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交通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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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泰达公路工程管理处维修路通公司运行管理办法第一条 维修路通公司全称为路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为路通公司,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人机构。第二条 维修路通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泰达公路处及处属十家单位的工程及设备维修养护、防汛岁修、急办工程等项目( 包括泰达公路处批准的万元以上自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其收益主要用于改善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第三条 路通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第四条 路通公司内设工程部、财务部两个机构,其中:工程部配土建经理、机电经理各一名,财务部配总账、出纳各一名,分别负责项目施工、项目经费结报等项工作。第五条 路通公司应建立一支关系理顺、机制灵活、运行

2、规范、统一高效的专业化施工队伍。该队伍在土建经理或机电经理的领导下,在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负责做好项目质量、进度、成本三方面的控制工作,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第六条 路通公司建立的专业化施工队伍,一方面应将刚分配到我处工作的工程管理类大学生充实到施工队伍中2来,让他们到施工一线锻练,担任项目经理,苦练本领;另一方面,应从社会上招集 3-5 名有技术专长的建筑工人,让他们担任施工队长并协助项目经理、土建经理或机电经理,统筹安排、有序实施全处的工程及设备维修养护,岁修、防汛急办等工程项目。第七条处维修路通公司在全处独立的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尚未建立前,根据处各领导意见和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及统、分结

3、合的原则,有权集中处属各单位维修人员和相关设备,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施工和综合经营生产,处属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服从,积极支持配合维修路通公司工作。第八条 路通公司负责人职位由处分管主任兼任。在处分管主任的领导下,切实增强与处工管科、财务科及处属各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不断提高统一作战能力,全力推动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九条 路通公司与处工管科、建设单位工程维修养护科之间的关系为:路通公司为施工单位,处工管科为质量监督单位,处属各单位的工程维修养护科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三方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确保实现各类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第十条,路通公司在施工前,与处工管科、财务

4、科及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研究制订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项目跟踪及数据采集等项工3作,并及时向处分管主任汇报施工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服务。第十一条 处属各单位职工人数达 10 人以上的,应组建工程维修养护科;不足 10 人的单位,应指定一名职工专职负责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配合处路通公司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第十二条 处属各单位与路通公司相互配合、相互扶持、相互监督,确保实现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项目利润按比例分成,项目建设单位所得的利润作为本单位综合经营收入入账。第十三条 处维修路通公司的具体运作程序如下:(一) 处属各个单位的工程及设备

5、维修养护、防汛岁修、急办工程等项目(包括泰达公路处批准的万元以上自建工程项目) 经费统 一由路通公司结算。其中,路通公司承做的项目,按实际利润的 7:3 比例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利润分配;处属各个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项目,路通公司按项目决算价开具工程税票并按造价的 10%收取管理费(不含税金)。(二) 对经费额度在 500 元(含 500 元)以下的项目,由处维修路通公司会同处工管科,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和技术要求,核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报处分管主任、主任批示后,交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对 500-20000 元的项目,由维修路通公司会同处工管科,根据工程项目要求和技术要4求,审核施工方案及项

6、目预算,上报处分管主任、主任研究确定后,交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实施,或由路通公司组织实施;对 20000-200000 元的项目,由处路通公司协助项目所在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及预算,经处工管科审核并提出主导意见,再经处领导会办后,交由路通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给予配合、支持。施工前,处领导组织工管科、路通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三方共同制订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项目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由路通公司出具税务票据,经项目所在单位完善审批手续后,交给财务人员结报项目经费;50 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处负责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三) 路通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及

7、时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四) 处维修路通公司及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处领导及工管科和财务科反馈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成本控制情况,并接受处工管科的质量督查。(五)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或隐蔽工程应由路通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单位邀请处工管科、本单位工程维修养护科等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六) 工程完工后,项目所在单位或路通公司应及时整理5工程资料,由项目所在单位提请处领导及处工管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六)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报处工管科审核,经分管主任、主任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结报工程项目经费。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二一年 一月 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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