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36508 上传时间:2018-02-22 格式:DOCX 页数:33 大小:357.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2014 年 07 月 22 日 08:07 教育部网站 我有话说(113 人参与)收藏本文 7 月 18 日,教育部印发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 ,要求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并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只有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将学生按照年级划分为不同组别,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 50 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

2、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 120 分。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 至 89.9 分为良好,60.0 至 79.9 分为及格,59.9 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标准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 50 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此外,标准对学生因病或残疾的情况也做出明确规定,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男生体重指数单项评分表女生体重指数单项评分表3/4 首页 尾页 flag:falsetitle: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 source:教育部网站count:285time:2014-07-21 23:29:06body: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材标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