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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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肥松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第一章 考勤管理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第二条、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8:00。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但各事业部须留一人值班,值班时间等同于上班时间,值班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到行政部登记;因私事外出的,以假条为准,超出 2

2、 个小时的算请假半天。普通员工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岗的每次罚款 10 元,部长及部长以上者若出现上述违规现象,罚款金额则按普通员工的 1.5 倍计算。第四条、公司考勤以指纹录入的时间为准,上午为 8:30 之前,一旦指纹录入后即为正常上班时间,不得外出。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一个月违规超过三次按三倍罚款,违规十次者,自动离职。旷工一天,按休假三天计算,一个月内旷工两天者,薪水减半,所扣工资按当月的实际收入的平均值计算,旷工三天者,按自动离职

3、处理。第五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 1 天以内的(含 1 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得到批准后的假条需交行政部备案,一切请假皆以假条为准,生病 1 天以上需要正规的社区诊所或医院的证明。原则上不允许以短信、电话请假,不得后补假条(特殊情况除外)。请假员工事毕向行政部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第六条、值班制度。正常周日及节假日事业部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时间等同于上班时间,周日值班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节假日值班以各事业部员工自愿报名为主,如若部门无人报名,直接安排部长值班。正常周日及节假日值班不得调休。第七条、

4、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累计 3 次的,按旷工 3 天处理。 2第八条、对于公司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如被指定参加的人员不参加活动的,直接按事假处理;连续三次不参加的,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第二章 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会议室、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第三条、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

5、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和杂乱贴的资料;照明灯、电风扇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计算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会议室干净、整洁,会议桌椅、茶几、沙发、样机、试验用品表面无灰尘,摆放整齐。办公走廊无杂物、无污水。第四条、各部门轮流值日,值班表由行政部统一制定后分发到各部门部长。当天值班的员工需提前二十分钟上班,否则视为迟到。第五条、值日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及整洁,上午和下午上班之前要各打扫一次,并全天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及整洁,实行卫生责任制,由当值部门的部长负责,若出现不打扫卫生

6、或卫生不合格现象,值日人员罚款 50 元/次,所属部门的部长连带罚款 20 元/次,公司员工应积极维护办公环境的卫生和整洁,尊重别人的劳动。第六条、会议室的样机无故不得自由拆卸,除非客户要求拆机的,在客户看了之后商务经理要及时组装好,归位;商务经理在会议室为客户做完试验后,要及时清理试验遗留的物品,洗刷干净试验用品;如果商务经理未能及时处理的,罚款 50 元/次,所属部门的部长连带罚款 20 元/ 次。部长个人未做到的罚款等同商务经理。第三章 信息管理第一条、为提高信息的利用率,公平、公正的分发信息,提高信息使用质量,特规定如下。第二条、商务经理核查信息必须经信息分发员核查,未经同意不允许翻阅

7、他人信息,如有疑问可上报部长,由部长上报运营总监出面核实。第三条、商务经理接听信息,如本人不在,10 分钟以内可预留给此商务经理,超过 10 分钟,直接分发给下一位商务经理,不允许信息空置,须及时回复处理。请假人员不参与信息的分发。需陪同到访客户的商务经理可随后补信息。3第四条、对于商务经理接听的信息,除空号、广告外,均不再补信息。如果是停机或无人接听的,在 7 天之后依然是此种情况的,经核实后可补信息。第五条、商务经理接听信息,必须及时回电话,如在 30 分钟以后,有客户投诉仍未接到商务经理的电话的,一经查实,将给予商务经理罚款 100 元/次;无故不回电话超过一天时间的商务经理,将停发信息

8、一周。第六条、商务经理对于已有老客户的新号码要及时到行政部登记备案,防止撞单。第七条、商务经理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对同行不可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对公司已有的同类品牌不可恶意攻击。如有此类现象发生,一经查实,给予商务经理经济处罚,罚款 100 元/次。第八条、对于直接来访的客户,以信息登记为主,若未登记不论是谁先接待,必须仔细询问其信息来源和其来自的区域,运营总监安排部长接待,若签单其提成由部门平分。第九条、晚间值班接听信息,信息归晚班人员所有,但必须在办公室备案,夜班值班接信息人员缺岗,无故不接信息的罚款 300 元,同时信息归公司分配。第十条、凡遇公司内部信息撞单的,信息划分以首接信息为主

9、,加以参考实际跟单情况而定,双方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对于撞单信息,首接商务经理 24 小时内未及时跟踪的,单子签成后不参与分配。一旦公司作出决定,双方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如有不执行者,公司将给予重罚,直至辞退。部长协调不力,追究部长的连带责任。第十一条、使用公司统一配备的 QQ 号及邮箱地址联系业务。第十二条、信息跟踪要及时,要掌握好跟踪频率,公司会对信息跟踪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信息跟踪不及时每条罚款 50 元。第十三条、对商务经理的信息跟踪进行量化管理和表格化管理。每位商务经理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意向客户表和签约客户登记表 。部长随时抽查。第十四条、若有销售经理辞职离开公司的,其所有信息由

10、所在部门的部长接手,其信息的产出部长享有同等的提成待遇,若发现客户对部长的服务有投诉行为的,由总经理调出其接手的所有信息,指定其他商务经理或部长负责,所有提成待遇归指定商务经理或部长拥有。第四章 客户管理第一条、为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更好的维护好客情关系,特规定如下。第二条、不允许以个人原因拖延客户到访时间,一经发现,商务经理罚款 50 元/次;客户夜间到访的,商务经理必须在上午 6:30 以前准时到达与客户约定的地点接待客户,如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待客4户的,一经发现,商务经理罚款 200 元/次;客户直接到公司的,商务经理在事先知道的情况下不接车的,一经发现,商务经理罚款 50 元/次。第

11、三条、在与客户的沟通过程中,出现不礼貌行为的,员工罚款 50,部长连带罚款 20;强行挂断客户电话者罚款 50 元/次;无故不接客户电话者罚款 50 元/次。第四条、商务经理不允许利用客户资源,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凡经公司证实有此类事件的,所有费用由商务经理个人承但,并归还客户费用,商务经理须接受公司内部处分,每次罚款 500 元。第五条、商务经理的客户到访,所在部门部长必须及时到岗,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 50 元。第六条、各个部门必须建立本部门的客服档案,定期跟踪回访,超过 15 天没回访记录的,部长罚款200 元/次,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或上报者,一经发现,罚款 200 元/ 次

12、。第七条、对客户投诉的商务经理,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个人罚款 20-100 元不等,同时部长负连带责任,罚款 40-200 元不等。第五章 合同管理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第二条、业务部门与市场发生的文本合同、协议等,在签定后两日内必须交于行政部存档,若商务经理逾期不交的罚款 20 元;若丢失者,罚款 100 元,不享受该单的业绩提成,部长连带罚款 20 元。第三条、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不得违约,即同一品牌在同一区域不准签二次代理,否则商务经理此单不计提成,另罚款 200 元。第四条、商务经理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给予客户承诺的

13、,由公司出面兑现,但所发生的费用商务经理个人承担 80%,所在部门的部长承担 20%;若是部长私自承诺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部长全部承担。第五条、合同盖章需由财务人员专项负责,统一填写印章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盖章。第五章 招待费用管理第一条、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对于商务经理接待客户的费用作出如下规定:第二条、交通费:商务经理需接送客户,必须提前报请本部门部长及运营总监,待同意后予以报销,否则费用自理。使用公司车辆接送须提前报部长由办公室安排。第三条、就餐费:商务经理招待客户就餐,必须先报部长和运营总监批准后到办公室领就餐券,按5单详细填写,报请本部门部长和运营总监审批,同意后到指定酒店就餐。商务经

14、理就餐标准中餐每次 80元以内,晚餐 100 元以内,超出部分自付(从商务经理工资中扣除) 。部长个人到访客户按商务经理标准执行。原则上,就餐由商务经理独立完成,确需部长参加的,报请运营总监同意后方可陪同。以部长身份陪同,中餐标准每次 100 元以内,晚餐标准每次 120 元以内。其多出的餐费由部长与商务经理协商承担。商务经理就餐过程中不得携带不相关人员,如有几批客户一起就餐或一批客户 3 人以上者,由运营总监在就餐卷上指定就餐标准,中午一律不得饮酒,特殊情况报请运营总监批准后方可。违返上述规定费用一律自理,不得报销。第四条、新员工到岗两个月以内,如有客户到访的,部长必须参与陪客户就餐,不参与

15、者罚款 50 元/次。第五条、住宿费:客户到访不安排住宿。特殊情况报运营总监批准再定。第六章 绩效考核管理第一条、业绩目标管理:商务经理必须根据跟踪信息的实际情况,制定每月的业务目标计划。各部门必须根据部门内的工作发展制定每月的业绩目标计划,各业务部门必须把业绩目标分解,分段实行。第二条、考核管理:2.1 总经理、运营总监、企划总监待遇方案另定。2.2 商务经理月度个人销售任务为 5 万元,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个人任务的商务经理和部长,公司可以考虑予以辞退或降职,其中每年春节前后各一个月,计两个月不计连续三个月考核。2.3 销售部长销售任务计算分部门和个人任务双重任务,其中部门基本月度销售任务为

16、20 万,个人任务同商务经理任务。2.4 销售部长在完成部门和个人任务情况下,月底薪为 2000 元;完成部门任务,而个人任务未完成的,月底薪为 2000 元;完成个人任务,而部门任务未完成的,月底薪为 1500 元;若两项均未完成者,月底薪 1500 元。2.5 销售部商务经理执行分段提成:(1) 、月度营业额 05 万提 1%(2) 、月度营业额 510 万提 1.5%(3) 、月度营业额 10 万以上提 2%2.6 企划部门总监和客服部门部长提成按总营业额的 0.2%提取。2.7 新员工在一个月内不进行业绩考核,作为试用期,试用工资为 800 元,进入公司的员工若从事过6商务的经考核合格后按上岗员工对待。公司每月 15 号核发上月工资。新员工当月完成任务的工资按 1400元计算。2.8 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基本任务考核的部门,部长降为代理部长,代理期间仍享受部门提成,基本工资等同于商务经理。一个月代理期仍完不成部门基本考核任务的代理部长降级为商务经理。部长连续两个月完成不了个人任务的降为实习部长,提成减半,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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