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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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料验收入库管理办法一、管理规定1 供应商于运交外包品时必须填写送货单一式两联,详细写明送货内容与外包单号码,连同统一发票与所运交的外包品送到工厂的收料处。2 收料员核对统一发票,确认外包单与“送货单”无误后,再核对供应商资料卡,查清是否有超交的现象。收料员在核对无误后,在一式两面联的送货单上签章,将第一联送货单退供应商作为送货的凭证, ,第二联由收料员留存。之后将送货单的内容转记入供应商资料卡内。3 收料员将外包验收单的号码抄录在每一批外包品上,若包装成数箱,每箱均应抄录外包验收单号码,同时在送货单上亦填入外包验收单号码与收料日期。4 收料员根据送货单第二联填记外包验收单一式六联,并载明下列

2、各项目:(1) 外包品物料编号(2) 品名规格(3) 交货者名称(4) 统一发票号码及年月日(5) 交货数量(6) 实际接收数量(7) 订购单号码(8) 收料日期5 收料员若发现送来的外包品混有其他物料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在外包验收单接收状况栏内写明,作为品质检验的参考。6 收料员在填入必要内容并核算后,将外包验收单第六联送外包计划员。第一至五联送品质检验人员,以利外包入厂品质检验工作的进行。7 外包计划员根据外包验收单第六陈述联,在外包计划上填记外包验收单编号、收料日期以及接收数量后,将外包验收单第六联立即送往采购部门。8 品质检验后将良品总数填入外包验收单一式五联,经经主管核章后,第一

3、联由外包品进厂品质检验单位自存,第二联至第五联送收料员,由收料员将交货实况填入供应商资料卡交货资料栏后,将外包验收单第二至第五联连同统一发票送仓储员办理入库手续。9 仓储员核对外包品数量与良品总数是否相符,在安排外包品进入仓库后,在外包验收单第二至第五联良品总数栏内盖仓库接收章,并送请物料主管核章。10 物料主管核章后的外包验收单第五联送往采购部门,第四联送外包计划员登记良品总数并计算外包单余额,第四联转送料账员。料账员根据外包验收单内的良品总数转记入存量管制卡入库数量栏,并填具入库日期及外包验收单号码后存查。11 外包验收单第二、三联连同统一发票送会计部门作为付款的凭证。12 超交的外包品以

4、退回为原则,但可以考虑让供应商寄存,而不作外包品进厂验收的处理。13 收料员根据每天外包品进厂情况填写外包品外仓暂收日报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收料员自存,第二联送外包计划员,第三联送品管部,第四联送采购部。物料领发管理规定公司内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在制品)的领用、发放作业,除另有规定个,悉依本规定办理一、 物料领用规定1 领用依据(1) 生管部计划人员依订单及成品库存状况,发出制造命令,确定生产产品名称、规格、客户、数量及交期。(2) 生管部物控人员根据“制造命令” 、 “产品用料明细表” ,确定该批产品各制造工程可领物料的明细,发出“批领(发)料单”。(3) “批领(发)料单”应注明制造命令号

5、码、产品名称、客户、规格、数量、制造工程名称以及可领用物料的明细。物料明细包括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可领用数量。(4) 可领用数量依下列方式确定:可领用数量=制造命令批量*每单位产品用量*(1+损耗率) ,其中单位产品用量及损耗北依“产品明细”确定(5) “批领(发)料单”一式四联,一联由生管部自存,一联交制造部相关工程,一联交资料部相关仓库,一联交财务部。 “批领(发)料单作为物料领用、发放的依据2 领料流程(1)制造部物料人员依据“批领(发)料单”核定的数量,开具“领料单” 。 “领料单”塑料布注明领用物料所用的制造命令号码、 “批领(发)料单”号码,以及领用物料的编号、名称、规格及领用数

6、量,其领用数量应少于或等于“批领(发)料单”核定的数量。(2) “领料单”经制造部权责主管审核后,由物料人员持单向所属仓库领用所需物料。(3) “领料单”一式四联,一联由制造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送物控人员,一联交财务部(4)当“批领(发)料单”上所核定数量的物料领用完毕后,制造部不论何因需追加领用物料时,须开具“物料超领单”方可领料。3超领规定(1)由制造部相关人员填具“物料超领单” ,注明超领物料所用的制造命令号码、批量、超领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及超领数量、超领率,并详细阐明超领原因。(2)超领原因一般有:原不良补料(即上制程的不良品,需追补)作业不良超领(因本制程作业原因产生不良需超领

7、)下制程超领(因下制程超超领物料,需本程追加生产数量,导致需加追领料)其他原因(3)超领权限规定超领率低于 1%时,由制造部主管审核后,可领用物料超领率大于 1%且小于 3%时,由制造部主管审核后,转生管部物控人员审核,方可领用物料。超领率大于 3%时,除上述人员审核外,需经生产副部经理审核,领用物料。“物料超领单”一式四联,一联由制造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送生管部物控人员,一联交财务部。二、委外加工领料规定1协力厂商根据采购的“委外加工单” ,开具“领料单”向物料所属仓库领料。 “领料单”需注明委外加工单号码、物料编号、名称、规格与数量,领用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委外加工单”核定的数量。2协力

8、厂商需超领物料,必须填写“超领料单” ,经采购、物控人员核准,方可领料。3 “领料单” 、 “超领料单”均一式四联,一联由厂商自存,一联由仓库保存,一联送物控,一联送财务部。4财务部应将属厂商原因的超领责任从付款中扣除。三、物料发放规定1发料作业(1)仓库人员接收领料单位的“领料单”或“超领料单” 。(2)审核单据是否手续齐全,与“批领(发)料单”规定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3)符合者予以发放物料,并当面点交完成,除领料单一联退领料单位外,其余三联由仓库接收,其中一联自存,另两联分开汇总后,每日送往财务部及生管部物控人员。(4)根据“领料单”及“超领料单”记录“物料管制卡” ,应注

9、意将单据号码记入,以备核查。2注意事项(1)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2)确保库存剩余物料的标示及可追溯性。(3)保证发出及余留的物料均妥善包装、保护、不影响品质。(4)确因特殊原因,物料不能化整为零,发料数量必须大于领料数量时,以物料调拨形式将多出的物料发出。半成品管理规定半成品:是指经过本公司制造单位加工、生产、装配的部分环节,还没完成客户的所有要求,不能直接销售的产品,又称在制品。半成品的范围包括了除原材料与成品这外的所有物料状态。一、 检验作业对本公司各大制程(除最后的装配部门外)的完成品,其检验作业依公司“最终检验规定”办理,流程如下:1 制造单位依制造命令、生产计划安排生产。2 分批

10、次由制造单位将本制程完工的半成品送品管部检验。3 品管部依相关检验规定检验。4 检验结果有合格(允许) 、不合格(拒收) 、特采(让步接收)三种。5 判定不合格的半成品由制造单位重检处理后,再交品管部检验。二、入库作业1判定合格或特采的半成品,由制造单位物料人员送往半成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2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及待检卡上是否有品管的合格签章。3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上的制造命令、客户、规格、编号、数量与实际物料、待检卡是否一致。4仓管人员核对该制造命令应入库数、已入库数,以确认本批物料可否入库。5如送交物料尚属可入库数量范围,仓管人员与物料人员当面点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如送交物料多于可入库数量,则仅接收

11、可入库数量以内的物料。三、保管休业1为方便各种半成品的保管,应尽可能将不同制程的完成品存入对应的不同半成品仓库。2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存于同一仓库的不同制程的完成品(半成品) ,应严格按仓库区域予以区分,并将物料名称、编号、规格予以明确标示,以防混淆。3同一制程的完成品,应按客户类别、制造命令类别区分保管。4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整理和保管关成品。5将半成品仓库的定位图,悬挂于仓库醒目位置,以利管理方便。6应注意物料的防潮、防晒、防腐、防火等各项安全保护。四、出库作业1依下一制程的“领料单”发放物料。2相近的半成品发放时应注意避免错发,要核对名称、规格、编号、客户、制造命令等项目。3其他事项依“物

12、料领发管理规定”处理。五、盘点作业1半成品仓库于每月底实施盘点,编制库存月报表,分送相关单位。2年终盘点依“仓库盘点办法”或公司其他盘点规定处理。六、装配半成品管理规定装配车间在装配成品时,困欠缺部分附属品,而未能完成成品的全部组装工作,其产生的产品也属半成品范畴,称为装配半成品。其管理规定如下:1 未经生管部及制造部主管同意不可生产装配半成品。2 装配半成品应交品管部检验,品管部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半成品所缺物料状况,对可以检验的项目应全数检验。3 装配半成品补充物料,最后形成成品后应再交品管部检验,品管部检验时重点检查原欠缺物料的相关项目及半成品检验的不良项目。4 装配半成品未经生产副总经理同

13、意不可入库,应暂存于制造现场。5 存于制造现场的装配半成品应有明确标示,并注明检验“合格”或“不合格” 。6 装配半成品被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可暂不执行重检作业,在装配半成品补充包装成成品时一并进行重检作业。7 装配半成品(检验合格)经生产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准,可准予暂时入至成品仓库,但仓库仅作保管工作而不予登记入账。8 产生装配半成品是因所欠物料断料或品质异常引起的,生管部应负责追查原因及相关责任,并提出改善对策。成品管理规定为提高成品管理业务,规范各项管理作业,特制定本规范。适用成品检验、入库、保管、发货及盘点等各项管理。本规定所称的成品,是指所有制造、加工工艺均已完成,且已包装完毕可供销

14、售的产品。一、 检验作业规定1 制造部依制造命令、生产计划进行成品生产装配工作,待成品累计生产达到一定数量时(如堆叠一栈板,或每2 小时一次) ,由制造现场物料人员作为一个检验批,将生产的成品送品管部最终检验单位检验。2 物料人员应在该检验批物料外包装上标上待检卡,待检卡应注明制造命令、客户、产品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并填具“成品入库单”送品管部检验。3 品管部依“最终检验规定”实施检验作业。4 检验结果有合格(或允许) 、不合格(或拒收)与特采(或让步接收)三种。5 判定不合格的成品,由品管部在入库单、待检卡上标注不合格,并开具“不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品管部自存,第二联转制造部安

15、排重检作业。6 制造部重检完成的成品,应重新填写入库单与待检卡,并附上填妥相关数据的“不合格通知单” ,交品管部再次检验。二、 入库作业规定1 判定合格的成品或判定不合格、依“最终检验规定”申请特采获准的成品,由品管部在入库单、待检卡上标注合格或特采后,可办理入库手续。2 制造部物料人员将合格或特采的成品送往成品仓库,并附上“成品入库单” 。3 成品仓库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上的制造命令、客户、产品名称、编号、规格、数量及检验结果与实际物料、待检卡是否一致,并核对该制造命令实际入库数与应入库数,确认可否入库。4 如实际入库数小于或等于应入库数,仓管人员应与物料人员当面点收成品,并签收。5 如实际入

16、库数大于应入库数,仓管人员应要求物料人员退回多出数量的成品,仅签收足数的成品。6 仓管人员协同物料人员将成品叠放在规定区域,并在账册及物料管制卡上予以注明。三、 保管作业规定1 应按成品客户别、制造命令区分保管,即相同制造命令生产批的成品方可存放在一起。2 应遵循先进行出的原则整理和管理成品。3 为明确认成品的存放位置,应将仓库作必要的区划,在仓库醒目位置悬挂定置图,并在务区域作明显的区域显示。4 应注意成品防潮、防晒、防腐、防火等各项安全措施。四、 出库作业规定(一) 发货原则1 发货时必须核对“出货通知单”及“客户验货报告“合格或特采的判定等相关手续,手续完备时,方可发货。2 发货应按先进先出原则。(二) 出货检验客户指定必须做出货检验的产品,应在出货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货,具体可参照“出货检验规定“。1 客户派人或指定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验货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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