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值班管理制度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43723 上传时间:2018-02-2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值班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消防值班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消防值班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消防值班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消防值班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消防值班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值班管理制度(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熟练操作各种系统,;三、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每日检查,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系统每日运行登记表,并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系统每日运行登记表;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六、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二、消防控制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 2 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 10 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

3、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一)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

4、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二)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保卫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三)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四)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五)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一)接到控制

5、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二)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现场保卫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三)值班人员或保卫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四)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消防控制室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制作标准一、消防控制室

6、必须备有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以便值班人员查找报警点;二、消防控制室的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应按照 1:500 的比例绘制,并按照标准二号图纸的规格(420mm594mm),制作成镜框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壁上;三、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应按照建筑结构分层绘制,图中应标明报警点火灾探测器的类型、手动报警按钮位置、消火栓位置、灭火器设置点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四、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的报警点要逐一编号,并在平面图右下角的图例中,详细说明报警点所在的部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

7、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四、应做好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五、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六、火灾报警系统投人运行 2 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 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七、每年应委托具有建筑消防自动设施检测资格的单位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