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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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常见业务问答 50 例)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共同缴存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按照“ 个人存储、单位资 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原则进 行管理,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六条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相关规定范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

2、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五是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六是职工退休时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利息,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具有强制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 1999 年 4 月 3 日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强制力。城镇所有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均应实行,单位须按规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所属在职职工(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足额代扣职工

3、应缴存部分,并把单位应缴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部分按时足额缴存至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四、职工如何投诉和举报单位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1)职工可以投诉单位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投诉信(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历年工资明细表、住房公积金应缴额统计表。注意:若职工发起举报和投诉时已离职,则离职时间为投诉截止时间。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如何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职工个人住房

4、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单位住房公 积金缴存比例。六、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录用或调入当月职工本人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照统制字【1990】01 号文件的规定: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和计件工资组成。)七、职工当年因职务变化调整工资,能否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因此,当

5、年职工工资如有增减变动应待到次年再作调整。八、如何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根据成公积金委20082 号的规定,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以下标准执行: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 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超过 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 6%,缴存比例低于 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九、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是如何计算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

6、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十、工作发生调动,应怎样合并现单位与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缴存单位之间为内部转移。若个人客户号不一致,需先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客户号合并,再办理内部转移。(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转移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包括省中心、石油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需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外部转移。十一、职工办理个人客户号合并需要哪些手续?(1)职工个人填写成都中心统一制式的个人客户号合并申请一份;(2)职工所在各缴存关系单位填写成都中心统一制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各一份 ;(3)个人客户号合

7、并申请、证明可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4)职工有缴存关系为托管的,应同时提供托管凭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十二、职工应怎样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的转出业务?(1)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职工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原件;(2)原单位出具的异地转移申请 2 份(托管职工出具托管凭证); (3)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1 份(托管职工出具身份证原件);十三、职工应怎样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的转入业务?(1)单位出具 W-30(补缴清册)2 份;(2)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1 份;(3)W-30(补缴清册)可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十四、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如何

8、查询个人缴存情况?(1)登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网址:;(2)到相应发卡银 行自动柜员机和多媒体终端机查询;(3)拨打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查询;(4)登陆蓉城邮电子邮件系统订制,网址:;(5)登 陆成都通便民查询系统查询(成都现代公众多媒体信息亭);(6)发送手机短信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短信服务平台“106350000036”订制。 (7)非联名卡职工如需查询人缴存情况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查询。十五、职工如何申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1)职工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集体办理。(2)职工本人持单位鉴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9、(新增/变更)签约关系申 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单位鉴章的身份证复件一份,到各银行网点自行办理。十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使用密码有两个,其中一个密码是银行查询密码,另一个是公积金查询服务密码。(2)通过银行提供的服务查询渠道,如银行柜台、ATM机、银行客户服务热线、银行提供的其他自助查询渠道时,须使用银行查询密码;银行查询密码可到银行柜台或银行自助设备上去修改。(3)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查询渠道,如96319 客户服务热线、中心网站()、蓉城邮电子邮件系统()、成都通便民查询系统、公积金短信服务平台(106350000036)等方式查询信息时,须

10、使用公积金查询服务密码。(4)查询服务密码可到中心各服务网点或通过 12329 客户服务热线以及中心网站进行修改;若密码遗失,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至中心各服务网点进行重置。(5)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遗失,请及时向发卡银行申报挂失,在挂失七天后可补办联名卡;具体细节请咨询原发卡银行客户中心。十七、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1、;(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 50 周岁、女性已满 45 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八、大修概念是什么?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因此,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则不可以提取。十九、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二选一”政策?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强制性、义务性的

12、特点,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主要通过中心归集的其他职工的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如果职工既要贷公积金,又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很快就会出现无公积金可贷的局面。因此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是为了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能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二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申请商业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是,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二十一、一次性付清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

13、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吗?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办理。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有效。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鉴章的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办理资料:(1)购预售商品房须在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购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须在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月职工

14、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 。注:职工所购再交易住房,属于以下情况之一所购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日前 6 个月内办理过再交易住房购房消费提取的。提取申请时间须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六个月后,一年之内。(3)所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须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一年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 。(4)所购拆迁安置房须自支付

15、房款后,一年以内申请(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时间为准);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5)提取次数:只能提取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二十二、职工所购住房正在偿还住房贷款的,应该怎样提取公积金(含月供、部分提取还款、一次性提前结清)?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在发放贷款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 12 个月以上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应携带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

16、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贷明细、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鉴章的提取证明);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注:一年内,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五类中只能选择一项消费行为办理一次提取业务(含已签约委托提取)。二十三、办理委托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备案表(购二手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2)住房贷(借)款合同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银行打印的近期 36 个月已还款明细(还款存折需提供复印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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