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00984 上传时间:2018-02-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69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改建铁路集宁至通辽线扩能改造工程 JTZH-1 标段防护员管理办法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通铁路工程指挥部二一年六月一日1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施工防护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既有线的行车安全,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加强防护员培训,及时了解、掌握铁道部新的规章、制度、办法中有关防护工作标准和要求,是提高防护员业务素质和防护技能、增强工作责任心的重要措施。第二条 为加强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既有线行车和施工安全,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办法相关要求、集通公司内集铁师【2008】642 号、 内集铁师【2010】217 号和

2、内集铁工【2010】95 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既有线防护员管理办法。第二章 防护员上岗条件第三条 防护员上岗基本条件:1.必须是正式员工。思想品德好,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2.身体健康,视力和听力良好,说话吐字清楚,能作正确纪录。3.具备担任防护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铁路行车有关2规章制度和施工作业情况。4.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含专业培训机构),并取得上岗作业合格证书。第三章 防护员的工作职责第四条 防护员的工作职责1. 认真贯彻执 行“安全、细致、迅速、准确” 的八字方针,迅速正确地发出或传达各种指令和信号,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和人身绝对安全。2. 必须

3、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加强了望,要严格纪律,认真做好施工防护工作。3. 防护使用的通信设备,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4. 根据施工负责人的指示办理封锁、开通线路等手续。了解、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5. 维护列车运行秩序,及时制止盲目抢点施工,拖延下道时间和延长占用区间时间的现象。在执行防护任务时,有权制止或纠正施工负责人的错误指令。6. 驻站联络员和工地电话防护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认真填记“防 护员电话记录” 。第五条 防护员的基本技能要求(行为准则)防护员基本技能要求是:好学上进,熟记规章,反应敏捷。经3过培训,要使他们对铁路新的技术

4、标准,新的规章制度,新的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熟知、熟记。驻站联络员要做到“四熟悉” ,“三联系”,工地防护员做到“六要 ”标准。“四熟悉” :1.熟悉管内地形和瞭望条件;2.熟悉列车运行时刻表和列车运行速度;3.熟悉机具下道时间;4.熟悉车站值班员的行车常用术语等。“三 联 系” :1.在施工前要与施工负责人联系,了解施工项目、地点、防护条件;2.与车站值班员联系,了解当天列车运行情况;3.与现场防护员联系,及时准确预告列车通过情况。“六要” 标准:1.在作业时,要精力集中,站在瞭望条件好的位置;2.视作业情况和条件,要适时通知人员下道;3.在通知人员下道时,要确保用语准确、清楚;4.在与驻站防护

5、员失去联系时,要及时通知人员停止作业,并通知施工负责人;5.在上班前要带齐防护备品;6.发现机具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下道时,要及时设置防护。第四章 防护员的培训4第五条 培训内容:针对集通复线印制的防护员培训教材。第六条 培训形式:采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自学方式进行。第七条 指挥部、项目部结合各自工程情况,坚持需求培训、按需施教的原则制定适应性培训计划,培训课时不少于 24 小时。第八条 指挥部、项目部建立防护员培训个人档案。培训内容、理论和实做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培训档案。第九条 培训相关要求:各类防护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上岗前必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第十条 依据业主有关安全防护工作新规

6、定,按照集团公司培训教材内容,对照岗位重点作适应性培训。1.既有线施工在岗且已获相关培训持有证书的各类防护人员。2.持有培训合格上岗证且无参加所在地铁路局(公司)相关单位培训的防护人员。3.新开工所需转岗、临时调整顶岗的防护人员。第五章 证书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 凡参加防护员培训教材理论、实做成绩合格者,由集团公司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指挥部、项目部防护员经上级单位(含专业培训机构)、铁路5局(公司)相关单位培训已取得培训合格(上岗)证的防护员,须登记造册,并附原证复印件上报集团公司验证备案。第十二条 发证单位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第十三条 各类防护员培训证书必须现场保管,上岗证书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第六章 考核检查第十四条 防护员培训纳入指挥部、项目部安全教育考核和检查内容。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将防护员培训情况纳入重点检查项目,主要检查上岗证书、培训成绩、工作职责以及个人应知应会情况。发现不合格防护员上岗,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六条 培训教材:防护员培训教材。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质量环保处负责解释。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通复线工程指挥部二一年六月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