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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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第一章 总则一、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提高房地产开发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特制订本实施意见。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审批、随批随入” 的原 则进 行管理。第二章 项目标准及审批规定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建筑物(如中小学教学用房、托儿所、幼儿园、图书

2、馆、体育馆等)。项目划分原则上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项目分期开发的,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项目填报。对于联建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开发的项目),由获得土地使用权(或主要出资)的企业上报。项目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 2 -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四、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新增项目是指符合房地产开发项目界定标准,并且所属企业已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房地产开发经

3、营企业名录库中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范围包括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是指初次纳入统计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曾经纳入项目名录库,后因各种原因退出,又重新申请的项目。所属企业未纳入名录库的,需先申请企业入库,再申请项目入库。1.审批材料(1)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审批表(见附表 1)。(2)项目整体情况、证明文件,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计划总投资、购置土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土地购置费、房屋建筑面积、住宅套数、主要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房屋用途情况);项目现场照片; 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 3 -国有土地

4、使用权证(或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中:、必须上报;如果没有,说明原因后可以用代替; 、至少有一项;、至少有一项。为减轻企业负担,合同类资料或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只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工期、双方签章等合同主要内容页码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2.不符合标准的情况(1)项目开发主体不是一套表联网直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录库中的企业。(2)项目实际未开工。(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基础设施等非房地产开发项目。五、规定事项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规定事项变更项目是指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或者计划总投资调整超过审批规模的项目。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变更时,需相应修改项目代码,

5、并由新的所属企业继续填报项目表,同时对到位资金情况作相应修订。计划总投资调整超过一定规模时,需上报计划总投资调整文件,由相应权限的统计机构(如国家统计局为 30 亿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调整。审批材料包括:1.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审批表(见附表 1)。2.变更或调整的证明文件。- 4 -3.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六、退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退出项目是指已完成施工建设、收尾移交、销售、出租等全部过程,或者符合以下情况的项目:1.项目中止,项目建设无限期推迟。2.项目在之前年度已基本完成建设、销售的全过程,当年仅剩余零星待售面积或出租面积,在可预见的将来再进行销

6、售的可能性不大。第三章 统计机构职责分工七、直接管理企业统计机构(主要为县级统计局)职责:1.收集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提请的新增和规定事项变更项目审批材料并进行初审。2.审批由本级负责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标准由省级统计局确定)。3.上报需由上级统计机构审批的项目材料、所有项目审批表(附表 1)和相关一览表(附表 2-4)。4.确定退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上报地市级统计机构。八、地市级统计机构职责:1.复审直管统计机构上报的项目审批材料;审批由本级负责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标准由省级统计局确定)。2.上报需由上级统计局审批的项目材料、所有项目审批- 5 -表(附表 1)和相关一览表(附表 2-

7、4)。3.汇总退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上报省级统计局。4.负责本地区项目审批工作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及核查。九、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职责:1.制定本级及以下统计机构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标准和流程。2.复核地市级统计机构上报的项目审批材料;审批由本级负责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上报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及以上新增和计划总投资调整的项目材料电子版、所有项目审批表(附表 1)和相关一览表(附表 2-6)。4.汇总退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上报国家统计局。5.负责本地区项目审批工作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及核查。十、国家统计局职责:1.整理下发退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名单。2.复查省级统计局上报的项目

8、审批材料;审批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及以上新增和计划总投资调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3.确认、反馈全国新增、规定事项变更和退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 6 -4.定期维护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库,供联网直报企业使用。5.负责全国项目审批工作的数据审核、质量评估及核查。6.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第四章 分级管理工作流程十一、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直管统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省级统计局每月 16 日前整理完成项目审批表(附表1)和一览表(附表 2),以及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及以上一览表(附表 5)和项目材料,上报国家统计局。省级以下统计机构审批流程

9、由各地区自行规定。3.国家统计局每月 22 日前完成审批确认工作,反馈新增项目名单,将新增项目纳入项目名录库中供企业填报。十二、规定事项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1.所属企业变更(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直管统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省级统计局每月 16 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审批工作,整理项目审批表(附表 1)和一览表(附表 3),上报国家统计局。省级以下统计机构审批流程由各地区自行规定。- 7 -(3)国家统计局每月 22 日前完成确认工作,反馈所属企业变更项目名单,将项目分配给新企业填报。2.计划总投资调整(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直管统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省级统计局

10、每月 16 日前完成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以下的项目审批工作,整理所有项目审批表(附表 1)和一览表(附表 4),以及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及以上一览表(附表 6)和项目材料,上报国家统计局。省级以下统计机构审批流程由各地区自行规定。(3)国家统计局每月 22 日前完成审批确认工作,反馈计划总投资调整项目名单,对调整到 30 亿元及以上项目进行监测。十三、退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1.退出项目每年审批一次,国家统计局于 12 月份月报结束后,整理下发退出项目初步名单。2.直管统计机构对初步名单进行修订、补充和确定,填报退出项目一览表(附表 7),上报地市级统计机构。3.地市级统计机构汇总

11、退出项目名单,填报退出项目一览表(附表 7),上报省级统计局。4.省级统计局汇总退出项目名单,填报退出项目一览表(附表 7),于 2 月 10 日前上报国家统计局。- 8 -5.国家统计局汇总退出项目名单,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比对,最终确定后在 1-2 月月报项目库中统一删除。第五章 附则十四、各级统计机构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本实施意见的正常执行。十五、本实施意见由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负责解释。十六、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附表 1: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审批表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一览表(新增)附表 3: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一览表(所属企业变更)附表 4:房地产

12、开发项目统计管理一览表(计划总投资调整)附表 5: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及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览表(新增)附表 6:计划总投资 30 亿元及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览表(计划总投资调整)附表 7: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一览表(退出)- 9 -附表 1: 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审批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项目情况01项目代码: 02项目名称: 03审批类型 1.新增新开工项目 2.新增续建项目 3.所属企业变更 4.调整计划总投资 04组织机构代码: 05企业详细名称: 06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 区划代码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乡(镇) 街(村)、门牌号新增项目

13、填报: 07项目开工时间:年月 08计划总投资 万元新增项目材料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材料,请填写材料名称。主要建设内容 现场照片 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施工许可证 施工合同 整体设计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他 规定事项变更项目填报:09变更后所属企业组织机构代码10变更后所属企业详细名称 11变更后项目代码12变更前计划总投资 万元 13 变更后计划总投资 万元规定事项变更项目材料对相关材料进行勾选,如是其他材料,请填写材料名称。证明项目所属企业变更的有关文件 变更后所属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计划总投资调整文件 其他 14现场核实人: 15联系电话:

14、16核实日期:年月日统计机构审批意见县级统计机构: 1.同意。 2.不同意,原因说明 。 3.属于上级统计机构审批范围。年 月 日市级统计机构: 1.同意。 2.不同意,原因说明 。 3.属于上级统计机构审批范围。年 月 日省级统计机构: 1.同意。 2.不同意,原因说明 。 3.属于上级统计机构审批范围。年 月 日国家级统计机构: 1.同意。 2.不同意,原因说明 。年 月 日注:1.“06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中,项目建设所在地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写明项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划代码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统一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免填。2.所属企业变更的项目,项目情况中的 01、02、04、05、06 指标为变更前内容,变更后相关内容填入 09、10、11 指标。3.表中勾选的相关材料请通过表外电子版形式上报。新增项目材料报送要求:、必须上报;如果没有,说明原因后可- 10 -以用代替;、至少有一项;、至少有一项。- 11 -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管理一览表(新增)(统计机构填报)统计机构代码: 统计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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