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训》参考答案 ---修订后第二章 审计方法应用案例实训练习参考答案第一节 检查记录或文件的应用实训练习一解答(一) 审计人员审查某被审计单位时发现: 收 据2002 年 5 月 7 日 NO:00321交款人: 王浩事由:复印费金额(大写)伍佰元整 ¥ 600.00华一复印章第二联报销凭证开票: 收款人:李 记 帐 凭 证2002 年 5 月 8 日 会字第 48 号摘要 科目 明细科目 借方 贷方报销复印费 管理费用现金办公费 6000.006000.00合 计 6000.00 6000.00附单据1张会计主管: 审核: 记帐: 江山 制证: 江山注意: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单据(收据)抬头为个人,不能报销计入“管理费用” ;记账凭证中记账、制证同为一人,不合规单据不合法、没有手续、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一致,应进一步弄清是否贪污建议调整:借:其它应收款——王浩 6000贷:管理费用 6000实训练习二解答1. 重复抽样的样本量2 2' 961.9650rnausNP不重复抽样的样本量 '96210nN2. 实际抽样误差:1 13692.921540rSnPUn实际抽样误差小于计划抽样误差(6000) ,则审计人员估计的总金额为 8064720 元(即) 。
于是,审计人员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有 95%的把握保证 2000 个应收账款的帐户4032.6的真实总体金额在 8010428—8119012 元之间3. 评价抽样结果:根据以上抽样结果,如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 8020000 元,处于 8010428—8119012 元之间,则应收账款金额并无重大误差第二节 检查有形资产的应用实训练习一解答(1)承销品的口头凭证应通过下列步骤证实:审查承销品记录、寄销合同和往来信函、向寄销人直接函证2)从切片机的存放地点和盘点单上的“重做”字样看,可能是退回的货物,应审核验收报告、销货退回和折让通知单、应收帐款函证回函等,查明切片机的所有权如果所有权仍属于顾客,则不应列入被审计单位的存货中3)查阅有关购销协议、结算凭证,查证装箱切片机的所有权,如果销售尚未实现,则应将切片机列入被审计单位的存货中4)应向生产主管查询这些原材料还能否用于生产,如果属于毁损、报废材料,则不应列入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实训练习二解答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银行日记账余额加:银行已收、企业未收减:银行已付、企业未付1722590.37280000300002400300005000002400银行对账单金额加:企业已收、银行未收减:企业已付、银行未付1592590.3790000调节后余额 1502590.37 调节后余额 1502590.372.⑴询问出纳及有关人员,要求交出办理银行汇票时的委托书,并说明款项去向,属挪用公款性质,建议调整:借:其他应收款 500000.00贷:银行存款 500000.00⑵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贪污银行汇票多余款。
建议调整:借:其他应收款 2400.00贷:物资采购--北京康达公司 2400.00出纳交回现金时:借:现金 2400.00贷:其他应收款 2400.00(一收一付均未入账,对银行存款余额没有影响)⑶进一步查明该支票未结算的原因,如属虚开,建议调整:借:银行存款 90000.00贷:管理费用 90000.00⑷挪用公款⑸推迟入账建议调整:借:银行存款 28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39316.2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0683.76 3.审定银行存款 1722590.37+280000+90000-500000=1592590.37第三节 询问及函证的应用实训练习解答审计人员对 A 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审计根据需要,请分析应从下述四个明细帐户中选取那两个进行函证,编制见下表,并对其中一家公司编制一份询证函询证函致 D 公司 编号:2007012000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在对本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贵公司的往来及投资款项。
下列数额出自本公司帐簿记录,如玉贵公司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额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及需要说明事项处详为指正回函请寄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 15 部 李二 注册会计师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62 号 5 楼 邮编:200002:(021)64491155 :(021)64491155(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 单位:元截止日期 贵公司欠 欠贵公司 投资于贵公司 本公司科目2006.12.31 749000 应收账款若款项在上述日起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回函为盼公司印鉴)明细帐户名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结构% 本年度销货总额结构% 选取的对象及原因A 2670 0.24% 57000 0.34%B 0 0.00% 1897000 11.28% 虽然余额为零,但购销业务 的金额较大C 378000 33.46% 4632000 27.55%D 749000 66.30% 10230000 60.83% 余额大,并为第一大客户合 计 1129670 100.00% 16816000 100.00%回 函 记 录数额证明无误签章:日期:2007.1.29数额不符及需加证明事项(详细附后)签章日期:第四节 分析程序的应用实训练习解答在实施分析程序后,应将以下会计报表项目作为重点审计领域:(1)比较:增减比例=(本年数-上年数)÷上年数,一般超过 20%为重要。
2)分析:××项目比上年增加了××万元,增幅为××% ,理由……——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在 2001 年度的基础上增长了 77.8%(或是发生了较大变化),而 2002 年度经营形势与 2001 年度相比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在 2001 年度的基础上增长了 71.35%(或是发生了较大变化,或是毛利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而 2002 年度经营形势与 2001 年度相比并未发生重大变化——管理费用在机构、人员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且在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管理费用由3260 万元下降到 2380 万元,下降了 26.99%(或是大幅下降)——补贴收入2001 年度公司并未取得补贴收入,2002 年度取得大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所得税占利润总额比例(为 10.82%,)与 33%的所得税税率存在较大差异在实施分析程序程序后,应将以下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作为重点审计领域:——l 月份该月份毛利率(为 3%)远远低于全年平均毛利率和其他各月毛利率——12 月份该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达 18.12%);毛利率相对较高(达 19.90%)。
第三章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与审计法律责任案例及实训第一节:职业道德(一)案例 1根据案例所给的资料,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现将出现的问题提示如下:(1)案例中裕庆会计师事务所,并在电视、广播上对裕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大肆的广告宣传,这是不允许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利用新闻媒体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所以裕庆会计师事务所在电视、广播上刊登广告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2)案例中裕庆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人员在对客户的咨询进行解答时,暗示、透漏本会计师事务所与法院等监管部门长期保持良好的关系,是不允许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招揽业务时不得暗示有能力影响法院、监管机构或类似机构及其官员所以裕庆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暗示、透漏本会计师事务所与法院等监管部门长期保持良好的关系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3)案例中裕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在对客户的咨询进行解答时,将本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比较,指责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能力不高,无法满足客户要求,难以达到客户提出的审计目标,这是不允许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招揽业务时不得做出自我标榜的陈述,且陈述无法予以证实;不得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进行比较;不得诋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所以裕庆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将本会计师事务所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比较,指责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能力不高,无法满足客户要求,难以达到客户提出的审计目标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4)案例中裕庆会计师事务所的总经理王建明在明知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对于基建工程项目审计不太了解的情形下,仍然接受了河南工达基建工程公司的委托,对相关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审计,这是不允许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所以裕庆会计师事务所的总经理王建明在明知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对于基建工程项目审计不太了解的情形下,仍然接受了河南工达基建工程公司的委托,对相关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一)案例2根据案例所给的资料,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现将出现的问题提示如下:(1)案例中建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鸿业会计师事务所双方约定,由鸿业会计师事务编制建鑫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6年度的会计报表,并且提供后续所需要的审计服务工作的行为是不允许。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的规定,我国不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提供编制会计报表和审计服务,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一样所以,鸿业会计师事务编制建鑫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6年度的会计报表,并且提供后续所需要的审计服务工作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2)案例中鸿业会计师事务所与建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收费情况,要依据建鑫房地产开发公司最终能否上市来决定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的规定,除法规允许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已或有收费方式提供见证服务,收费与否或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现实特定目标的为条件所以,鸿业会计师事务所与建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约定,在鸿业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时支付 50%的审计费用,剩余 50%视股票能否上市决定是否支付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因为这种收费方式将诱导鸿业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收取剩余 50%的审计费用而放弃审计原则,甚至帮助建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修改、粉饰其财务状况,使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有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这样将会损害鸿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3)案例中鸿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马兵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建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独立董事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中的规定,鉴证小组成员曾是见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行为是可能影响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