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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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7 页深 圳 市 光 华 中 空 玻 璃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文 件深光华(2011)第 号 签发人:深圳市光华中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奖罚办法一、总 则1、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企业

2、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3、通过本办法的实施,达到进一步明确调动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促进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4、各级领导必须带头执行本办法,并积极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确保本办法的顺利实施。二、奖 励5、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表彰的单位或个人,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如上级没有明确规定时,由公司奖励:单位受表彰的,省部级的奖 1500 元,市级的奖1000 元,区(县)级的奖 500 元;个人受表彰的,省部级的奖 800 元,市级的奖 500 元,区(县)级的奖 300 元。第 2 页 共 7 页6、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

3、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职业性危害中做出显著贡献者奖励 500 元。7、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内业资料齐全,无伤亡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的机械、火灾事故,全年在公司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综合评比前三名的除通报表彰外,由公司奖第一名 1500 元,第二名 800 元,第三名 500 元。8、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文明工地的由公司奖励:独创奖项目部8000 元,项目经理 2000 元;参创奖项目部 3000 元,项目经理 1000 元;参与施工的有主管证明的,奖项目部 1000 元,仅有建设单位证明有的奖项目部 500

4、 元。独创地市级文明工地的由公司奖励项目部 1000 元,项目经理 500 元。9、在抢救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奖励 100-500 元。10、及时预警、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及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奖励 100500 元。11、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有突出成绩者奖励 100500 元。12、在安全生产中坚持原则,敢说、敢管、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奖励 50200 元。13、经常结合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成绩显著者奖励 100200 元。14、在“安全生产竞赛” 、 “安全知识竞赛

5、”、 “安全生产周”和“百日无事故” 等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或个人,由主办单位或公司给予单位5001000 元,个人 50200 元的奖励。第 3 页 共 7 页三、处 罚15、凡发生事故的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公司给予以下经济处罚:15.1 凡发生死亡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30000 元,并罚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000020000 元,项目负责人 500010000 元,安全员 30005000 元。15.2 发生安全事故后,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被建设部门暂扣的情形,对责任单位处罚 100000 元。15.3 因管理不善,政府建设部门给予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及扣分的,每分处

6、罚责任单位 30000 元。15.4 凡发生重伤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罚 5000 元,并罚主要负责人 3000 元;项目负责人 2000 元,安全员 1000 元。15.5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火灾责任事故,罚责任单位 500010000 元。其中主要负责人 2000 元,直接责任人 1000 元,或按造成损失总额的2050% 按比例承担。15.6 因管理不善,拖欠材料供应商、施工队等单位及个人的货款、劳务人工费,引发的法律诉讼,发生地方法院的传票邮递到公司的情况,公司给予责任单位承担诉讼费用 50的经济处罚。15.7 发生群体投诉、上访、打架斗殴及干扰政府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罚责任

7、单位 1000050000 元。15.8 对隐瞒不报,一经查出按以上条款加倍处罚。16、公司对不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报表、资料(新建项目的有关联络方式、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在建工程施工进展的施工周报等)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一次未及时报送的对责任单位罚款 200 元,其中责任人(公司派出监督人员或责任单位安排的工作人员)承担 50 元罚款;第二次以上(二次开始)加倍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分别承担第 4 页 共 7 页300、100 元的罚款。17、安全管理混乱,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在经济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及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的每缺一项罚款 100

8、 元。18、在公司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隐患责令整改的,公司对未能及时整改和反馈信息的单位,罚该单位主要负责人 2000 元,项目负责人 1000 元。19、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对主要负责人罚款 500 元。未按规定对新工人、换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发现一人罚款 10 元,超过 2 人罚项目负责人 100 元。20、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对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分别给予罚款 500 元、200 元,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未编制,每缺一项罚项目负责人 100 元。21、未编制项

9、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 ,对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分别给予 500 元、100 元的罚款。22、项目部未与施工作业队签订施工承包协议 、 安全施工责任书 ,对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分别给予 500 元、100 元的罚款。2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不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细的及签字手续不全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 200500 元。24、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或虽有检查但无记录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100200 元。25、对查出的问题无整改措施,未做到定人、定时整改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 100200 元。26、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工无证上岗,发现一人罚款 50 元,一个工第 5 页 共 7 页地有 2 人以上

10、无证上岗,另罚项目负责人 200 元、安全员 100 元。27、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即按建设部颁发的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不合格的,除责令停工整顿外,视情节罚款 5002000 元。28、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虽未造成事故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 500 元。2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三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拖鞋)、打赤脚者罚款 20 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戴安全帽不系带子罚款 10元;一个工地有 10 人不戴安全帽或戴帽不系带子,另罚项目负责人 200元。30、高空(2 米以上)危险作业下面无防护不系安全带罚款 20 元,一个工地有 2 人以上高

11、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另罚项目负责人 200 元、安全员 100 元。31、违反劳动纪律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损毁或拆除安全设施,虽未发生事故的,对项目负责人、责任人罚款 100 500 元。32、坐在上料平台、脚手架、四口防护等栏杆上休息者,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33、在仓库、宿舍内使用电炉或吸烟者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34、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者对责任人罚款 50 元。35、施工现场作业面脚手板布置不符合安全要求,仍在作业的对责任人罚款 50-100 元。36、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分类堆放,施工垃圾乱堆乱倒的,罚项目负责人 200 元、施工员、安全员各 100 元。37、现场无消防措施

12、,无消防器材的,罚项目负责人 200 元、安全员100 元。第 6 页 共 7 页38、施工用电不采用 TN-S 系统供电的和未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以及未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的,每项罚款 50 元。3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定敷设,到处挂、顺地爬每处罚款20 元。40、保险丝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量不匹配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 100 元。41、配电(开关) 箱无门、无锁链无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 50 元。42、每一手持照明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罚款 100 元。43、所有电动施工机械、机具无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无漏电保护器的每台罚款 50 元。44、需做防雷保护的设施、设备无避雷

13、装置的罚款 50 元。45、使用吊蓝作业钢丝绳超过使用和报废标准的罚款 500 元,绳卡不符合规定的罚款 100 元。46、电焊机一、二次侧线接线桩头裸露,无防护罩,焊把线绝缘老化,一次线长度超过 5m 的罚款 100 元。47、氧气瓶、乙炔瓶两者距明火达不到安全距离的罚款 100 元。四、附 则1、本办法与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条文的,按本细则执行。2、本办法适用深圳市光华中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3、本办法由深圳市光华中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深圳市光华中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质安部第 7 页 共 7 页2011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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