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勘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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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以下简称地勘基金)项目资金管理,规范 项目概(预)算编制与审查、资金拨付和资金结算管理工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地勘基金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和地勘基金其他有关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本办法适用于地勘基金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查、资金拨付以及资金结算的管理。第三条【总体原则】地勘基金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 持充分协商、充分 发挥专家和监理作用的原则;坚持经济方案和技术方案相匹配,按照实物工

2、作量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以下简称基金预算标准)进行测算的原则。第二章 立项概算编制与审查第四条【必要性】项目立项概算是项目立项申报的必要组成部分,在项目立项申报同时,必须编制项目立项概算。- 2 -第五条【概算编制原则】项目资金概算应按照真实、合法、经济、合理的原则,以项 目技术方案为基础,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规定与预算标准科学编制。第六条【概算编制依据】 项目立项概算编制的依据:(一)地勘基金项目立项指南;(二)项目技术方案;(三)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四)地勘基金项目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第七条【概算编制基础】 项目技术方案的确立是科学编制地勘基金项目概算和提高资金使

3、用效益的前提。项目概算编制必须是在科学确定技术方案,细化各 项主要工作量投入等与概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预算标准测算资金需求。 第八条【编制组织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概算管理要统一领导与协调, 认真 组织技术、经济等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完成项目立项概算编制工作。第九条【立项概算构成】 项目立项概算由编制说明和概算表组成。第十条【概算编制说明】 概算编制说明是对项目概算的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实施项目存在主要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分析论证,内容应完整齐全,文字叙述与概算表要有机对应。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概算编制依据,采用的预算标准和测算依据,项目概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需要说明

4、的问题等。项 目概算中有委托业务费支出的,应当重点说明。第十一条【概算表】 概算表主要由主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概算汇总表(附件 1,概算 1 表)和附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概算明- 3 -细表(附件 2,概算 2 表)构成。第十二条【立项概算形式要求】项目立项概算的形式要求:(一)项目资金概算应在项目立项申请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二)项目概算必须由基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编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概算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在概算表中“ 概算编制人(签章) ”、“概算审核人(签章)” 处签字或盖章。(三)为规范和方便项目立项概算的编制与审查,概

5、算表中工作手段应按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概(预)算工作手段目录(附件 14,以下简称工作手段目录)编制。第十三条【预算标准】 地勘基金项目概算编制统一使用基金预算标准。在使用时应区分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有财政事业费拨款,分别采用不同水平的预算标准,具体要求按基金预算标准的规定执行。项目承担单位采用无财政事业费拨款的预算标准水平时,须提供本单位法人证书、勘查资质证书、事业单位上一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决算表(财决 03 表)和财政性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 07 表)或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财会年企附 03 表),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随立项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按照基金预

6、算标准规定方法对预算标准水平进行调整更新的,应事先经基金管理中心同意。对基金预算标准中暂缺的新技术、新方法,应首先参照国家、行业、部门、地方政府等已颁发的有关预算标准,并在编制说明中重点说明预算标准出处、水平合理性等相关情况;对于没有有关预算标准可供参照的,可以参照单位内部费用定额、单位内部成本核算资料、外协单位报价资料等进行测- 4 -算,并在编制说明中详细说明测算依据。第十四条【概算明细表编制方法】 项目概算明细表(附件 2,概算 2 表)编制方法:(一)地勘基金项目立项概算按投入的主要工作量和规定的预算标准进行测算,并按一定比例测算辅助工作费用、利润、税金,然后汇总编制。(二)主要工作手

7、段是指:物探、化探、钻探、坑探、浅井、槽探。除此之外为辅助工作手段。主要工作手段费用采取逐项测算方法,工作手段应按规定的预算标准对应细化至最末一级,并根据项目工作区内实际情况和自然地理条件,认真确定工作手段的工作量及其技术条件,如:岩石等级、地层分类、 钻孔深度等,在此基础上正确选择所对应的预算标准,并根据项目所在地区选择所对应的地区调整系数对预算标准进行调整,据此测算各工作手段费用,按工作手段目录的顺序逐项编制。(三)辅助工作手段费用测算方法:辅助工作手段费用= 主要工作手段费用 (1-主要工作手段占全部工作手段费用比例)/主要工作手段占全部工作手段 费用比例主要工作手段费用占全部工作手段费

8、用的比例按主要工作手段费用比例表(附件 13)中所列为准。该比例今后如有变化,以基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比例为准。(四)利润和应缴税金按基金预算标准规定的计算基数、缴纳比例计算。第十五条 【概算汇总表编制方法】项目概算汇总表(附件 1,概算 1 表)编制方法是:收入合计下各项资金分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列,支出合计下各项数据应与概算明细表(附件 2,概算 2 表)有关数据一致。第十六条【审查组织要求】 项目概算审查是项目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项目概算审查工作。概算审查专家组应由了解项目- 5 -预算、财务管理政策法规,熟悉概(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的经济专家组成。第十七条【基本要求】

9、概算审查专家应对概算编制与工作安排的相关性、资金支出安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填写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概算审查意见表(附件 3,概算审查表)。第十八条【专家责任】 概算审查专家应客观、公正、严谨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依据有关规定,对项目概算进行审查,对所提出的审查意见承担责任。 发现支出概算存在难以把握的政策性问题,应由概算审查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发现与自己存在利害关系的项目单位(或个人)编制的概算,应向基金管理中心说明,申请采取回避措施。第十九条【审查依据】项目立项概算审查的主要依据:(一) 地勘基金项目立项指南;(二) 项 目技 术方案;(三) 地勘基金项目立

10、项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四) 中央地 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五) 地勘基金项目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第二十条【审查工作内容】 项目立项概算审查包括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形式审查包括送审材料、概算章节、概算说明与表式、责任人签章等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内容审查包括概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概算内容、采用的预算标准、数据计算和勾稽关系等是否正确完整。根据审查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测算,提出概算建议数。第二十一条【预算标准水平认定】 项目承担单位采用无财政事业费拨款的预算标准水平的条件是: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本单位法人证书、勘查- 6 -资质证书、事业单位上一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决算表(财决 03表

11、)和财政性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 07 表)或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财会年企附 03 表),并且以上材料能够证明无财政事业费性质资金收入。除上述情况外,均按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预算标准水平核定。第二十二条【概算调整测算要求】 项目经专家论证需要调整工作量或预算标准等有关概算内容的,概算审查专家应按地勘基金项目立项概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概算进行调整测算,提出概算建议数。 第二十三条【不合理开支的扣除】 项目立项概算如有下列不合理开支的,应予以扣除:(一)列支国家财经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开支内容的;(二)无充分理由,费用支出超过规定标准的;(三)高套预算标准或技术条件的

12、;(四)虚列或重复编制概算的;(五)资金安排缺乏依据的;(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的。第二十四条【审查结果评定】 项目立项概算存在下列问题的,审查结论评定为不通过。未通过的项目概算应重新编制和审查。(一)无概算或编表说明和概算表两者缺少其一的;(二)申报概算存在编制方法错误的;(三)主要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资金安排测算分析和说明不详细的;(四)概算内容不齐全的;(五)预算标准应用错误较多,无法审查的;除以上情况外,评定为通过。- 7 -第二十五条【审查意见要求】 概算审查意见应简明扼要,重点把握概算实质内容, 对项目概算情况进行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审查结论,提出有关建议。第三章 设计

13、预算编制与审查第二十六条【必要性】 项目设计预算是项目设计的必要组成部分,在编制项目设计的同时,必须编制项目设计预算。第二十七条【设计预算编制原则】 项目资金是实现项目任务目标的重要保障。资 金预算应遵循真实、合法、 经济、合理的原则,以项目技术方案为基础,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规定与预算标准科学编制。第二十八条【编制依据】 项目设计预算编制依据:(一)地勘基金项目设计管理的有关规定;(二)项目任务书和立项概算审查意见;(三)项目技术设计方案;(四)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五)地勘基金项目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预算编制基础】 项目技术设计方案的确立是科学编制和有效使用地勘基金

14、的前提。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必须是在科学确定技术方案,细化各项工作量投入等与预算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按照预算标准测算、确定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第三十条【组织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设计预算管理要统一领导与协调,认 真组织技术、经济等相关管理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完成项目设- 8 -计预算编制工作。第三十一条【设计预算构成】 项目设计预算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组成。第三十二条【预算编制说明】 预算编制说明是对项目支出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实施项目存在主要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分析论证,内容应完整齐全,文字叙述与预算表要有机对应。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预算编制依据,采用的预算标准和测算依据,项目预算的合

15、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需要说 明的问题等。项目预算中有其他经费来源和委托业务费支出的,应当重点说明。第三十三条【预算表】 预算表由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预算汇总表(附件 4,预算 1 表,以下简称预算汇总表)、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预算明细表(附件 5,预算 2 表,以下简称预算明细表)和单项工作手段预算费用构成表(附件 6,预算 3 表)构成。 第三十四条【设计预算形式要求】项目设计预算的形式要求:(一)项目资金预算应在项目设计中以独立章节编写。(二)项目预算必须由基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编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预算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在预算表中

16、“ 预算编制人(签章)” 、“预算审核人(签章)” 处签字或盖章。 (三)为规范和方便项目设计预算的编制与审查,预算表中工作手段应按工作手段目录(附件 14)编制。第三十五条【预算标准】地勘基金项目设计预算编制统一使用基金预算标准,在使用时应区分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有财政事业费拨款,分别采用不同水平的预算标准,具体要求按基金预算标准规定执行。按照基金预算标准规定方法对预算标准水平进行调整更新的,应事先- 9 -经基金管理中心同意。对基金预算标准中暂缺的新技术、新方法,应首先参照国家、行业、部门、地方政府等已颁发的有关预算标准,并在编制说明中重点说明预算标准出处、水平合理性等相关情况;对于没有有关预算标准可供参照的,可以参照单位内部费用定额、单位内部成本核算资料、外协单位报价资料等进行测算,采用此方式测算的每项工作手段必须单独填列一张单项工作手段预算费用构成表(附件 6,预算 3 表),同时在编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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