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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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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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XXX 保健食品安全 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 2010 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的总体工作部署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努力做好我市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制订本方案。一、整顿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部署。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全面整顿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加大广告日常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通过整顿,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行为,规范保健

2、食品市场秩序,促进保健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信息,保障保健食品食用安全,为构建和谐XXXXX 作出新贡献。二、整顿工作重点及措施(一)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1)违法添加药物情况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要统一部署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专项检查。要对所有品种均要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添加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重点选择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品种(辅助降血糖、减肥类等),加大对此类保健食品的抽检力度。全面及时完成 XXXXX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我市的抽 检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省局抽检计划外的可疑产品,也要进行抽样检验。检

3、查要包括对产品、原料的检验和对生产记录的检查,特别要重视产品配方与投料记录的一致性。抽检要与检查工作密切结合,可在生产车间、成品库中抽检样品,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用物质的现象。对原料库中的可疑原料也要进行检查与登记,必要时进行抽验。(2)生产情况重点检查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生产企业生产及质量管理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厂房、设备和设施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及使用;原料验收与使用环节是否符合要求,所用原料是否与批准的配方一致,原料名称是否采用标准名称,是否存在采用代名称现象;是否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有批生产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具备可追溯性;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物料平衡;

4、是否建立留样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进行留样;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如企业在生产状态,要进行生产情况的动态检查;如企业声称未在生产状态,要到现场进行生产情况实地核实。(3)委托生产情况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对产品质量负总责的责任是否明确,受托企业生产过程是否有批生产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具备可追溯性。重点了解委托双方是否签订内容全面、规范、详细的委托生产协议,是否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了解委托企业是否建立委托生产台账等记录,是否建立委托生产品种的完整批生产指令台账,并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剂型、批量等基本内容;了解主要生产过程是否在同一生产企业中连续完成(提取工艺除外)。生产

5、过程是否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各项要求。(二)开展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销售保健食品的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各种记录、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三)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在本行政区域内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标签

6、、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有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内容。全面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四)开展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所生产的品种是否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生产的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出厂,是否生产假冒的保健食品等。对行政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经销的保健食品是否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宣称具有治疗作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

7、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行为时,应立即通报有关部门。(五)整顿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者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保健食品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六)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

8、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的清理换证做好准备工作。(七)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严格执法,在对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 广告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识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

9、相关许可证。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 谁审批, 谁负责” 的原则及 时依法处理。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三、整顿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10、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实施工作。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的检查人员要依法行政,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生产销售、责令召回、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对违法违规的企业,

11、要依法严肃处理。(三)加强新闻宣传。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加大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积极普及保健食品安全知识,适时宣传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四)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完成整顿工作。对跨区、跨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并抄报市局;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回复。对跨市、跨省的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

12、管局(卫生局)负责本行政区域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四、工作安排本次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 年 XX 月 XX 日至 2010 年XX 月 XX 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按照市局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立即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迅速行动。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立即对照市局的工作方案立即开展自查,并对照自查结果立即进行整改。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 年 XX 月 X

13、X 日至 2010 年XX 月 XX 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针对药品市场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及任务,认真组织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方案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集中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0 年 XX 月 XX 至 2010 年 XX月 XX 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对此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并严格检查。市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抽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对检查中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于每阶段结束5 日前上报本阶段工作小结, 2010 年 XX 月 XX 日前将整个工作总结报市局化妆品保健食品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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