8、举新一届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委员会;(五)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 校学生委员会(一)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委员会由当选委员组成;(二)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有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才能召开;(三)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四)学生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五)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问题;2.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3.聘任本会秘书长、副秘书长;4.召集举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5.指导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6.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的

9、工作报告。(六)学生委员会委员不履行职责或缺额时,可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校学生会常设机构部门成员代为履行职责,也可由委员会委员 1/2 以上票通过进行免职或增补。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一)主席团由全委会全体会议实行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组成,领导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是学生委员会常设机关;(二)向校学生委员会负责;(三)主席团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四)主席团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五)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1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和全委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2召集和主持全委会全体会议;3审批全委会和各学院学生会工作。第十二条 学生会常设办公室、学习部、生活

10、部、文娱部、体育部、宣传部、女生部、外联部、自律权益部等职能部门,各部(室)设部长(主任)1 人,副部长(副主任)1-3 人。大学生艺术团挂靠学生会管理,设团长 1 人,副团长 1-3 人。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由主席团提名,全委会选举产生,报校团委批准,送校党委备案。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领导学生会各部(室)工作,掌握和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代表本校学生或学生会参加各级学联召开的有关会议,搞好各校学生会工作的交流,负责筹备下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时代行主席的一切权力。第十四条 学生会秘书长,代表团

11、委具体帮助和指导学生会工作,会同学生会主席团拟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向团委书记或副书记汇报学生会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思路、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拟定学生干部的教育、培养计划,关心学生干部的成长,参与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提名,全委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各部部长负责各部的具体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经费核算,在卸任之际向学生会推荐本部部长人选。副部长接受所属部部长领导,配合部长工作,对本部工作积极提出建议,部长不在或受部长委托可代行部长职权,经主席团同意各部部长有权任免干事。第十六条 学生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立并整理学生会工作档案、人事档案,保

12、管学生会公物及管理办公用品,负责协调学生会内部各部之间、各学院学生会之间的关系。第十七条 学生会干事由各学院推荐或学生会公开招聘,聘期一般为一年。干事应主动团结在部长周围,积极主动完成各部长分配的工作。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第十八条 学生会干部的基本要求:凡学生会委员或不是学生会委员的正式在册本、专科学生,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民主选举或招聘,可以成为学生会干部。(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二)学习刻苦,学有余力,学习成绩优良;(三)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等,热爱学生工作,富有工作热情、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四)接受全体

13、同学监督,实事求是,严于律己,能起好带头作用。第十九条 学生会干部的权利(一)带领或指导下级组织和同学,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向自属上级机关提出撤换其自属下级的请求;(二)代表团体、个人,向上级机关反映大多数同学的意见;(三)具有本章程所规定的相应职务的一切权利;(四)在特殊情况下有申请辞职(书面)的权利,在未经组织批准前不可擅自离职。第二十条 学生会干部的义务(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敢于同不良倾向和错误言行作斗争;(二)自觉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虚心接受同学的批评和建议,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三)接受全校广大同学的监督,积极对他们的咨询、建议

14、以及意见做正确回复,启好桥梁、纽带作用,并及时汇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协助学校做好网络安全的监督与维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根据学校和市级的要求可参评各级优秀学生干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为合格的学生干部,将颁发学生干部聘书,并可以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办法以及 B 学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分或计算学分。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处分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负责任或违反学生干部纪律将受到上级或所属部门的下列处分:(1)口头批评;(2)警告;(3)停职检查;(4)撤销职务。学生会干部有权参加讨论自己的

15、处分的会议,并可申辩。第五章 各学院学生会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学生会是在本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具体指导下,在校学生会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组织,其宗旨、任务与校学生会相应,享有同级学生会组织的一切权力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二十四条 各学院学生会接受校学生会领导,应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工作,并及时汇报,参加校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两年举行一次,总结工作和产生新的委员会。第二十六条 各学院学生会根据本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校学生会和同学的监督。第六章 班委会第二十七条 班委会(一)班委会为校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单位,由各班

16、学生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任期一年,可连任;(二)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根据本章程和校学生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班委会对各学院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学院学生会的决定并受学生监督。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重庆邮电大学学生委员会。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学生会章程同时废止。目录1、管理制度徽章介绍部门简介部门规划管理条例干事考核制度2、工作技能新闻稿写作方式学生会会刊编辑活动与会议摄影技能、技巧图片编辑处理技术电子海报系列制作(喷绘、海报、浮漂、横幅)微博图文直播(文字、图片处理、照相处理及上传)活动工作方案编写PPT 制作技能宣传视频制作对外网络宣传(学生会网站、人人网)常用公文写作3、精品活动实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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