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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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 号)文件精神,我省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被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其中“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编制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闽教办高201036 号)要求,由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福建工贸学校、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参加,联合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项目。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制订改革试点方案如下:一、试点单位及服务区域牵头学校: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学校: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

2、、福建工贸学校、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加盟单位:台湾中原大学、台湾育达商业科技大学、台湾中小企业促进会、中华电信等台资企业、在平潭落户的相关企业服务区域:平潭综合实验区二、改革目标(一)总体目标立足平潭综合试验区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试验、构建以旅游商贸等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和动漫游戏产业等为重点的产业结构的战略目标,以服务台资企业为重点,闽台校企紧密合作,建立课程共建、基地共用、教师互派、学分互认的“抱团式”集团化办学体制;以带动平潭职业中专学校跨越发展为抓手,凸显区域性、产业性、多样性、灵活性的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产学研用结合,形成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的动力机制;以中、高职贯通为突破口,通过上下延伸和

3、功能拓展,探索生源多样、学制灵活、师资变化、基地完善、手段现代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通过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实现学校教育和区域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二)阶段目标到 2012 年,闽台职教区域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初步形成。职教集团核心层建立紧密型合作机制,探索多元化招生模式,构建中、高职全面衔接的职教人才培养“立交桥”,带动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快速发展,推进产教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初步形成集团化办学优势。到 2015 年,改革试点项目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吸收更多闽台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与台资企业加盟,形成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共存的职教集团组织体系,

4、区域集团化办学优势更加明显,闽台职教合作特色更加鲜明,产学研用结合成效显著,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实现跨越发展,职教集团成为区域职教资源整合与联络中心,成为区域产业的技术后盾与策略伙伴,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三、主要任务(一)以海西建设为已任,带动平潭职业中专学校跨越发展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 1984 年,是平潭县唯一一所公办职业中专学校。长期以来,由于受师资、设备等条件限制,办学规模不大,办学效益不高,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建设不相适应。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的首要任务是: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通过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衔接、联办中职等合作途径,实现师资、设备、图书等教学资源共享,尽快做大做强平潭职业中专学校,

5、实现跨越发展,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服务。(二)中、高职贯通,建立多渠道升学和学习的“立交桥”拓宽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衔接的渠道,是构建开放式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它将改变中等职业教育或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终极教育的弊端,激发人们接受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的任务之二是:根据各试点学校的专业特点,按照职业素质长期养成、职业技能早期培养、专业思想相对稳定的要求,共同制订中、高职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突破中、高职教育层次脱节的隔阂,改变“叠加式”的教学模式,构建“立柱式”的课程体系,实现中、高职贯通。加强与台湾高等职业院校的合作,探索专科层次高职与本科层次以上高职的衔接或贯通,

6、建立多渠道升学和学习的“立交桥”。(三)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互利共赢携手发展“产学研用结合”是生产、学习、科学研究、实践运用的一种系统合作工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特征要求走产学研用结合的道路,这是职业教育办出特色的重要条件,也是现代经济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的任务之三是:借鉴台湾区域产学合作中心的运作模式,建立生源链、产业链、师资链、信息链、就业链紧密联结的产学合作系统,开展协同攻关,共享知识产权,联合培养人才。以达成学校为产业界培养实务人才、提供增值再教育及关键技术知识引进、消化和创新的目标,实现学校教育和区域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携手发展。四、具体措施(一)通过组建台企

7、职教集团,实现组织衔接1、建立职教集团组织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定位为探索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示范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通过积极探索采取两岸共建等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实现合作规划、合作开发、共同受益,推进两岸经贸紧密合作、融合发展,构建两岸直接往来的重要快捷通道,推进两岸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合作的国际旅游岛和两岸贸易特别区。因此,平潭综合实验区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应该体现闽台合作的特色,重点为台资企业服务,助推台资产业转移。由福建外经贸学院、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福建工贸学校、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共同发起,邀请台湾中原大学、台湾育达商业科技大学、台湾中

8、小企业促进会、中华电信等台资企业以及在平潭落户的相关企业加盟,组成平潭综合实验区台企职教集团的核心层,成立集团董事会。集团董事会下设秘书处、人才培养合作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由董事会统一协调设备、人员等资源配置,构成集团化办学的组织体系。秘书处作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职教集团的日常事务,保持董事会成员的密切联系。人才培养合作委员会负责人才培养具体事务的实施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教学团队共建、实训基地共享共建、人才培养过程监控与质量评估等工作。2、搭建职教集团信息平台通过建立职教集团网站,宣传职教集团成员企业的产品、企业文化,发布企业的用工信息,宣传职教集团成员学校的办学模式、培养

9、规格、课程设置、学生风采,发布集团招生及毕业生就业等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发行职教集团简报,举办集团大论坛和产学合作成果展等活动,在区域经济发展、产学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入讨论与交流,实现集团成员有效沟通,增加产学研用结合机会。3、完善职教集团组织体系按自愿原则积极吸收闽台两岸职业院校、台资企业加盟,成为集团新成员,构建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等多种层次并存的集团组织体系,形成集群化效应。(二)通过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实现生源衔接根据各试点院校的办学优势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需要,确定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商务、旅游管理、电子与信息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六个专业为首批

10、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专业,五年一贯制、中职、中高职衔接等办学形式同时招生,实行联合招生,共同培养。其中,动漫设计与制作、旅游管理两个专业五年一贯制高职采用闽台“校校企”合作模式,按照“2+1+1.5+0.5”(即一、二年级在平潭职专,第三年在台湾高校,第四年回到平潭职专,最后半年在台资企业实习)模式进行培养。借鉴台湾多元入学方案的成功经验,拓宽单一的生源渠道,面向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等多条途径招生;引进台湾和国外招生录取考核标准,改革传统的招生录取制度,采用会考、中考、高考、技能考核、推荐入学等多种考核录取方式,联合自主招生。1、五年一贯制面向省内外联合招收初中应

11、、往届毕业生,在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共同培养,修业期满颁发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证书。(1)凡省质检成绩 260 分及以上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其他考查科目等级 C 级以上的,可不参加中考,凭省质检成绩和初中学校推荐证明,通过联合面试后直接录取。(2)参加中考,成绩 250 分及以上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其他考查科目等级 C 级以上的,直接录取。(3)有英语口语、体育、艺术等特长及县级以上获奖经历(前三名)的,可不参加中考,凭特长证明和初中学校推荐证明,通过集团联合考核后直接录取。(4)省外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总分 60%及以上的,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凭考试成绩证明

12、和初中学校推荐证明,通过集团联合考核后直接录取。2、中高职衔接面向中职学校联合招收应届毕业生,在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共同培养,修业期满颁发三年制高职毕业证书。(1)集团内三所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单招考试,经学校推荐、通过集团联合技能考核后直接录取,进入高职阶段学习,学生不受专业限制,可跨专业招生。(2)集团外其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单招考试,但要凭国家职业技能证书、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证书等,经所在学校推荐、通过集团联合技能考核后直接录取,进入高职阶段学习,学生不受专业限制,可跨专业招生。3、台资企业委托培养面向台资企业联合招

13、收高职委培生,在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共同培养,修业期满颁发二年制高职毕业证书。录取条件是:初中毕业生在台资企业工作满 3 年,中职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在台资企业工作满 1 年,经与企业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可直接录取进入高职阶段学习。4、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面向普通高中招收应届毕业生,在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共同培养,修业期满颁发三年制高职毕业证书。(1)以会考成绩为标准,良好以上者,经所在高中学校推荐,可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通过集团联合面试后直接录取进入高职阶段学习。(2)有较丰富的社会服务经历,或有英语口语、体育、艺术等特长及获奖经历,经学校推荐,可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通过集团联合面试后直接录取进入

14、高职阶段学习。(3)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参加集团自主命题试卷考试合格,通过面试后直接录取进入高职阶段学习。(4)应届高职落榜生,凭高中毕业证书,可采取“1+3”模式,在平潭职业中专学校就读一年后,通过集团联合技能考核后,录取进入高职阶段学习。(三)通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过程衔接1、实行“完全学分制”,构建动态的模块化课程体系五年一贯制高职推行 4-7 年的“弹性学制”改革,二年制、三年制高职推行 2-4 年的“弹性学制”改革,按学分收费,职教集团建立学籍管理联网系统和“学分银行”,实现中高职学分互认、中职之间学分互认、闽台高校学分互认、企业实践学分互认。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学

15、习进程,在集团院校内自由选择学习地点,或早或晚地修满学分,提前或滞后毕业。为保证“弹性学制”的有效实施,试点学校必须打破传统学科式的课程模式,结合专业所在的工作岗位(群)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要求,按照中、高职的不同培养目标,进行能力分解和课程组合,形成不同的“学程模块”,构建动态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制订充分弹性的指导性教学计划。职教集团把不同的“学程模块”放在一个“课程超市”中,学生根据“课程自助菜单”,自由选择不同“学程模块”进行学习,实现技能的多样化发展。2、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构建中高职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在职业教育中,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既相互联系、渗透,又彼比平行、独立,中高职贯通

16、的实践教学体系应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符合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积累和深化、循序渐进的认识规律,即整个实践过程形成一个系统。(1)推行“双证制”,实现职业能力要求与职业证书衔接。体现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和岗位针对性,突出学生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与地方或行业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以应用性和实践性为原则,重组实践课程,建立符合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有机结合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框架。通过包括基本技能训练、实验、课程设计(大型作业)、实习、毕业设计、综合技能考核等环节,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实现毕业与就业“零距离”。(2)按照职业岗位能力要求,构建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步骤是:第一步,分析岗位能力,确定实践教学目标。第二步,划分能力模块,设计实训项目。根据所确定的实践教学目标,按专业大类将实践教学内容按能力层次划分阶段呈递阶型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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