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阶段补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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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专业本科阶段补修课程“刑法学”课程教学说明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刑法学 ”课程是以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专门学科,是非法学专业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本课程的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讲授与学习研究,使学生较为系统地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和具体制度,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 二、课程的学时和学分本课程课内教学时数为 72 学时,4 学分,一学期

2、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1、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2、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3、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5、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四、课程教学(学习)资源的确定与运用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要求和本课程的特点,并考虑到学生承受能力及整合教学(学习)资源的需要,本课程使用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阶段的“刑法学”课程(包括“刑法学(1) ”和“刑法学(2) ”)相同的教学(学习)资源,即

3、以文字主教材(,由赵秉志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为主,其他辅助教学(学习)资源为辅。同学们可以使用“school.btvu.org”教学平台上 刑法学(1)(2)课程中的网络资源,其内容与本课是相同的 五、课程教学环节本课程的教学过程及要求与专科阶段的“刑法学” 课程基本相同,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教学与辅导:本课程的教学以学生自学教材内容为主,教师通过面授、函授、电话、电视直播课堂及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教师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应以文字教材为主要内容和基本依据,但在教材内容因法律修订或有关立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出现不一致时,教师应当将有关情况及相应内容

4、向学生介绍清楚。2、平时作业(形成性考核):本课程平时作业采取与形成性考核合二为一的方式进行。在课程教学(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当按照要求独立完成统一安排的平时作业(北京电大网上教学平台刑法的作业) 。平时作业(形成性考核)的成绩按 2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综合成绩。3、课程终结性考试:本课程教学内容全部完成后进行课程终结性考试。终结性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卷面成绩按 8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综合成绩。终结性考试的命题应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法学(本科)补修课法学基础知识教学要求一、课程性质和任务1、“法学基础知识”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

5、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一门专业综合课。 2、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让非法学专业毕业的学习者接受比较全面的法学基础知识的教育, 使其具备继续完成本科学习的基础,达到我国教育部对法学本科学生的基本要求。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习者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3、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完善和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质,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素质,让其正确理解和坚持依法治国方略,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自己贡献。4、本门课程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相结合

6、、学以致用、积极参加法律实践的原则和方法。 5、本课程的学分为 4 学分,课内学时为 72 学时,开设一学期。6、鉴于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修补课程还有民法、刑法两门课程,在本科阶段还要专门学习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课程,补修课程法学基础知识涉及这几部分的内容不作为考核内容。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本课程的考核要求分为了解、领会、掌握、应用四个层次,每一层次都有相应的考核要求和具体的考核内容。了解要求学生对所给的问题有全面和一般的认识; 领会是在了解的基础上, 要求学生对所给定的问题有完整、深刻的理解;掌握指在领会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对基本问题、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能够准确的理解把握和记忆; 应

7、用是在了解、领会、掌握的基础上,对本课程所要求考核的教学内容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评判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案例或法律问题。三、课程教学环节本课程的教学过程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1、教学与辅导:本课程的教学应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通过面授、网络教学、电话、电视直播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教师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应以文字教材为主要内容和基本依据。 2、考核方式: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课程教学(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当按照要求独立完成中央电大统一安排的形成性考核(中央电大以形成性考核册的形式下发)。形成性考核的成绩按 3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总成绩。课程总结性考

8、核采取闭卷方式,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卷面成绩按7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总成绩。四、课程资源本课程的教学资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文字主教材:法学基础知识,韩竞主编,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2、形成性考核册:中央电大统一制定和下发本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册.3、网上辅导:本课程每学期提供相关的辅导文章或者答疑。法学专业补修课程民法学教学要求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民法学” 课程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一

9、门专业基础课。我国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性,总结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以正确理解和运用民事法律,为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二、课程的学时和学分本课程课内教学时数为 72 学时,4 学分,一学期开设。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本课程主要教学目的,是依据法律专业的需要,对必修本课程的学员进行有关民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养。民法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阐述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经验结合起来,突出科学的实用性;对古今中外的民法学理论,采取批判的借鉴原则。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1、了解民法学和我国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2、明确民

10、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3、掌握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掌握我国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5、学会运用民法理论并根据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了解 ”、 “明确和理解” 、 “掌握” 、 “运用” 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 明确 ”是指在“了解” 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较为准确地加以表述;“掌握” 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较为准确地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 掌握”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并结合法律规定,分析和解

11、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四、课程教学(学习)资源的确定与运用根据远程开放教育的要求和本课程的特点,并考虑到学生承受能力及整合教学(学习)资源的需要,本课程使用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阶段的“民法学”课程相同的教学(学习)资源,即以文字主教材为主,以音像及其他辅助教学(学习)资源为辅。、本课程的文字教材采用分立型,分为主教材和辅导教材。主教材为民法学 ,由王利明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它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是本课程各种学习资源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是音像教材的基础,其主要任务是传递基本教学信息,指导学生自学。主教材民法学全面、

12、系统地阐述了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我国民法的基本精神及具体规定。基本内容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即民法总论部分、物权部分,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知识产权部分,财产继承权部分,民事责任部分。、辅导教材为民法学学习指导 ,由叶志宏编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配合主教材,帮助学生消化理解主教材的内容,补充法律修改后的内容,现行民事法规。、音像教材,采用重点讲授型,为 54 学时,由中国政法大学杨振山教授主讲。、另外还有民法学(1)综合练习与自我测试 、 民法学(2)综合练习与自我测试 、 法学专业案例选编(专) 等(均由中央电大文法部编制,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中央电大杂志社编辑发行)

13、,内容包括典型案例分析、综合练习及自我测试题等。辅助学习资源是对主教材的延伸和补充,其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开拓视野,切实掌握学习方法,深入理解主教材内容,检测掌握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的熟练程度和牢固程度等。、网上学习资源,包括课程辅导、法律法规等。五、课程教学环节本课程的教学过程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教学与辅导:本课程的教学以学生自学教材内容为主,教师通过面授、网络教学、函授、电话、电视直播课堂及等多种形式提供学习支持服务。教师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应以文字教材为主要内容和基本依据,但在教材内容因法律修订或有关立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发生变化而出现不一致时,教师应当将有关情况及相应内容向学生介绍清楚。2、形成性考核:本课程形成性考核采取平时作业、专题讨论、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在课程教学(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当按照要求独立完成统一安排的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的成绩按 2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综合成绩。3、课程终结性考试:本课程教学内容全部完成后进行课程终结性考试。终结性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成绩按 80的比例计入课程考核的综合成绩。终结性考试的命题应适当安排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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