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暂行办法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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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6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暂行办法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机制,促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职位和任职条件,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第三条公开招聘企业经营管理者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五)出资人和企业认可。第四条公开招聘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在县

2、委组织部和县国资局的领导下进行。第二章适用范围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6第五条公开招聘适用于:企业经理班子成员、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其他高级技术管理人员。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招聘:(一)经营班子结构需要改善;(二)专业性较强和紧缺专业,本企业无合适人选;(三)其他需要进行公开招聘的。第三章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历第七条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信誉;(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和公司运作;(三)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团结协作意识强;(四)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第八条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历条件:报考总经理职务的,必须具有在企业同层级任副职 2年以上,或上一层级企业任中层副职 2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6经营业绩良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的,应具有任副科级职务 2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报考副总经理职务的,必须具有在同层级企业任中层职务 3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有一定的经营业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的,应具有任中层职务 3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报考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职务的,必须具有相应的高级职称,与所报考职位业务相关的管理职位上任职 2 年以

4、上的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其任职资历条件可适当放宽。第九条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确定公开招聘职位和招聘实施方案。由县国资局提出拟进行公开招聘的职位,报县政府审定。第十一条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中应对公开招聘职位的职责、任职资格条件、职位要求、薪酬待遇、考核办法、招聘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等进行规定。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6第十二条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招考组织者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

5、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31。第十三条考试(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该职位需要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入围人选与招聘职位 3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经营管理企业的基本功、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等,可分为三个环节,即:撰写治理企业方案、演讲答辩、素质测评。第十四条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一、二、三考察人选。第十五条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和国资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第一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第一考察人选经考察为合格的,一般不再考察其他人选。第一考察人选经考察为不合格的,依次对第二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以此

6、类推。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6第十六条拟定聘用人选。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 7 天。第十七条正式聘用。公示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总经理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由县国资局聘用,副总经理由国资局研究,企业董事会聘用。第十八条引进、选调、内部推荐的特别优秀的经营管理者,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可实行考核等简化聘用工作程序。第五章聘用人员的管理第十九条公开招聘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聘用期与企业经营班子任期一致,并实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聘用协议解除聘用职务。第二十条对通过公开招聘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聘用未与原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关系的人员。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6第二十一条公开招聘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岗位薪酬由企业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报县国资局同意后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国资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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