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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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车场管理规定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本车场为本大厦内住户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出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二、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三、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四、汽车智能卡仅限于地下停车场出入使用,实行一车一卡制,进出地下停车场务必进行读卡操作,如车辆缺少驶入/ 驶出的单项读卡记录, 该车将无法使用该卡再次驶出/驶入地下停车场

2、。五、车辆在出入地下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读卡,确认挡车栏杆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和损坏栏杆。六、车主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感应卡随身携带,禁止置于车内,做到车、卡分离,因车主对感应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七、车主在驾驶车辆出入停车场时,不经读卡机读卡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承担责任, 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对于冲杆驶出,将予以报警。八、车主如不慎将智能卡遗失,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并请尽快通知本小区物业管理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自

3、负。如遗失智能卡赔偿工本费 30 元。九、车主请按照车场内行驶路线、临时或永久交通标志进出车辆,限速 5 公里,按指定车位停放车辆。请勿将车辆停放在车位范围之外,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内停车,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十一、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者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物管公司不负连带赔偿责任。十二、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十三、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 关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汽车智能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公司概不负责。十四、车位转租、转让,车位产权人应提前通知物管公司,并到物管公司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后果自负。XXXXX 管理有限公司201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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