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市园林执法中出现的几个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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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城市园林执法问题初探城市园林执法是针对在城市绿地保护禁建区内修建(构)筑物,公用绿地、生产绿地不按编制报批,建设项目不按规划指标绿化建设,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占用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的一项执法活动。对公用绿地、生产绿地不按编制报批,建设项目不按规划指标绿化建设的违法行为在立案查处时,执法程序开展较为顺利,因为在从事建设项目过程中,业主方受多个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业主方都能积极配合,执行也较顺利。但对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占用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时,存在执法阻力较大、难点问题较多的情况,执法程序难以正常开展。现就执法中存在的几个难点问题和

2、应该采取的措施谈点个人看法。一、园林违法案件的表现特征目前,支队接到的园林违法案件的投诉有10余件,其表现特征为:一是未经审批随意修剪行道树枝条,有的甚至砍掉树木主干,这些行为大多是门店业主所为,理由是树枝档住了门市招牌。二是未经审批随意移植行道树,或用热水浇街道树,致使行道树死亡,造成自然死亡的假象,认为行道树档住了门店风水。三是占用小区公用绿地修建私家花园或停车库,尤其水木年华小区表现较为突出,这些都是居住底楼的业主所为,并搭建构筑物,有的甚至将防潮层改成地下室,在占用的公用绿地上修建便道、楼梯,方便出入。四是占用公用绿地铺设水泥路,方便私家车出入,东城中央小区、半岛明珠小区较为突出。二、

3、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接到举报后,支队及时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经过找物业公司调查了解情况,并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后,执法人员感到案件的办理存在许多难点,感到无法下手,归结起来有五个方面的难点。一是取证难。因为毁绿占绿行为大多在周末或晚上进行,当事人对砍伐的树木或铲除的绿化带植物进行了清理,现场没有留下足够的直接证据。由于直接证据灭失后,园林专业人员估算无法进行(或不准确)。二是调查难。当事人大多对违法事实不承认,不配合调查,不出面或躲避,同时安排工人加紧施工,由于市政执法时对公民人身自由控制或公民基本信息调查的权利没有,对现场施工的各类工具暂扣的权利没有,现场仅有建筑材料和简单的工具,

4、暂扣的意义也不大,只能下达停工通知,当事人不在现场,签不了字,问施工工人,工人回答不晓得。如用找证人的方式,市政执法人员曾找过物业人员作证人,但都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想法,甚至举报人也采取回避方式。三是园林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时间跨度大的问题。给违法者提供了完成工程进度足够的空间,造成边违法边调查的难点。园林执法的程序为:涉嫌违法案件受理登记;涉嫌违法案件检查通知;涉嫌违法案件立案;涉嫌违法案件调查通知;涉嫌违法案件现场检查通知;涉嫌违法案件询问笔录;涉嫌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涉嫌违法案件听证告知;涉嫌违法案件处理报告;涉嫌违法案件处罚决定。在这些程序中,涉及4份通

5、知书,2份告知书需送达当事人,有2份笔录需当事人签字。由于在执法过程中找到当事人较难,因此,案件拖的时间长、跨度大,程序难以完整执行。而市级年度园林执法检查时,对案件的审查又必须按照此程序进行,如不是照此程序办理的案件,将扣掉区园林管理的年度分值。四是执行难。占用公用绿地行为一般都会搭建各类建(构)筑物,拆除在公用绿地上搭建的建(构)筑物,按重庆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执行类似案件中,法院不会受理。此前支队申报的“白金汉宫” 搭建(构)筑物案,法院只受理规划部门的申请,而驳回了市政部门的申报,理由是市政的下位法与规划的上位法相抵触,只能依上位法裁决,因而市政执

6、法人员办理的此类案件在执行中难以得到实施。五是孤军作战,势单力薄。占用公用绿地行为按重庆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属于市政执法范畴,但往往涉及规划、建设、公安、办事处和园林主管部门,单凭任何一个单位都难以执法。小区内修建构筑物或打通防潮层的行为属于规划、建设部门管理,毁绿占绿属于市政部门管理,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调查需要公安和办事处等部门的协助,物业公司需大量提供直接证据或证人证言。只有规划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才谈得上绿化赔偿和处罚。三、积极探索改变执法方式虽然园林执法有诸多难点,但执法活动不能停止,工作还得照常进行。因此,在下一步园林执法活动中提出一些个人的想法。一是从源头抓起,从苗头控制。物业管

7、理部门要起主要作用,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苗头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同时鼓励举报人作证,提高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由市政管理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占用公用绿地案件表面看是市政案件,实际上存在案中案的情况。毁绿占绿属于市政,但毁绿占绿后搭建的建(构)筑物又属于规划部门,如构筑物不拆除,怎能恢复公用绿地呢?公安机关在协助办理案件中充当强制作用,只有公安机关才能传唤当事人到场,并询问当事人基本信息,案件才能按程序顺利进行。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同时起到桥梁作用,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当事人,另一方面又要大力协助办案机关办案,必要时,协助寻找证人、证言和损毁的绿化植物等证据。三是对新建成的小区加大管理力度。物业公司要提前介入绿化管理,并探索好的管理模式(如在装修时加大收取业主保证金等),从第一起违法案件起就严格管理、严格执法,防止“羊群效 应” 发生,把毁绿 占绿行为清灭在萌芽状态,以防漫延。四是主动向市政园林主管部门反映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市级园林执法专家的指导,破解园林执法中的难题。目前局机关已将园林执法案件交给支队办理,在支队现有执法队员中,参加过市级园林执法专业培训的人员几乎没有,存在对园林执法程序理解不透、执法技巧掌握不够等问题,如能得到上级专业执法专家的指导或是能参加园林专业执法培训,或将在下步园林执法活动中能收到好的执法效果。监察支队 彭堂辉 魏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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