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社会保险办理及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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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济宁市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流程汇总二一二年八月第一章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第一节 招工手续办理相关流程首次在济宁市参保的人员可根据身份不同,有两种办理社保方式,如果为非大中专毕业生(或者不希望以大中专毕业生身份办理社保的人员),则参照以下流程予以办理,如大中专毕业 生且希望以大众中毕业生身份办理社保的,则参照第七节社保异地转移手续流程中的有关程序办理,现将非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招工手续介绍如下:一、办理招工手续的人员提交资料1、照片:一寸照片 3 张,二寸照片 3 张;2、学历证明(大专以上者,需提供);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办理招工手续前需准备的资料1、接收信1 份(注:每

2、次办理的需一份即可, 见附表一,提前三天提交,方可办理);2、无收费证明1 份(注:每次 办理准备一份即可,见附表二,再就业人员无须提供);3、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一式五份, 见附表三);4、招用人员登记表(每人一份,需张贴 1 张一寸照片,填写错误则该表作废,持废表换取新表)。注: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三、招工手续办理程序1、携带本节第二条之第一款规定的资料接收信到济宁市职业介绍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1 号窗口(即劳动就业再就业窗口)领取办理招工需要的招用人员登记表、 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及无收费证明等资料。注:此次去只能领取资料,不能立即进行招工手续的办理,届时可询问提交资料的时间,

3、并按照告知的 时间到该窗口办理招工手续。2、填写招用人员登记表、 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注:可用电子版填写好打印)和无收费证明,并加盖公章。3、携带本条第二款填写准备好的资料及本节第一条招用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到济 宁市职业介绍中心 1 号窗口办理招工手续。4、办理完招工手续后,即时办理招用人员的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意一定携带本次所有招用人员的二寸照片 1 张。以上表格(除招用人员登记表外)均有电子版。5、办理完招工手续后,需先按照第二章劳动合同备案流程中的相关说明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备案完 毕后方可按照本章第二节增减保手续办理流程的相关流程说明办理社会保险增保手续。四、其他说明事项1、济

4、宁市职介中心地址:济宁市洸河路和建设路交汇处,兴唐大厦对过。2、联系电话:0537-2347770第二节 增减保手续办理流程一、增保手续办理1、携带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必须经济宁市劳动关系科加盖公章,即已经办理完毕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到济宁市社会保险缴费大厅办理增保手续。网上申报,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页面网上申报,填写单位编号及密码(编号 0800990679,密码 90268011)流程:首先数据同步,然后增加会减少,并提报。打印缴费单时与工作人员核对,以防漏报或错报。2、办理增保手续时, 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 参保人 员登记表由社保经办窗口加盖公章,并由经办 窗口留

5、 1 份,剩余的 用工 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取回。二、减保手续办理1、携带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必须是经济宁市劳动关系科办理完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并已加盖公章)到济宁市社会保险缴费大厅办理减保手续。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办理减员即可。2、无须再打印个人账户缴费清单。第三节 养老保险手册办理流程(已不再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的办理,可在办理完增保手续之后即时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一、持已经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到 12 号窗口(即从西边数第 12 个窗口)打印新参保员工的个人账户相关信息资料。二、持已经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和在 12 号窗口打印领取的新参保员工的个

6、人账户相关信息资料,到 1 号窗口(即从西边数第 1个窗口)领取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目前已经取消发放)。三、在 12 号窗口打印领取的新参保员工的个人账户相关信息资料上张贴一寸照片 1 张,并在此处加盖 钢印后,放入 社会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手册中。四、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带回放入公司进行存档管理,同时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存档管理。第四节 医疗保险证及医疗保险卡办理流程新参保人员增保手续结束后,可即时办理医疗保险证及医疗保险卡的相关手续,但需 缴费满一月时间 左右后, 领取职工医疗保 险证及医疗保险卡。增保人员缴费次月,可咨询缴费大厅工作人员是否已经办理好,如办理完毕领取签字即可。

7、医疗保险手册需要张贴一张一寸照片,由工作人员盖章,取回交员工本人并签字。注:医疗保险卡的原始密码为 999999。第五节 社保费用缴纳流程每月的 25 日前,到社会保险缴费大厅二楼打印当月社会保险缴费发票,然后到规定窗口盖章。一、不同缴费方式的操作1、如果支票缴纳社保费,则领取支票,填写 进账单 后,交一楼大厅中国建设银行 7 号窗口。2、如果网银缴纳,则将发票副联交建行 9 号窗口(建行一楼西侧第一个窗口),然后回公司告知财务部进 行网银缴纳。二、根据缴费情况,制作当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以发票附件的形式报财务部进行费用的保险。三、社保费用缴纳的信息(1)收款人:济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2

8、)账号:37001688601050150170(3)开户行:济宁市建行营业部电话:0537-2937959第六节 失业登记及二次就业办理流程参保人员以工人身份办理招工手续的人员,需参照此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若以大中专毕业生身份办理社保的人员则不必按照本节规定的程序办理。一、失业登记手续的办理员工离职(辞职、辞退等)60 天内,公司 为其办理所有保险和档案转移手续,具体操作如下:(一)准备资料1、填写失业登记表(一式二份);注意事项:完整填写、张贴照片(1 寸,共 2 张)、单位加盖公章、劳动者本人签字。本表不得出现涂改现 象。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书(一份,见附表七)注意事项:如实填写、

9、单位公章、劳动者本人签字、不得出现任何涂改现象3、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1 份注意事项:2010 年 8 月前的必须经过劳动合同鉴定、2010 年 8 月后的必须经过劳动合同备案4、(1)如首次参保公司为我公司,则携带办理招工时的招用人员登记表,或者报到证、学生档案,或者专业退伍军人部队档案和安置信。(2)如首次参保非我公司者,则携带其进行二次就业时的档案资料,要求需由完整的调动或二次就业手续。注:以上所有材料组成其档案资料5、离职人养老保险手册、 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意事项:养老保险手册包括养老保险本、张贴照片的首页、完整的养老保险明细(不再打印)(二)办理过程携带以上档案材料,到济

10、宁市职业介绍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失业窗口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即可。1、在 6 号窗口,即失业职工档案审核窗口, 进行档案的 审核:在本节第一条要求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审核通过,则进行签字确 认。2、审核通过后,到 5 号窗口,即失 业保险窗口,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注:如办理辞 职手续者 则是直接办理档案托管手 续,直接 缴费即可;如办理辞退手 续者则是 办理失业,可以享受失 业金。(三)后期手续办理办理完失业手续后,回公司填写职工失业介绍信(加盖公司公章,见附表九),存根联公司存档,副联 10 日内通知解除或终止 劳动合同者本人取就业办失业科办理失业登记,超过 60 日不办理失业登记, 视为 自动

11、放弃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联系电话:0537-2343244(四)失业人员后续工作(由失业人员自行办理)1、办理失业登记人员需要携带(1)失业前所在单位开具的加盖的加盖公章的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书(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携带 2 寸照片一张办证用)2、办理失业登记后,需要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需要携带(1)就业失业登记证(2)与本人姓名、身份证相符的本市中国农业银行的卡/折(失业金代发银行)(3)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需要携带三张 1 寸照片、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有身份证有效期)(4)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申领生活补

12、贴,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咨询电话:2343244 2347282二、二次就业办理流程(一)准备资料(1)接收信1 份(注:每次办理的需一份即可,见附表一);(2)无收费证明1 份(注:每次办理准备一份即可,见附表二);(3)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注:一式五份,见附表三);(4)了解需办理二次就业人员招工档案目前存放的档案管理部门。(二)办理过程1、持以上资料到济宁市职业介绍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1 号窗口(即劳动就业

13、再就业窗口)说明拟办理二次就业;2、劳动就业再就业窗口,根据再就业人员档案所在的档案管理部门开据调档函;3、根据调档函发送的调档部门,提取档案;如档案在济 宁市职业介 绍中心,则由单位经办人员现场提取;如档案不在济宁市职介中心,则交由二次就业人员个人到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提取档案。4、单位经办人员持提取的档案再次到济宁市职业介绍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1号窗口(即劳动就业再就业窗口)办理二次就业手续。5、经审核符合要求,则 1 号窗口将在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加盖公章,并开具失业职工介绍信,同 时将员工劳动档案封存后一并交由单位经办人员。(三)后期手续办理1、员工个人档案放公司进行存档管理(重要资料,妥

14、善保存)。2、持职介中心加盖公章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和开具的失业职工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增保手续,具体操作分别见增减保手续办理流程和劳动合同备案流程。离职人员提交档案资料包括: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书、失 业登记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花名册(减少)、档案明 细 表。注:领取失业金条件,解除合同书离职原因中填写“ 企业原因”。第七节 社保异地转移手续流程社保关系不在济宁市区内,异地转移社保可进行操作,具体如下:一、干部身份人员异地社保转移流程(一)本地干部商调函及调动函的开据1、到济宁人才大厦人事代理窗口领取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交流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仔细填写相关内

15、容。2、公司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交流登记表的“调入单位意见”栏处盖章后,将该表提报至济宁人才大厦人事代理窗口处盖章。3、济宁人才大厦 3 楼 302B 室,开据 干部商调函 或调动函。注:开据前需了解档案存放的人才地,方便填写被发函部门。(二)异地调档及保险转移1、持干部商调函/调档函 到异地档案所在地办 理提档手续;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交流登记表(一式两份)需要求原档案管理部门加盖人事代理章。2、原档案管理部门开据行政关系介绍信,并提取个人档案。3、社会保险在转移前有断缴的,需在 转移前最好要到原社保所在地的缴费窗口进行补缴。注:提前计算大体费用,做好相关准备。4、补缴完毕后,到当地社保保

16、险转移窗口开据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注:办理之前尽量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若干、1 寸、 2 寸照片若干,以备不时之需。(三)档案落户及保险落户1、持原档案管理部门开据的行政关系介绍信、提取的个人档案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交流登记表、公司人事代理委托书到市人才大厦 3 楼 302B 办理业务。人才流动科电话:0537-2967973二、非干部身份人员异地社保转移流程1、首先按照失业登记及二次就业办理流程中的二次就业办理流程进行办理。其中,档案转移工作需由济宁市职介介绍中心向异地转移社保人员档案所在的劳动档案管理部门开具调档函(部分地区不需要),由异地转移社保的人员前往提取档案。2、在去原社保关系所在地调取档案时,去社保 处开据个人社保缴费凭证。3、办理增保手续时,将缴费凭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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