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保须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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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我校学生普通门诊专项基金的来源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文件精神,我校学生于 2009 年开始纳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每个医保年度医保基金为 280 元/人,其中个人缴纳 80 元,政府补贴 200 元(09 年为 100 元),广州市医保局按60 元/人.年回拨给学校作为我校学生普通门诊专项资金,负责该医保年度内我校学生在校内及校外医疗机构看普通门、急诊的医疗费报销支出。二、参保学生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限额是多少?答:医保年度是指当年的 9 月 1 日至次年的 8 月 31 日。参保缴费后,大中专学生在门急诊及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

2、用,能按规定报销。门急诊项目包括普通门急诊和特殊门急诊,后者包括门诊指定慢性病、产前门诊检查、门诊特定项目 3 种。2011 年度、2012 年度限额达到 18.4 万元。如果进入新的医保年度,该限额重新累计,三、参保参保缴费后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答:每医保年度中,在 11 月 30 日前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学生,从 9 月 1 日开始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在 11 月 30 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学生,从缴费次月开始。从享受待遇开始截至次年的 8 月 31 日这段时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报销。四、参加医保后,学生会有什么凭证? 参加医保后,每位学生都会有一张医保卡。大中专学生由学

3、校统一参保代缴费后,由学校代为领取发放医保卡(特别提醒:新卡内金额为“0”),仅作为学生就医和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但该卡兼具普通储蓄卡金融功能,学生也可同时做为储蓄卡使用。如果医保卡遗失,应尽快凭身份证由本人到制卡银行的网点办理挂失、重制卡手续。五、 关于医保卡使用更详细的说明(一)、居民医保卡是参保人就医及办理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凭证,由市医保局统一管理。(二)、居民医保卡不设个人医疗账户,但具备普通储蓄卡金融功能,还可用于居民医保零星医疗费报销资金的注入及缴交居民医保费(这点适用于休学,且新学年仍未能上学报到注册的学生,其他学生不必自行缴费)。(三)、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时必

4、须出示该医保卡,以能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若急诊入院或因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应当在入院 3 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四)、居民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五)、居民医保卡遗失的,应及时向制卡银行挂失;居民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卡业务,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医保服务银行服务电话:95595;广州银行:96699;农业银行:95599;广发银行:82632000,82621765;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服务电话:12343)(六)、参保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就诊报销的有关规定,医保卡仅限本人使

5、用,人(就诊人)、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卡(医保卡)必须一致。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骗取医保基金行为:1.将本人医保卡或者有效证件转借他人就诊使用的;2.持他人医保卡或者有效证件冒名就诊的,或冒充参保大中专学生身份在校外医疗机构就医并申请零星报销的;3.私自涂改处方、费用单据,多报冒领医疗保险费用的;4.其他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当事者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没收学生证及医保卡、追回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医疗费用并处以 5 倍罚款、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3-6 月、同时报所在学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广州市医保局,按有关管理条例处罚。 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门慢、门特

6、、产前门诊检查就医,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六、参保学生可享受的医疗待遇及各类情况的医疗费用报销参保学生在参保年度内报销最高额度为 18.4 万元:包括普通门急诊费用+住院费用+ 特殊门诊费用,其中特殊门诊包括: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产前门诊检查这 3 种情况。(一)普通门急诊费用的报销(委托所在学校管理)校内、外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每月最高报销限额共 300 元/人。( (_)?限 300 元/月,是指按费用发生日期进行统算) 1.校内看病缴费时直接结算在本校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凭学生证、医保卡享受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 90%、(缴费时直接扣除),

7、个人支付 10%;2.以下情形将报销资料交医保办公室审核、结算后到财务处领取现金(1) 在校外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就诊:在就诊日期后 1 个月内(最迟不超过 2 个月)凭转诊单、门诊病历(必须有相应的病情记录)、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医保卡原件,向学校医保办公室申请报销,经审核后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报销 60%,个人支付 40 %.(2) 假期在户籍所在地公立医疗机构或实习期间在实习所在地公立医疗机构所发生的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在就诊 2 个月内持相应的证明(户籍证明、实习证明),凭门诊病历(必须有相应的病情记录)、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医保卡原件,向学校医保办公室申请报销

8、,经审核后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报销 50%,个人支付 50 %.(二)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急诊留观)、指定门诊慢性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报销(1) 若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凭医保卡就诊或办理住院,则在就诊缴费或出院结算时出示医保卡直接免去医保基金应支付部分,参保学生只要支付个人应支付部分,若因各种原因在出院时未能直接结算医保费用的,视具体情况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向医保局申请零星报销。(2) 零星报销:是指参保学生在广州市外的公立医院就诊,若符合医保规定的异地就医情形,则由参保学生根据大中专院校代办零星报销申请单上的要求,备齐相关资料报学校医保办公室,统一向医保局

9、申请零星报销,或由个人在每周三上午(假期除外)直接送至大学城中医院一楼门诊大厅的医保专窗交给市医保局的李先生,经医保局审批通过后,医保局会将属于医保该支付的费用(也就是可报回的费用)打入学生的医保卡内。整个过程由医保局掌控,大概需要二个月左右,届时只能由本人凭医保卡自行查询医药费到帐情况。o()o !特别提醒:在私立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不予支付。七、哪些情况的异地就医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本校参保学生以下异地就医情形,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1.异地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的;2.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外地实习期间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住院、门特、指定慢性病治疗及急诊的;3.经

10、市医保局直属分局审批同意转诊到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八、哪些属于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特定项目指:恶性肿瘤放疗或化疗,尿毒症血液或腹膜透析,肝或肾移植后抗排斥,血友病或慢性丙型肝炎门诊药物治疗,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治疗。九、哪些属于广州市指定慢性病?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有以下 17 种: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级以上) 、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 失代偿期) 、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 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 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

11、障碍)。十、参保学生患病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需带什么资料?答:参保学生患病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或所在学校医务室就医。就医时须带上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特别提醒:在未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学生自行承担。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学生亲属应当在入院 3 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十一、参保学生门急诊就医规程一、参保学生门诊就诊流程:参保学生患病(急症除外)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先到本校校医院(包括各校区门诊部)就诊,由校医院医生诊治,若接诊医生认为条件所限或病情

12、所需应转大医院进一步诊治时,会开具转诊单,转到指定校外医疗机构诊治。二、转诊制度:参保学生患病须先到校医院(包括各校区门诊部)就诊(急诊除外),由校医院医生处理,如果由于条件所限或病情所需应转到大医院诊疗,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转诊到校外门诊选定医疗机构诊疗,转诊单三日内有效。未按学校管理规定自行到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三、我校普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校内:本校医院及各校区门诊部;校外:各校区附近的三甲医院、专科医院及区结核病防治所,具体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暨南大学华侨医院、广州空军医院、大学城广东省中医院、武警医院(限龙洞校区)、龙洞人民医院(限龙洞校区)、祈福医院(限商学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口腔、山大学眼科中心广州市传染病院、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市越秀区正骨医院、广州市皮肤病院、广州市脑科医院番禺区、天河区、越秀区结核病防治所。四、参保学生校内、校外就医每次处方药量规定:急性疾病不得超过 3 日量,一般慢性病不得超过 7 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 15 日量。超量者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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