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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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第一条 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 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 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条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 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 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第三条 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因特殊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其学习指定的内容,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

2、不能发展入党。第四条 发展党员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严把推荐关。党支部每年要定期召开党员、群众等“ 推优”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民主测评推荐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发展 28 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第五条 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校党委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第六条 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2积极分子进行一

3、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对重点培养的对象,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政审材料和汇报材料,并经处党总支审核把关后,报校党委办公室预审。校属二个党总支所属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须上报党总支进行审议。第七条 发展党员要坚持公开透明。要加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力度,被列为发展对象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人选,都要经“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 转正”三次公示,分别在所在单位(部门)群众和党员中进行公示,做到发展吸收党员条件公开、发展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第八条 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一、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接到申请后

4、, 应派人在 15 日内与申请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三个月以上、表现突出的申请人,经党支部或党小组提名,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并进行公示,无异议方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此项工作要体现在支部工作记录上。2、党支部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起两周内填好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含电子版),报 学校党委办公室备案。3、党支部写好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报告,凭报告到校党委组织员处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3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1、党支部指定 1-2 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同其接触和谈心,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2、党支部要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5、,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前提下,给 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并检查完成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 1 次书面向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学习情况,党支部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考察,负责人及时看思想汇报并签字、写评语,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每季度一次的考察意见。4、准备发展的积极分子要在业余党校完成规定课时的集中培训,完成学习任务,通 过业余党校结业考试。四、确定发展对象 1、在学校党委指导下,由团委根据团( 2001 ) 2 号文的要求,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推优时效为两年。2、党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座谈

6、会记录要详实、准确。座谈会参加并发言人员不得少于 8 人,如发展对象为学生干部,可分别在学生层面和学生干部层面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3、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其中思想觉悟高,群众反映好,学习成绩突出,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可确定为发展对象。4、党支部在确定发展对象起两周内写好关于将某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4报告报校党委办公室。五、政治审查发展对象 1、指导发展对象写自传,由党支部负责人找发展对象谈话并提出写自传的要求。2、由校党委办公室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个人历史、一贯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

7、别是在一些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以及对本人的影响要清楚。单位出示证明要盖党组织印章,如本单位没有,要求加盖上级部门党组织章。政审结果要形成综合材料,认真填写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政治审查综合意见” 一栏。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 3、校党委召开校党委委员会,认真听取有关人员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进行充分讨论,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发入党志愿书。4、预审材料的要求 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呈报表、业余党校结业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期间个人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发展对象政审材料、座谈会记录,学生中的发展对象还要提交团组织推

8、优登记表、学习成绩单。 六、接收预备党员 1、经预审合格的入党申请人,可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人应指导其如实、 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完成后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认真审阅,审阅 合格后方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2、入党介绍人对党组织和被介绍人都负有重要责任,两个入党介绍人对5被介绍的对象都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主要填写对被介绍人的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学习情况、社会工作、主要缺点等方面的看法,并签署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具体意见。 3、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认真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4、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认真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主要内容有:申

9、请人对党的认识及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 申请人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 ( 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 ) ,还要写清楚通过决议的日期,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并在三个月内报学校党委审批。 5 、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防止毕业生离校前突击发展党员。 七、审批预备党员 1、学校党委必须在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后 3 个月内办理审批手续;超过 3 个月的,必 须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超过 6 个月的,必须 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2、校党委在审批前,要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须在入党志

10、愿书上填写谈话人的意见并写明能否入党的建议。3、学校党委审批,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4、学校党委审批通过的预备党员材料由校党委办公室备案,党委批准后6书面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凭书面通知到党委办公室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党费证等材料。 八、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后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可由组织部或党总支主持。 2、党总支应及时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3、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

11、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书面思想汇报一份,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做一次考察,并认真负责地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表。 4、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要按照党员的条件,总结和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及存在的主要缺点,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党小组)讨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并填入

12、入党志愿书,在三个月内上报校党委审批。6、党总支、支部将 预备党员所有转正材料上报校党委办公室审查。7、校党委在党委办公室审查合格起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书面将审批结果通知报批的党支部。78、党支部接到党委通知后,要找被批准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九、发展党员的材料 1、学生的入党材料由所在支部负责收集、保管。 2 、学生 毕业离校前,由党支部将学生入党材料核查并交校党委审核盖章,由支部所在年级统一装入档案。3、教职工在履行完入党手续后,入党材料由校党委办公室负责收集、保管。十、上报、审查材料工作的步骤1、党总支、支部上 报的所有材料均由校党委办公室接收,具体事宜由周凡同志负责。2、党总支、支部上 报材料中需由校党委审批、备案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上报。第九条 发 展党员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纪律,禁止突击发展,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对负有责任的有关党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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