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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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新北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一、总则1、为加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控制要求。2、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除应执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自 2008 年 9月 1 日起实施,原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同时废止。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自 2009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原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2、标准(CJJ 3-90)同时废止。5、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自 2009 年 7月 1 日起实施,原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3-90)同时废止。二、强制性条文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其中第:307 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309 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633 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

3、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6310 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2 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 1m 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 2m 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3 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6310 的规定。812 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 5时施工。8220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1076 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前,不得

4、开放交通。1119 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1738 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 lMPa 或抗压强度未达到 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其中第:1.0.3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3.1.9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

5、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1.15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3.2.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9.1.10 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

6、,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9.1.11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砂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其中第:2.0.5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并形成文件。严禁按未经过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2.0.8 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5.2.12 浇筑混凝土和砌筑前,应对模板、支架和拱架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6.1.2

7、 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6.1.5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 HPB235 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8.4.3 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必须符合设计规定。10.1.7 基坑内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基坑开挖完成后,应会同设计、勘探单位实地验槽,确认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13.2.6 桥墩两侧梁段悬臂施工应对称、平衡。平衡偏差不得大于设计要求。13.4.4 桥墩两侧应对称拼装,保持平衡。平衡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14.2.4 高强度螺栓终拧完毕必须当班检查。每栓群应抽查总数的 5%,且不得少于 2 套。抽查合格率不得小于

8、 80%,否则应继续抽查,直至合格率达到 80%。对螺栓拧紧度不足者应补拧,对超拧者应更换、重新施拧并检查。16.3.3 分段浇筑程序应对称于拱顶进行,且应符合设计要求。17.4.1 施工过程中,必须对主梁各个施工阶段的拉索索力、主梁标高、塔梁内力以及索塔位移量等进行监测,并应及时将有关数据反馈给设计单位,分析确定下一施工阶段的拉索张拉量值和主梁线形、高程及索塔位移控制量值等,直至合龙。18.1.2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对成桥结构线形及内力进行监控,确保符合设计要求。以上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三、基本规定1、样板开路各类管线开工首段应设置样板段,长度不小于 150m 及五个井段。灰土、二灰

9、结石等基层、道路面层开工首段应设置样板段,长度不小于 200m。样板段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有计量设备,对各种配合比进行准确计量拌合后施工,见证取样,获得各种试验数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对样板段进行验收,总结施工经验,提出问题处理方案,汇签样板段验收合格单,用样板指导后序施工。2、灰土、二灰结石等基层、道路面层测弯沉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由监理复查合格的道路横断面高程测量记录表(每个断面不少于五点,间距 20m)。路面要标出中心线、边线及百米桩号线。3、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沥青混合料面层进行总厚度、各层压实度、含油量等指标抽测,

10、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厚度、强度抽测,每工程不同类型面层不少于 3 个(由质监站随即选点,抽测桩号应准确,取芯后对芯样及芯孔加以标尺现场拍照作为验收资料归档),采用钻芯取样法。四、施工准备1、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现场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并形成文件。施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建立测量控制网、线、点。2、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测量复核书面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批准后,方可作为施工控制桩放线测量、建立施工控制网、线、点的依据。3、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并应形成文件。4、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

11、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现况详实资料和地勘、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关设施管理单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应研究确定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拆移或保护、加固方案,并应形成文件后实施。5、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应熟悉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条件;应掌握水、电、劳动力、设备等资源供应条件;并应核实施工影响范围内的管线、构筑物、河湖、绿化、杆线、文物古迹等情况。五、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1、材料(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等)、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

12、试)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2、重交通以上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 42.5 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等级的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32.5 级。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含化学成分、物理指标) ,并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 1 次。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3、沥青宜优先采用 A 级沥

13、青作为道路面层使用。 B 级沥青可作为次干路及其以下道路面层使用。当缺乏所需标号的沥青时,可采用不同标号沥青掺配,掺配比应经试验确定。进场复试: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 100t为 1 批,改性沥青每 50t 为 1 批)。沥青混合料生产单位应按同类型、同配比、每批次至少向施工单位提供一份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连续生产时,每 2000 吨提供一次。4、粗集料应符合工程设计规定的级配范围。集料对沥青的粘附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大于或等于 4 级;次干路及以下道路应大于或等于 3 级。集料具有一定的破碎面颗粒含量,具有 1 个破碎面宜大于 90,2 个及以

14、上的宜大于80。5、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热拌密级配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的用量不宜超过集料总量的 20,SMA 和 OGFC 不宜使用天然砂。6、矿粉应用石灰岩等憎水性石料磨制。城市快速路与主干路的沥青面层不宜采用粉煤灰做填料。当次干路及以下道路用粉煤灰作填料时,其用量不应超过填料总量 50%,粉煤灰的烧失量应小于 12。7、水泥混凝土预制人行道砌块、路缘石宜由加工厂生产,并应提供产品强度、规格尺寸等技术资料及产品合格证,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不宜低于 30Mpa(或 C30)。预制人行道砌块应表面平整、粗糙、纹路清晰、棱角整齐,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等现象;彩色道

15、砖应色彩均匀。预制人行道砌块、路缘石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吸水率、抗冻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六、雨、污水管线工程雨、污水管线出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1) 井、管线渗水、管道、抹带破损引起土方流失造成路面塌陷。(2) 填土夯实(碾压)不到位或施工工艺不当使管道损坏及沟槽回填土下沉。质量控制:1、雨、污水井底板砼尺寸(最小厚度不得小于 15cm)、强度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低于 C15)。砌筑砂浆要饱满,要进行砂浆饱满度测(每井)。铁爬梯间距、尺寸、钢筋直径等要符合设计要求。2、管线施工顺序应为:井底板、管道平基砼浇筑井落底砌体砌筑并及时内、外粉刷井两侧超挖部分砼垫层浇筑-安管.。在管道交叉处应

16、按设计要求施工。严禁管道悬空。严禁留出井位、先施工管道,再施工检查井或先砌井壁后浇筑砼底板的错误作业法。3、施工过程中严禁积水及透水。沟槽开挖采用明沟排水施工时,应在开挖的沟槽范围以外布置排水井,排水井规格:600H(H-有效深度40cm),其间距不宜大于 150m。检查井施工时,应在检查井基础 10cm 以外布置排水井。4、推广使用预制钢筋砼井底板。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采用预制砼底板(设计单位提供图纸)。(1)、因赶工期,不能按规程要求进行现浇砼底板施工及养护的。(2)、因基底土质及排水条件不良,从而造成砼的浇灌和养护不能确保工程质量的。5、对于粉砂土地基及雨、污水管线同槽(或过路管线与雨、污水管线交叉)工程,管线、窨井施工、管、井四周回填土施工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并采取必要措施(如:采用预制钢筋砼井底板、管道四周采用灰土、粘土回填等)。6、无压管道污水管线闭水试验应在管道填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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