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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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北京市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建立解决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信访工作目标的实现,结合房山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科室、站、队、所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考核内容分为常设项目、年度项目和奖惩项目。以常设项目、年度项目为主,采取百分制。(一)常设项目目标(共 30 分)1 .非正常上访为零(9 分)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按以下三种情况扣分:个人访每人扣5 分;集体访每批扣 10 分;重复访加倍扣分。2 .到市、中央国家机关集体上访 5 人以上(不含 5

2、人访)(6 分)发生一起扣 30 分。3 .中央国家机关交办案件、市、区领导批办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6 分)2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理信访事项的,一件扣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 30 分。4 .被撤销、责令重新作出答复意见的复查复核案件为零(6 分)被撤销答复意见的,一件扣 20 分;被责令重新作出答复意见的,一件扣 10 分(若有新诉求的,不扣分) 。5 .积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稳控工作(3 分)(1)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2)不执行答复意见的。(3)答复意见认定事实不清、依据或程序存在明显错误的。(4)虚报办理结果或办理结果不落实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每项扣 30

3、 分。(二)年度项目目标(共计 70 分)1 .“三无”目标(30 分)无重大重复上访户、无群体性信访事件、重要时期无非正常访。2 .“三率”目标(20 分)初信初访化解率达到 90%(7 分) 、重信重访化解率达到80%( 7 分) 、信访历史积案化解率达到 70%(6 分) 。3 .实施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工作(11 分)在实施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前没有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致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从而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扣 30 分。34 .信访工作开展、依法行政情况、信息沟通工作等(9 分)(三)奖惩1 .年度工作有创新并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得到区领导同志表扬肯定或被区联席会议简报 、

4、北京市信访办北京信访转发,以及被市住建委明确推广的,每项奖 3 分。2 .年度工作中,因违反信访工作纪律,依据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有关人员被追究责任受到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优资格。3 .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出现漏报重要信息或报送信息不及时,造成不稳定因素的扣 20 分。4 .在办理信访案件中,有向信访人泄密的,一经查实扣当事人 30 分。5 .因本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等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引起群访和非正常上访的事件,对住建委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取消年终评优

5、资格,一次性扣除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 30 分。三、考核方式(一)考评机构我委成立信访排查调处工作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4考评情况。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组 长:济和平副组长:王志祥、陈富春成 员:付学武、隗伟办公室主任:王志祥(矛盾调处中心主任)矛盾调处中心组织考评工作。(二)考核方法步骤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每季度、每半年和年度考核,每季度一次,采取自查、抽查与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 .季度考核由矛盾调处中心按照信访工作台帐通知各有关科室、站、队、所,对本季度信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查,向考评办公室提交自查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 .半年和年度考核各科室、站、队、所分

6、别在 6 月底和 12 底对本年度信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查,向考评办公室提交自查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体制机制创新等内容,考评办公室视情况组织抽查。3 .考评办公室结合年度工作情况,按照年度信访工作台帐,依据相关数据,对各相关科室、站、队、所,进行测评打分,逐项确定分数。4 .考评办公室综合汇总考评情况,报考评工作组审批。55 .全年无信访案件的科室,不参加考核,直接评为优秀。(三)考核结果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按照得分情况,划分为优秀(90分以上) 、合格(8090 分) 、基本合格(7580 分)和不合格(75 分以下)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和年终奖金挂钩。考核为优秀的年终奖金为一等;考核为合格的,年终奖金为二等;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年终奖金为三等,不考虑各种先进的评选,并责令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考核为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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