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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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 牌 上 岗 制 度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内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提升办公室的管理形象,方便外来人员办事、交往和交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1、工作期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胸卡。2、胸卡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3、对工作期间不佩戴胸卡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批评、警告、通报。考 勤 制 度一、上、下班实行签到制二、对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脱岗等的规定:1.凡上班时间(早为 8:40 时,午为 2:10 时)到而 10 分钟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2.凡下班时间(午为 12:10 时,晚为 5:40 时)未到提前 20 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早退。3.

2、凡因生病不能正常上下班,须向办公室或主管领导请假;病假超过一天,必须向单位领导请假。4.凡因私事不能正常上下班,向办公室或主管领导请假。事假超过一天,必须向单位领导请假。5.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须直接到其他部门或单位办理事情时,须提前同时向分管领导和局长请示,否则晚到或不来,视作迟到或旷工,上班时间外出办事者,必须向局长请示。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不请假者,一律视为脱岗,脱岗 1 小时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超过 2 小时者视作旷工 1 天。6.既不履行请假手续,也不跟领导打招呼,无故不上班达 1 小时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2 小时以上者视作旷工 1 天,以此类推,迟到或早退累计 5 次以上视作旷工 1 天

3、。(实行月累计)。记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以强烈的责任感严把考勤关,一视同仁,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 请 销 假 制 度(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除国家法定的假日外,如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二)事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请假的时间长短逐级审批。副局长请事假由局长批准。办公室工作人员请事假 2 天以内者,由分管副局长批准;超过 2 天者,由局长批准。上班后要及时销假,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三)假期已满,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及时续假。(四)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

4、处理。(五)外出开会均要由局长批准,按照有关开会的通知执行。(六)病假、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节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办公室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请假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月终将考勤情况登入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卡。外 出 代 班 制 度为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避免因办公室人员外出而影响正常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周局长外出时,由张局长代管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工作;2、张局长外出时,由白局长负责其工作;3、白局长外出时,由张局长负责其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外出代班制度,

5、对不按照此制度执行者将进行严厉批评、警告或部门内通报。卫 生 值 日 制 度为营造一个明亮、洁净、舒适的办公环境,以展现办公室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定卫生值日制度。1、坚持每日清扫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保持墙壁、桌面、电脑、打印机表面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2、自觉保持个人卫生清洁,注意个人仪表形象,不得随意乱扔杂物;3、值日人员要严格按照值日安排做好卫生工作,在每天早8:45 时前完成清扫工作;4、值日人员清扫区域为办公室。每星期五为卫生集中清扫日,下午 5:00 整集体大扫除。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能职责方案机关事务管理局以机关服务为宗旨,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以制度管人,用目标管理,为机关高效、有序

6、地运转提供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一)负责扎区四大班子大型公务活动、大型会议的接待工作;(二)参与我区党政代表团及重要经贸考察团出访国内各城市住宿、交通的安排工作;(三)负责区领导和机关人员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联络服务及车、船、机票的承办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区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工作;(五)负责接待、大型会务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工作;(六)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公共设施、基础规划、重大修缮计划的规划、论证、预审工作,协助完成相关项目建设及装修的立项、报建、实施、验收、工程审计等工作。(七)负责区直机关的房产物业管理,定相应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八)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及监管场所的各种

7、公共设施、专项设备及各种附属设备的全面管理和维修;(九)负责与地方水电暖通信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缴纳相关费用;(十)负责区直机关各楼层会议室及各科室的互联网接入线、电话内外线、局域网线、有线电视线的维护;(十一)负责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十二)保障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承担区直机关大型会议和活动用车的调配工作;(十三)负责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车辆牌证管理及定点维修工作;(十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政机关公用车辆安全年检和驾驶员年审及安全教育工作;(十五)有计划地做好车辆报废、更新工作;(十六)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十七)负

8、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生活和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及后勤保障工作;(十八)负责四大班子领导及各部门的文件、报刊的收发及信件包裹等重要邮件的登记、签收工作。(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一、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分管工作:1、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面工作。2、主管本单位房产物业车辆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现代化 办公功能,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二、 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工作:1、协助局长完成局内各项工作。2、负责局内日常事务。3、负责全区会务、接待工作。4、机关职工食堂管理。三、 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工作:1、协助局长完成局内各项工作。2、负责机关大楼安全保卫、房产物业管理工作。四、 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工作:1、协助局长完成局内各项工作。2、负责机关大楼后勤管理、卫生保洁、车辆调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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