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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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安排,决定在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在 2010 年 6 月底前完成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及运行机制。一、工作目标2010 年 6 月底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制定和发布适用于本系统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依托政府网站建立“ 工程

2、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 ,整合建立相对集中的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重点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二、试点范围全省二十一个地市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三、工作任务(一)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见- 2 -附件)为指导,各地市和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结

3、合实际,按照“谁 制作、谁公开,谁 保存、谁公开” 的原 则,制定和公布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主体,规范有序地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实施。(二)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 。以项目安全生 产信息公开目 录为要求,各地(及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有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实现页面展现、信息导航、访问权限等发布、管理及服务功能,并及时更新信息。(三)整合建立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各地和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单位要做好项目安全

4、生产信息公开专栏与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链接,配合做好信息共享服务。(四)促进从业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共享应用。各地及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基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制定并 发布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正和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发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共享应用。(五)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各地及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定并发布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 3

5、-信誉评价管理等相关规定,推进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省局治工办按月检查各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时间安排(一)2010 年 4 月 25 日前,全省各级安全监管系统成立本单位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二)2010 年 5 月 15 日前,各级安全监管系统按照当地治工办要求编制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实施任务、明确责任人,实施方案报省局治工办。(三)2010 年

6、5 月 30 日前,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编制并发布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制定并发布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正和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四)2010 年 5 月 30 前,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梳理完成 2009年以来本级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资料以及可公开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专栏” ,发布项目安全生 产信用公开信息。(五)2010 年 5 月 30 日前,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并发布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信誉评价管理等相关规定。(六)2010 年 6 月 10 日前,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本部

7、门- 4 -开展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局治工办。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实施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的要求成立协调小组,负责实施本级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各项工作。(二)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检查指标,建立定期检查和汇报机制,编发工作通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按计划推进实施工作的开展。(三)加强沟通联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治工办报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

8、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 5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一、项目安全监管信息1、项目督查检查情况通报2、项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二、项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1、发生事故情况2、事故查处情况三、其他相关信息- 6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一、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信息1、安全生产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包括被各级政府部门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情况)2、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包括在各级政府部门检查中发现问题以及发生事故情况)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1、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包括被各级政府部门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情况)2、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包括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情况)三、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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