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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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培养优良的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2、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部署工作。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支持支部委员和业主工作,协调企业与群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

3、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6、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三会一课”制度1、“三会一课” 是指支部党 员大会、支部委 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2、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3、党支部委员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议题可以包括贯彻上级决议、讨论支部工作、业务工作,党员管理教育等方面内容。可采取议题会前通知委员,提前准备的方式,加强会议的实效性。4、党小组会应

4、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增加召开的次数或延迟召开的时间。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会议议题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等方面内容。会前要与支部沟通,确定议题,通知党员做好准备。5、党课必须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党课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及其他新知识。授课人由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必要时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发展党员制度1、按照“坚 持标准、保 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5、2、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凡以书面形式申请入党的,党组织要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3、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4、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5、

6、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教育。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民主生活会制度1、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情况;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等。2、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委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及要求,可扩大到中层干部党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或以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考虑入党积极分子参加。3、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的要求、企业的

7、需要,结合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员领导干部应深入一线,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同志都要进行自我总结,准备好发言提纲,主要领导要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交换意见,并向上级组织报告会议的议题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将发言提纲留下,在会上书面发言。4、参加民主活动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回避矛盾,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5、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组织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

8、记录。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 12 名职工群众。2、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3、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好实际困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对象的意见和要求。4、联系主要采取座谈会、定期走访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每个月至少联系 1 次。要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使其感觉到党的温暖,不断改善党群关系5、非公有制企业每位党员要与企业管理人才、技术骨干、营销能手结成“双向培养 ”的对子,力争把自己培养成企 业的

9、管理人才、技术骨干、营销能手,把企业的管理人才、技术骨干、营销能手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超过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应按党章规定处理。2、党员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3、党员应于每月领取工资后主动将党费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应按季度将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及时将收缴数额填入党费证,并做好登记。党支部

10、应每季度公布 1 次收缴党费情况,接受党员监督。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每年组织党员开展 1 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安排在每年年底。2、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等。3、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党内外结合的形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员和群众代表测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 6 个步骤。民主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4、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形成组织意见

11、,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党内选举制度一、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推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二、换届选举时,应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会议有效。三、支部换届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时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选举结果须报上一级党委审查批准。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党员外出前必

12、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2、党员离开本市,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3、党支部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要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4、长期外出但流入地点不固定、组织关系仍留在企业的流动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

13、至少每半年 1 次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书面递交 1 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5、在非公企业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党组织、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和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制度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较长(6 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2、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并按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权限,到党支部所在的上级党

14、委接转关系。3、组织部门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求党员提供所去地的证明(或依据),并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进行接转。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不在原籍村、居住地担任职务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党建工作报告制度1、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年初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党建工作安排。2、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年终写出全面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随时书面或口头报告有关情况。3、报告内容,按照党章、 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要求完成落实情况。重点是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项工作开展情况、方法措施及其成绩效果。4、报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全面反映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反映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办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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