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的事项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34549256 上传时间:2018-02-25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的事项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的事项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的事项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的事项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的事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的事项(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法律快车()第 634 期律师访谈-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http:/ 邹高飞律师: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的事项本期介绍:本期介绍:近年来财产继承纠纷呈直线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家庭关系的主要矛盾之一。本期法律快车专题栏邀请上海知名的专业律师 邹高飞律师为我们详细介绍遗嘱继承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访谈嘉宾:邹高飞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系本科毕业,法学学士。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法律咨询:138-1687-2966 (咨询请说明

2、来自法律快车)访谈内容:1、法律快车网:法律快车的朋友们,你们好!邹高飞律师,您好!欢迎来到法律快车访谈现场接受专访。邹高飞律师:主持人、法律快车的朋友,你们好。我是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邹高飞律师,非常荣幸和大家共同探讨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问题。2、法律快车网:邹律师,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有哪些?生效条件是 ?邹高飞律师: 法律快车()第 634 期律师访谈-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http:/ 在我国,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国家和集体。其中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

3、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参与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生效条件是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3、法律快车网:我国对于遗嘱继承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邹高飞律师:继承法从三个方面对遗嘱继承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是遗嘱人在立遗嘱是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后来取得了完全行为能力,所里的遗嘱仍然是无效遗嘱。二是遗嘱人立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4、不能处分他人( 包括配偶 )、国家或集体的财产。三是遗嘱的形式,遗嘱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公正遗嘱,其中公正遗嘱的效力最高。现在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的好处是比公正遗嘱节省费用,同时律师会帮助遗嘱人完善遗嘱的效力。4、法律快车网: 法律快车()第 634 期律师访谈-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http:/ 我国遗嘱继承中,房产遗嘱过户可以通过什么途径?邹高飞律师:遗嘱中涉及房产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后继承人才是房屋的产权人。办理过户登记有两个途径:一是全部遗嘱继承人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但弊端是公

5、证处要收取房产等继承财产 3%的公证费,同时公证处不办理比较复杂的遗嘱继承公证。二是通过诉讼途径,凭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建议通过诉讼途径,可以节省较多的费用,如果能够调解结案(遗嘱继承人之间没有矛盾,只是为了办理房产过户),节省的费用将是十分可观的。5、法律快车网:房产遗嘱过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邹高飞律师:房产遗嘱过户需要提交房产证、身份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户口本、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遗嘱、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公证处的公证书。6、法律快车网: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有什么限制?邹高飞律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

6、 法律快车()第 634 期律师访谈-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http:/ 到侵犯之日开始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为保险起见,建议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的二年内提起诉讼解决纠纷。7、法律快车网:今天访谈到此结束了,谢谢邹高飞律师的解答和各位网友的关注,如还有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13816872966 ,我们下期再见。邹高飞律师:非常感谢法律快车网给我提供和广大网友交流继承法的机会,感谢网友和我的沟通。谢谢!再见!访谈总结: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来源:法律快车网原创(转载请说明出处)http:/ 访谈结束,感谢关注快车官方微信 -想关注法律快车官网微信,请扫描左侧二维码,还可以搜号码 lawtimecn 或搜公众号法律快车。法律快车网致力成为法律需求者、法律爱好者、法律从业者交流聚合地;业内讯息传播、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案源开拓等理想整合服务平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